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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阴阳别论篇第七
吴云:此篇言阴阳。与常论不同。自是一家议论。故曰别论。简按有五脏别论。经脉别论。吴义为长。
马云:据篇中有别于阳者。知病处也等语。则别当彼劣切。非也。
四经十二从 马云:四经者。肝心肺肾为四经。而不言脾者。寄旺于四经之中也。十二从者。手有三阴三阳。足有三阴三阳。而十二经脉之行。相顺而不悖也。吴云:十二从。十二支也。十二支不复主事。但从顺于四经。故曰十二从也。张云:从者。即手之三阴。从脏走手等义。简按四经虽无明据。当从王注。如十二从。则从王吴之义。为十二辰十二支。则至人有二字而穷矣。若依马张之说。而为三阴三阳。则至下文云应十二脉而穷矣。宜置于阙如之例。
凡阳有五五五二十五阳 高云:凡阳有五。肝心脾肺肾。皆有和平之阳脉也。五五二十五阳者。肝脉应春。心脉应夏。脾脉应长夏。肺脉应秋。肾脉应冬。春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弦之胃脉。夏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钩之胃脉。长夏。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缓之胃脉。秋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毛之胃脉。冬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石之胃脉。是五五二十五阳。
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 志云:所谓二十五阳者。乃胃脘所生之阳气也。胃脘者。中焦之分。主化水谷之精气。以资养五脏者也。四时五脏之脉。皆得微和之胃气。故为二十五阳也。简按王注。为人迎之气。误。
别于阳者知病处也 吴云:言能别于阳和之脉。则一部不和。便知其部有病。是能知乎病处也。
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吴云:别真脏之阴脉者。则知其死于克贼。持于相生。如肝病真阴脉见。死于庚辛。心病真阴脉见。死于壬癸。下文。肝至悬绝急。十八日死之类。皆是也。
三阳在头三阴在手 张云:三阳在头。指人迎也。三阴在手。指气口也。太阴阳明论曰。阳明者。表也。为之行气于三阳。盖三阳之气。以阳明胃气为本。而阳明动脉曰人迎。在结喉两旁一寸五分。故曰三阳在头。又曰:足太阴者。三阴也。为之行气于三阴。盖三阴之气。以太阴脾气为本。然脾脉本非气口。何云在手。
如五脏别论曰。五味入口。藏于胃。以养五脏气。而变见于气口。气口亦太阴也。故曰三阴在手。上文以真脏胃气言阴阳。此节以人迎气口言阴阳。简按此本于王注。更为详备。而汪心谷则以手足三阴三阳经解之。以毁王注。其理益晦。(汪说。出古今医统内经要旨。)滑云:三阳当作二阳。谓结喉两旁人迎脉。以候足阳明胃气。三阴谓气口。以候手太阴肺气也。胃为五脏之本。肺为百脉之宗也。此说亦有所见。故附于此。(马志高并本于汪氏。以经脉流注解之。吴则为三部九候之义。并不明晰。)
别于阳者知病忌时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滑云:二句申前说。或直为衍文亦可。
所谓阴阳者 吴云:所谓。世所谓也。意若曰此众谋之阴阳。非吾之所谓阴阳也。简按上文既云所谓阴者真脏也。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而此亦云所谓阴阳者。故吴有此解。然考其语势。似不必然矣。
真脉之脏脉 滑作真脏之脉。要旨。汪氏云。真脉之脏脉者。谓真脏脉之至数。以分五脏之属也。
肝至悬绝急 滑云:愚谓悬绝。如悬丝之微而欲绝也。王注。如悬物之绝去。似指代脉言也。要旨。
汪氏云。至。脉之应也。悬绝。止绝也。急。劲也。张云:悬绝急者。全失和平。而弦搏异常也。志云:悬绝者。真脏孤悬而绝。无意气之阳和也。急者肝死脉。来急益劲。如张弓弦也。简按张志之解似是。
脾至悬绝四日死 高云:土位中央。灌溉四旁。上火下水。左木右金。土气不能四应。故四日死。简按王注不及脾独死于生数之义。故取高说而补之。马论天干之五行相克。其间多有不合。宜遵王意。
二阳之病发心脾 张云:二阳。阳明也。为胃与大肠二经。然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故此节所言。则独重在胃耳。盖胃与心。母子也。人之情欲。本以伤心。母伤则害及其子。胃与脾。表里也。人之劳倦。本以伤脾。脏伤则病连于腑。故凡内而伤精。外而伤形。皆能病及于胃。此二阳之病。所以发于心脾也。简按王履云。肠胃有病。心脾受之。发心脾。犹言延及于心脾也。滑云:青田老人谓。心脾当作肺脾。下文风消脾病。息贲者肺病。深为有理。今详经文。张注为是。
不得隐曲女子不月 张云:不得隐曲。阳道病也。夫胃为水谷气血之海。主化营卫而润宗筋。如厥论曰。前阴者。宗筋之所聚。太阴阳明之所合也。痿论曰。阴阳总宗筋之会。会于气冲。而阳明为之长。然则精血下行。生化之本。惟阳明为最。今化原既病。则阳道外衰。故不得隐曲。其在女子。当为不月。亦其候也。
王氏注曰:夫肠胃发病。心脾受之。心受之则血不流。脾受之则味不化。然心脾何以受肠胃之病。未免牵强。不可不察。隐曲二字。本经见者凡五。皆指阳道为言。以类察之。可得其义。吴云:俯首谓之隐。鞠躬谓之曲。简按吴说未见明据。今从张注。要旨云。汪氏质疑注。肢体为之劲急。而不能伸曲也。吴盖本此。
风消 诸家皆仍王注。为枯瘦之义。独汪心谷为上消渴。风消二字。他无所考。未知孰是。今两存之。
(圣济总录。载治方。出第十三卷。)
息贲 马云:贲。奔同。喘息上奔痰嗽无宁。此非肺积之息贲。乃喘息而贲。张云:胃病则肺失所养。
故气息奔急。气竭于上。由精亏于下。败及五脏。故死不治。
张云:足肚酸疼。曰 。简按列子。心 体烦。 。烦郁也。与此义殊。
索泽 楼英云。索泽。即仲景所谓皮肤甲错也。简按诸注。皆从王义。吴独作索睪。注云:睪。音高。索。引也。睪。肾丸也。控睪二字。内经中凡四见。或云腰脊控睪。未有单言控睪。而为病名者。则吴说不为得矣。
颓疝 马云:与 同。简按 。 同。本作 。诗周南。我马虺 。尔雅。作虺颓。释名云。阴肿曰。气下 也。又曰:疝言诜也。诜诜然引小腹急痛也。乃经脉篇 疝。脉解篇疝。五色篇 阴。并同。一切经音义云。丸颓。又作●。阴病也。原病式云。 疝。小腹控卵。肿急绞痛也。朱震亨云。 疝。其形阴囊肿缒。如升如斗。不痒不痛。是也。吴云:颓。顽也。颓疝。肾丸大而不疼。顽然不害者也。颓。坠也。今训顽。
未见所据。
心掣 吴云:心引而动也。张云:心动不宁。若有所引。名曰心掣。志云:心虚而掣痛。简按圣济总录云。心火胥应而不宁。其动若掣者。乃其证也。冯兆张锦囊秘录云。古无怔忡之名。名曰心掣者。是也。下文曰。其传为膈。志说似是。
隔 张云:以木乘土。脾胃受伤。乃为隔证。如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脾脉微急为膈中。风论曰。胃风之状。食饮不下。鬲塞不通。上膈篇曰。食饮入而还出者。皆隔之谓。简按王注欠详。
惊骇 张云:肝胃二经。皆生惊骇。如金匮真言论曰。东方通于肝。其病发惊骇。经脉篇曰。足阳明病。闻木声则惕然而惊。
背痛 马云:二经之脉。胃自头以行于足。肝自足走腹。皆无与于背者。而此曰背痛。意者阴病必行于阳也。张云:背痛者。手足阳明之筋。皆夹脊也。汪昂云。按四经皆与背无涉。而云背痛。未详。
噫 马云:气转也。又饱出息也。脉解篇所谓。上走心为噫者。阴盛而上走于阳明。阳明络属心。故上走心为噫也。口问篇。寒气客于胃。厥逆从下上散。复出于胃。故曰噫。观此则胃心之病。宜发为噫。张云:噫。嗳气也。(详见宣明五气篇。)
欠 马云:气相引也。经脉篇。胃脉为病。有数欠。宣明五气。九针论。皆曰肾为欠。今曰善欠者。
胃之病也。张云:欠。呵欠也。简按说文。欠。张口气悟也。象气从儿。上出之形。
风厥 张云:风厥之义不一。如本篇者。言二阳一阴发病。名曰风厥。言胃与肝也。其在评热病论者。
言太阳少阴病也。在五变篇者。曰。人之善病风厥漉汗者。肉不坚腠理疏也。简按又见史仓公传。
心满 简按满。懑同。
善气 志云:善气者。太息也。心系急则气道约。故太息以伸出之。简按礼记。勿气。郑注。谓不鼻息也。乃志聪之义为得矣。马吴张高并不注。
三阳三阴发病 志云:太阳太阴之为病也。太阳为诸阳主气而主筋。阳气虚则为偏枯。阳虚而不能养筋。则为痿。脾属四肢。故不举也。
痿易 张云:痿弱不支。左右相掉易也。马云:左右变易为痿也。简按俱非也。易。是狂易之易。不如平常也。王注是。
鼓一阳曰钩 志云:钩。当作弦。此论四经之脉。以应四时也。鼓。动也。一阳之气初升。故其脉如弦之端直。以应春生之气也。高同。
鼓阳胜急曰弦 志云:弦。当作钩。阳气正盛。故其脉来盛去悠。如钩之急。以应夏热之气也。高同。
鼓阳至而绝曰石 志云:至者为阳。阳气伏藏。故脉虽鼓至而断绝。以应冬藏之气也。滑云:当作鼓。阴至而绝。此四者。盖亦真脏脉也。简按鼓阳。作鼓阴。近是。然以四者为真脏脉。恐非。
阴阳相过曰溜 志云:溜。滑也。阴阳相遇。其脉则滑。长夏之时。阳气微下。阴气微上。阴阳相遇。故脉滑也。此言人有四经。以应四时之气也。张云:阴阳相过。谓流通平顺也。脉名曰溜。其气来柔缓而和。应脾脉也。简按志以溜为滑。本于吴注。马云:溜。作流。灵本输篇。溜于鱼际。其义主流。盖溜流古通。不必改字。滑云:如水之溜而不收。即下文关格之类。非。又按鼓一阳以下二十九字。与上下文。不相顺接。是它篇错简在此尔。
起则熏肺使人喘鸣 张云:此兼表里。以言阴阳之害也。表里不和。则或为脏病。阴争于内也。或为经病。阳扰于外也。魄汗未藏者。表不固也。四逆而起者。阳内竭也。其至正不胜邪。则上熏及肺。今人气喘声鸣。此以营卫下竭。孤阳上浮。其不能免矣。
阴之所生和本曰和 吴本。上和字下句。注意与王同。张云:阴者。五脏之真阴也。阴之所以生者。以脏气和。脏气之和。以阴阳之和也。不和则为争为扰。为刚为淖。而病由兴矣。志云:阴之所生之阳脉。与所本之阴脉。相和而始。名曰和。高云:独阳不生。独阴不长。阴之所生。和本曰和。言阴之所以能生万物者。以阴和而复。本于阳和也。简按此二句。旨义尤幽深。不能辄领会。故举数说尔。
淖则刚柔不和 吴云:此言偏阴之害。淖。谓阴气太过。而潦淖也。张云:淖。谓寒湿妄行。阴气胜也。简按行针篇。血气淖泽滑利。春秋繁露。夫物愈淖。而愈易变动摇荡也。淮南原道训。甚淖而 。注。 。
亦淖也。 粥多沉者。曰 。淖。广韵。奴教切。说文。泥也。一切经音义引字林。濡甚曰淖。吴张为阴气有余之义。为是。志高并云。淖。和也。误。本经释音。淖。音淘。水朝宗于海。此以淖为●。●即俗作潮。亦误。
不过四日而死 简按马张依新校正之说。死。作已。是。志高仍原文云。以阳脏相生而传。故不过四日之偶数而死。以阴脏相克而传。故不过三日之奇数而死也。以三四奇偶之数。固然死者。犹云生阳。其义不通。
辟阴 简按王注辟并。乃辟读为僻。僻。偏也。而上辟水升之解未允。张云:辟。放辟也。土本制水,而水反侮脾。水无所畏。是谓辟阴。此说似是。马云:乘所不胜。阴以侮阴。谓之辟阴。吴云:辟。邪辟也。
肾为水。脾为土。土胜水为正。今肾水反侮于脾。不得其正。故曰辟阴。此解亦未允。
结阳者肿四肢 马云:结者。气血不疏畅也。吴云:阳。手足六阳也。其脉行于四肢之表。若有结邪,则四肢脉气壅滞。故肿。圣济总录云。夫热胜则肿。而四肢为诸阳之本。阳结于外。不得行于阴。则邪热菀于四肢。故其证为肿。况邪在六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以其气留。故为肿也。(犀角汤。犀角。
玄参。连翘。柴胡。升麻。木通。沉香。射干。甘草。芒硝。麦门冬。上水煎。)
结阴者便血一升 马云:营气属阴。营气化血。以奉生身。惟阴经既结。则血必瘀蓄。而初结则一升。
再结则二升。三结则三升。结以渐而加。则血以渐而多矣。圣济总录云。夫邪在五脏。则阴脉不和。阴脉不和,则血留之。结阴之病。以阴气内结。不得外行。血无所禀。渗入肠间。故便血也。(地榆汤。地榆。甘草。缩砂仁。水煎。)
阴阳结斜 马云:斜。邪同。灵动输篇。有少阴之大络。循阴股内廉。邪入 中。则古盖斜邪通用。
志云:结斜者。偏结于阴阳之间也。简按志注非。吴张高并同马义。
石水 马云:阴气多而阳气少。即阴盛阳虚也。则阳不能入之阴。而内之所聚者。为石水。灵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肾脉微大为石水。起脐以下。至小腹 然。上至胃脘。死不治。张云:石水。沉坚在下。简按金匮要略云。石水。其脉自沉。外证腹满不喘。尤怡注。石水。水之聚而不行也。因阴之盛。而结于少腹。故沉而不喘。张氏医通云。越脾加朮汤发之。
消 马云:按此篇止谓消。至脉要精微论。有瘅成为消中。奇病论。有转为消渴。灵邪气脏腑病形篇。本经通评虚实论。皆曰消瘅。气厥论。有肺消膈消。种种不同。其间各有所指。
隔 马云:俗亦谓之干隔。简按上文王注。隔塞不便。而此亦云。隔塞而不便泻。则似云便闭之证。志高作膈。
水 马云:平人气象论。颈脉动喘疾咳。曰水。目裹微肿。如卧蚕起之状。曰水。又曰:足胫肿曰水。
灵水胀篇。水始起也。目裹微肿。如新卧起之状。又宣明五气论。灵九针论。皆曰。下焦溢为水。此皆本篇所谓水也。
喉痹 张云:痹者。闭也。简按春秋繁露云。阴阳之动。使人足病喉痹。痹者。闭也。本出于中藏经。
阴搏阳别 吴云:此以下论脉也。简按王注以阴阳为尺寸。诸家皆从之。而高特云。言阴气过盛。搏击于内。不与阳和。似乎别出。此不以脉候而解者。盖以经文无脉字也。脉分尺寸。 乎难经。而灵素所无。故以阴阳为尺寸者。其无稽尤甚。然征之于后世。有与王注符者。儒门事亲。载胡王之妻。病脐下积块。呕食面黄。肌瘦而不月。或谓之干血气。治之无效。戴人见之曰。孕也。其人不信。再三求治于戴人。与之平药。以应其意。终不肯下毒药。后月到果胎也。人问何以别之。戴人曰。尺脉洪大也。素问阴阳别论。所谓阴搏阳别之脉。试之于今。往往有验。王义虽与经旨相左。实不可废焉。(李云:言阴脉搏动。与阳脉迥别也。阴阳二字。所包者广。以左右言。则左为阳。右为阴。以部位言。则寸为阳。尺为阴。以九候言。则浮为阳。沉为阴。旧说。以尺脉洪实为阴。与寸阳脉迥别。似矣。然则手少阴脉动甚。亦在寸也。何取于阳别之旨乎。故必会通诸种阴阳。而后可决也。○三因方云。搏者。近也。阴脉逼近于下。阳脉别出于上。阴中见阳。乃知阳施阴化。法当有子也。简按妇人良方。亦与此说同。似未妥。)
肠辟 简按王为开肠洞泄之义。拘矣。马吴诸家。并从新校正作 。吴云:阴阳。指尺寸而言。虚。谓脉来浮而无根也。肠 。后泄血沫也。是。
阳加于阴谓之汗 张云:阳。言脉体。阴。言脉位。汗液属阴。而阳加于阴。阴气泄矣。故阴脉多阳者多汗。
阳虚阴搏 诸本。作阴虚阳搏。是。当改。
夕时死 吴云:水火俱搏。谓之阴阳争。夕时。不阴不阳。邪争之会也。故死。
平旦死 宋本。马本。无平旦二字。赵府本。熊本。吴张本。并有之。张云:平旦者。木火王极。而邪更甚。故死。
三日死 张云:三阳。手太阳小肠。足太阳膀胱也。水一火二。故死在三日。其死之速者。以既搏旦鼓。阳邪之盛极也。
三阴三阳俱搏 吴云:三阴。脾及肺也。三阳。小肠及膀胱也。四经皆无阳和之气。故脉来俱见急搏。
心腹满发尽 吴云:心病于上。脾病于中。小肠膀胱病于下。故今心腹皆满尽极也。发尽胀满之极也。
简按志作心满腹发尽。非。
隐曲不利 简按高释上文云。不得为房帏之隐曲也。而至此章则云。小肠之火气。发泄已尽。不得有所隐曲也。隐。幽隐。曲。曲匿。与上文不得隐曲不同也。未知何义。如王注。亦于上文。则以隐蔽委曲释之。于此章则云。便泻也。如张注则云。阴道不利也。盖推张之意。凡下焦运化之用。总谓之隐曲。然则二便通利。亦在其中欤。王注风论。与前节同。
五日死 吴云:五为土数。万物所归。今四经俱病。三焦俱伤。故不能逃乎五日也。
其病温 高云:以阳明之阳。而见温热之病。阳亢津竭。故死不治。病温二字。熊本。吴本。作气滥。吴云:口气臭败。则清阳已绝。简按字书。滥。溢也。故以气滥为口臭。甚奇。
不过十日死 马云:十日者。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止九日。而十则九日之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