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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针解论第五十四篇
针解,解《灵枢》《素问》所言之针法也。针法始于一,终于九,上应天地,合于人身,故虚实之要,九针最妙,此帝首问九针之解,虚实之道,以为针解也。
黄帝问曰∶愿闻九针之解,虚实之道。
刺法不外九针,九针必因虚实,故愿闻九针之解,虚实之道。
岐伯对曰∶刺虚则实之者,针下热也,气实乃热也。
《九针十二原》论云∶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故申明刺虚则实之者,候其气聚,针下热也,必气聚而实,针乃热也。
满而泄之者,针下寒也,气虚乃寒也。
又云满则泄之,故申明满而泄之者,候其气聚而散,针下寒也,必气散而虚,乃寒也。
菀陈则除之者,出恶血也。
又云,菀陈则除之,故申明菀陈则除之者,出其瘀积之恶血也。
邪胜则虚之者,出针勿按。
又云,邪胜则虚之,故申明邪胜则虚之者,出针之时,随针外泄,勿按针孔也。
徐而疾,则实者,徐出针,而疾按之。
大要曰∶徐而疾,则实。故申明徐而疾则实者,针已得气,徐出其针。针方出穴,而疾按之,此徐而疾,则补虚而实之之法也。
疾而除,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
又云,疾而徐则虚。故申明疾而徐则虚者,针已得气,疾出其针。针既出穴,而徐按之,此疾而徐,则泻实而虚之之法也。
言实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若有若无者,疾不可知也。
旧本,若无若有,今改。又云,言实与虚,若有若无,故申明言实与虚者,针下寒而气少为虚,针下温而气多为实,是寒温之气有多少也。若有若无者,当宁静以俟之,若躁疾,则不可知也。
察后与先者,知病先后也。
又云,察后与先,若存若亡。故申明察后与先者,治病有先后,知之则能治之,当知病之先后也。
为虚为实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离其法也。
又云,为虚为实,若得若失,故申明为虚为实者,虚则补之,实则泻之,工当勿失其补泻之法也。
若得若失者,衷无定见,离其补泻之法也。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者,为其各有所宜也。
为,去声。又云,虚实之要,九针最妙。故申明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者, 针泻阳气,员针泻分肉间气,针按脉致气,锋针主发锢疾,铍针主取大脓,员针主取暴气,毫针主取痛痹,长针主取远痹,大针泻机关之水,为其九针各有所宜也。
补泻之时者,与气开阖相合也。
又云补泻之时,以针为之,故申明补泻之时者,气开则泻,气阖则补,针之补泻,与气之开阖相合也。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者,针穷其所当补泻也。
又云九针之名,各不同形,故申明九针之名各不同形者, 针、员针、 针、锋针、 针、员利针、毫针、长针、大针,针形不同,各穷尽其能当补泻之用而制之也。凡此解《九针十二原》之说也。
刺实须其虚者,留针,阴气隆至,乃去针也。刺虚须其实者,阳气隆至,针下热,乃去针也。
《宝命全角论》云∶刺虚者须其实,刺实者须其虚,故申明刺实须其虚者,留针候气,俟阴气隆至,而针下寒,乃去针,阴气隆至而去针,所以虚之也。刺虚须其实者,当阳气隆至,而针下热,乃去针,阳气隆至而去针,所以补之也。
经气已至,慎宁勿失者,勿更改也。
更,平声。又云∶经气已至,慎守勿失,故申明经气已至,慎守勿失者,守此经气,勿使更改也。
深浅在志者,知病之内外也。近远如一者,深浅其候等也。
又云∶深浅在志,远近若一。故申明深浅在志者,病在内则刺深,病在外则刺浅,知病之内外认为深浅也。近远如一者,深则远,浅则近,其候气之法,与深浅等,故曰深浅其候等也。
如临深渊者,不敢堕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神无营于众物者,静志观病患,无左右视也。
又云如临深渊,手如握虎,神无营于众物。申明如临深渊者,兢兢业业,不敢堕也。手如握虎者,坚贞不怯,欲其壮也。神无营于众物者,清静其志,以观病患,专一其心,无左右视也。凡此解宝命全角之说也。
义无邪下者,欲端以正也。必正其神者,欲瞻病患目,制其神,令气易行也。
邪,斜通。易,去声,下同。九针十二原论云∶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者病。夫正指直刺,无针左右,是义无斜下也。申明义无邪下者,针法欲端以正也。神在秋毫,属意病者,是必正其神也。申明必正其神者,以我之神,正病患之神,故欲瞻病患目以制其神,神制则令气易行也。
所谓三里者,下膝三寸也。
《本俞》论云∶下三里三寸,为巨虚上廉。故曰所谓三里者,乃下膝三寸,即巨虚上廉也。
所谓跗上者,举膝分,易见也。
上,旧本讹之,今改。分,去声。《本俞》论云,中阳足跗上五寸陷中为原。故曰所谓跗上者,乃冲阳之动脉。举膝分,则其脉易见也。
巨虚者,跷足 独陷者。
《本俞》论云∶膝下三里, 骨外三里也。故曰巨虚者,跷足 之间,其脉独陷者是也。
下廉者,陷下者也。
本俞论云∶复下三里三寸,为巨虚下廉。故曰下廉者,乃下巨虚,陷下者也。凡此解本俞胃脉之说也。
帝曰∶余闻九针,上应天地四时阴阳,愿闻其方,今可传于后世以为常也。
伯解九针之言,故常复言九针。上应天地之四时阴阳,愿闻其相应之方,令可传于后世,以为针法之常也。
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时五音六律七星八风九野,身形亦应之,针各有所宜,故曰九针。
灵枢九针论,岐伯有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风,九以法野之说。故此言之,而言人之身形亦应之。至用针之法,各有所宜,故曰九针,此九针可传于后世认为常也。
人皮应天。
所谓身形亦应之者,人皮包乎通体,一如天包地外,故人皮应天。
人肉应地。
人肉敦浓,一如地之广浓,故人肉应地。
人脉应人。
人脉上法天时,下则地理,一如人之戴天履地,故人脉应人。
人筋应时。
人筋十二,足筋起于足指,手筋起于手指,手足为四肢,一如十二月分四时,故人筋应时。
人声应音。
人声清浊高下不同,一如五音分五行,故人声应音。
人阴阳合气应律。
人手足三阴三阳,阴阳合气,相为表里,一如阴律阳律之调和,故人阴阳合气应律。
人齿面目应星。
人齿排列,面目光明,一如星之明朗排列,故人齿面目应星。
人出入气应风。
人气出入,编行周身,一如风之偏行六合,故人出入气应风。
人九窍三百六十五络应野。
人有九窍,周身三百六十五络,一如地有分野,复有山河道路,故人九窍三百六十五络应野。凡此申明一天二地三人四时五音六律七星八风九野,而人之身形亦应之也。
故一针皮。
所谓针各有所宜者,一曰 针,针皮。
二针肉。
二曰员针,针肉。
三针脉。
三曰 针,针脉。
四针筋。
四曰锋针,针筋。
五针骨。
五曰 针,针骨。
六针调阴阳。
六曰员利针,主调阴阳。
七针益精。
七曰毫针,主益精。
八针除风。
八曰长针,主除风。
九针通九窍,除三百六十五节气。
九曰大针,主通九窍,并除三百六十五节壅滞之气。
此之谓各有所主也。
承上文而言,此之谓针各有所宜主也。凡此申明九针之各有所宜也。
人心意应八风。
三才相应,通变无穷,故以所应而推展言之,人之心意,一如风之变动无常,故人心意应八风。
人气应天。
人身之气,一如天之营运不息,故人气应天。
人发齿耳目五声,应五音六律。
人上发下齿,两耳两目,位同六合,以应六律,其五声高下,以应五音。
人阴阳脉,血气应地。
人身阴阳之脉,血气循行,一如地里散殊而会通,故人阴阳脉血气应地。
人肝,目应之。
旧本赘一九字,今移下作烂文。人之五脏,外合九窍,故人肝,则两目应之。此处疑有缺文。此人身针刺之道,通贯三才,而合于天地之阴阳也。
九九窍三百六十五人一以观动静天二以候五色七星应之以候发母泽五音一以候宫商角征羽六律有余不足应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余九野一节愈应之以候闭节三人变一分人候齿泄多血少十分角之变五分以候缓急六分不足三分寒关节第九分四时人寒温燥湿四时一应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王冰曰∶“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简烂文,义理残缺,莫可寻究,而上古书,故且载之,以 后之具本也”。愚按《素问》一书,论天人运气之理,经脉俞穴之会,饮食输泻、血气循行,惟生知之圣,开天立极,始能道之。今观蠹简烂文,存而不去,则素问传自轩歧,确乎不爽。奈后儒不能探索,妄疑此书,非上古之文,乃战国时人所。而战国时人、未闻有如黄帝之圣者也,有如黄帝之圣,何难自名成伦,岂必假问答于轩歧,而故为隐晦若是耶。西晋王叔和,编次张仲景伤寒论,毫无所得。犹以己之序例,附于论中,称第二卷,伊芳何人而甘自没耶。若谓战国时人,能作是论,则此人亦圣人矣。
若谓书传上古,后人增饰,则烂文必删去矣。孔安国序尚书云∶伏羲、神农、黄帝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宋·林亿序《素问》云∶至精至微之道,传之至下至浅之人,其不废绝为已幸矣。由此观之,则后儒不谙三坟,浅下妄疑,不亦宜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