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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浅释 第五卷
  接下来解释「观」,它的内容有三种:即空观、假观、中观。
  什么叫「空观」?简单来说:即是用般若智,先观一切外境,皆是缘起假象,当体即空,本非实法。次观自身四大假合,终归坏灭,离四大之外本无实我。其次再观六识妄心,生灭无常,离根尘之外,本无自性。
  什么叫「假观」?即是用般若智,观一切境,虽体达空义,而不废缘起诸法,能够应物随缘,于一切境上不生执着。
  什么叫「中观」?即是用般若智,观一切法,皆是中道,彻证性相不二,色空不异之理,不取不废,圆融无碍。总之空观不着一切法(知诸法无性),假观不舍一切法(达诸法如幻),中观圆融一切法——虽不着而同时不舍,虽不舍而同时不着(了诸法非有非无,不生不异)。观自在菩萨,即是由此三观而得自在。
  其次「自在」亦有三种:
  一、 观境自在,是说菩萨用般若智,照了真如之境,于一切法圆通无碍。
  二、 观照自在,菩萨在修般若观照之时,能够当下不假寻思直捷彻底照见五蕴皆空,而没有丝毫间隔或障碍,明明了了,亲证实相。因其所修的观照工夫有如是甚深造诣,所以称之为观自在。
  三、 作用自在,菩萨行深般若,亲证法身本有,从体起用,一切神通作业皆得自在,能随缘赴感,分化无碍。又自在即指「自」性常「在」不变(菩萨由「观照般若」证入「实相般若」;「实相般若」就是真如自性,此性乃万古不变,历劫常在;常在即是实在。五蕴幻妄就是不实在,唯此真如自性方为真正之实在)。由于菩萨修习深妙般若,亲证「自」性常「在」之理,而得解脱觉悟,是故称之为观自在菩萨。又以「自在」明「观」,正显示菩萨的自在是由般若观慧而得来的。
  总括而言,「自在」不出体、用二义;前面所说三:观境、观照、作用,是属「用」方面(「观境」是明所观之境自在;「观照」是明能观之智自在,此二属智、属因、属自利;「作用」是明度生自在,属悲、属果、属利他)。后一说所谓「亲证自性常在」,是属「体」方面。前之观智修习无非要证明自性常在;后之悲心度生又莫不根据此理。以上菩萨「别名」——「观自在」的意思已讲完。
  接着再讲「通名」——「菩萨」。「菩萨」二字是梵语音译略称,具足应云「菩提萨埵」,因我国好简,略去二字。「菩提」意译为「觉」,「萨埵」意译为「有情」,合言之为「觉有情」(有情即是众生。旧译众生,新译有情。「众生」则连无情之生、植物亦兼含在内,实不及有情二字较为确切。凡有知觉、有精神活动者,皆称为有情,含有情识、情见、情爱等的意思,指人及一切动物;凡有生命者都包括在内。今单就人类而言,「觉有情」就是觉悟的人。)即上求佛道以「自觉」,下化有情以「觉他」;换言之,以「菩提」佛果为上求,「萨埵」有情为下化(「菩提」是所求之果,「萨埵」为所度之生),故称「菩萨」。
  因此,菩萨的基本条件就是「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上求佛道是智慧的追求;下化众生是福德的培植。前者是智,属于理,为自利;后者是悲,属于事,为利他。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具备了上求佛道的精神,与下化众生的责任,悲智双运,自利利他,就可以称为「菩萨」。详细地说,「菩萨」有三义:
  一、 自利——自觉,谓菩萨是已经「觉」悟了的「有情」(不是一般在迷的有情)。另一说:菩萨能分证如来「觉」道,然而尚「有」微细「情」见未尽;即使是等觉菩萨,尚且还有一品生相无明未断,虽「觉」而尚「有」、「情」见在,所以称为「觉有情」。(此处「觉」字是指菩萨自觉,「有情」是指菩萨自己)
  二、 利他——觉他,谓菩萨不但自己觉悟,而且能以大悲心于生死苦海中去开「觉」其他在迷的「有情」,使之同归觉道,同得解脱,故谓之「觉有情」(此处「觉」字指「觉他」,「有情」指一切众生。)
  三、 自他兼利——自觉觉他,谓菩萨广修六度万行,在希望成佛,要成佛,不得不广度众生,所以菩萨是上求佛道之「觉」(自利),下化「有情」之迷(利他),是故被称为「觉有情」(此处「觉」字指佛道,「有情」仍指一切众生)。
  因此,必须具足以上三种意义才能称得上是「菩萨」。我们如果要立志成为菩萨——就要彻底地实行「上求下化」;一个彻底「上求下化」的人,他就是菩萨;所以,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可以成为菩萨,只要我们有着与菩萨一样的行愿就可以了。(本经,照见蕴空句是「智」的作用,度苦厄句是「悲」的作用;此为菩萨「悲智双运」的一种表示。又蕴空句明「无我」,是属修行方面——自利;度苦句明「大悲」,属救济方面——利他。此亦是表示菩萨之无我大悲,自他兼利的意思。)
  「观自在菩萨」的意思,也就是说:
  能够「观」察诸法实相之理,得大「自在」,不为境界所转,又能救度迷苦众生,具有「自觉觉他」、「自利利他」的精神,所以称之为「观自在菩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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