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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五脏生成篇第十篇
岐伯录上编藏象之义,复论五脏之生成也。天主生,地主成,五脏之色征于外,天气之所主也。五脏之脉行于内,地气之所主也,色者气所附,脉者味所归,合色脉气味而五脏之生成备矣。
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其主肾也。
岐伯录上编藏象之义,复论五脏之生成,五脏各有外合,脉者心之外合,故心之合脉也,五脏各有外荣,色者,心之外荣,故其荣色也,五脏各有所主,肾者,心之主,故其主肾也,外合外荣者,脏之成,主者,脏之生,五行之理,制而后生,主者生之谓也,火受水制,则水有余,而木气旺,木旺则生火,制之乃所以生之,心肺肝脾肾之次序,亦制生之意也。
肺之合皮也,其荣毛也,其主心也。
皮者肺之外合,故肺之合皮也,毛者肺之外荣,故其荣毛也,心者,肺之主,故其主心也,金受火制,则火有余,而土气旺,土旺则生金矣。
肝之合筋也,其荣爪也,其主肺也。
筋者,肝之外合,故肝之合筋也,爪者,肝之外荣,故其荣爪也,肺者,肝之主,故其主肺也,木受金制,则金有余,而水气旺,水旺则生木矣。
脾之合肉也,其荣唇也,其主肝也。
肉者,脾之外合,故脾之合肉也,唇者,脾之外荣,故其荣唇也,肝者,脾之主,故其主肝也,土受木制,则木有余,而火气旺,火旺则生土矣。
肾之合骨也,其荣发也,其主脾也。
骨者,肾之外合,故肾之合骨也,发者,肾之外荣,故其荣发也,脾者,肾之主,故其主脾也,木受土制,则土有余,而金气旺,金旺则生水矣。
是故多食咸,则脉凝泣而色变,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则肉胝KT 而唇揭,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此五味之所伤也。
泣作涩,下同。胝音支。制之乃所以生之,然未生之先,则有所伤,是故多食咸,则肾气太过,太过则心合之脉凝涩,而心荣之色变矣,多食苦,则心气太过,太过则肺合之皮槁,而肺荣之毛拔矣,多食辛,则肺气太过,太过则肝合之筋急,而肝荣之爪枯矣,多食酸,则肝气太过,太过则脾合之肉胝KT ,而脾荣之唇揭矣,多食甘,则脾气太过,太过则肾合之骨痛,而肾荣之发落矣,此五行相制,制而未生,乃五味之所伤也。
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肾欲咸,此五味之所合也。
多食则伤,适可则合,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肾欲咸,此五味之所以合于五脏也,由此观之,五脏不但合脉皮筋肉骨,而且合于五味也。
五脏之气,故色见青如草兹者,死,黄如枳实者,死。黑如 者,死。赤如 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见死也。
,音台。余篇同。 ,音胚。有五脏之味,则有五脏之色,相生则生荣,见克则败死。五脏之色,即五脏之气也,五脏之气,以色验之,草兹,死草之色,青兼白也,故色见青如草兹者死,肝气败也,枳实黄色兼青,故黄如枳实者死,脾气败也。 ,烟尘也,尘色黑兼黄,故黑如 者死,肾气败也。 血凝聚之血,赤兼黑也,故赤如 血者死,心气败也。枯骨,枯朽之骨,白兼青也,故白如枯骨者死,肺气败也。此五色之见克而死也。
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鸡冠者生,黄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乌羽者生,此五色之见生也。
此举五色之正,光润华采,故生。
生于心,如以缟裹朱。生于肺,如以缟裹红。生于肝,如以缟裹绀。生于脾,如以缟裹栝蒌实。
生于肾,加以缟裹紫。此五脏所生之外荣也。
缟,素白也。五色之生,精华五内,更有含蓄,皆如缟裹,则内光华,外润泽,故曰此五脏之所生之外荣也,由此观之,五脏不但荣于色毛爪唇发,而且荣于面之五色也。
色味当五脏,白当肺辛,赤当心苦,青当肝酸,黄当脾甘,黑当肾咸。故白当皮,赤当脉,青当筋,黄当肉,黑当骨。
合五色五味而总论之,则色味当五脏,白色当肺脏,其味辛。赤色当心脏,其味苦。青色当肝脏,其味酸。黄色当脾脏,其味甘。黑色当肾脏,其味咸。夫五脏藏于内,外合合于外,五色当五脏,必于外合当之,故白当皮,皮者肺之合。赤当脉,脉者心之合。青当筋,筋者肝之合。黄当肉,肉者脾之合。
黑当骨,骨者肾之合。
此一节,论五脏之生成,而推展五脏之外合外荣也。
诸脉者皆属于目。
五脏在内,气行周身,诸脉者,周身血气循行之脉道也。五脏精华,上注于目,故诸脉者,皆属于目。
诸髓者皆属于脑。
诸髓者,周身血气凝聚之精髓也,脑为髓海,故诸髓者,皆属于脑。
诸筋者皆属于节。
诸筋者,周身血气贯通之筋路也。筋连于节,能屈能伸,故诸筋者,皆属于节。
诸血者皆属于心。
诸血者,周身经络内外之血也。心为君主,奉心化赤,故诸血者,皆属于心。
诸气者皆属于肺。
诸气者,周身荣卫外内之气也,肺为脏长,受朝百脉,故诸气者皆属于肺。
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四肢者两手两足,八溪者,两肘,两臂、两 、两髀,凡此血气周时环转,朝夕出入,故为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故人卧,血归于肝。
人之朝夕,即天之昼夜,天昼明夜晦,人朝精夕暝,朝则血外行,夕则血内藏,故人卧则血归于肝,盖冲任之血,外行则淡渗皮肤,内入则归肝脏也。
肝受血而能视,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摄。卧出而风吹之,血凝于肤者,为痹。
凝于脉者,为泣。凝于足者,为厥。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为痹厥也。
冲任之血,上行头目,偏达四肢,故肝受血而目能视,足受血而足能步,掌受血而掌能握。指受血而指能摄,其血不但上行头目,遍达四肢,且外充皮肤,内荣经脉,下行足之三阴,故举邪风凝之于肤,凝于脉,凝于足以明之。人之卧也,必居户内,若卧出而风吹之,其冲任之血,外凝于肤表,则为痹,痹,转动不利也。内凝于经脉则为涩,涩,涩滞不通也。下凝于足之三明,则为厥,厥,阴阳不相顺接而逆冷也。此凝于肤、凝于脉、凝于足,三者乃血外行而不得内反其骨空,故为痹以及于厥也。
人有大谷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此皆卫气之所留止,邪气之所客也。针石缘而去之。
《气穴论》曰,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盖会之所在,即分之所在,故人有大谷十二分。凡会之处,各有穴名,故小溪三百五十四名。气穴论凡三百六十六穴,今三百五十四名,尚少十二俞。少十二俞即大谷十二分是也。凡此皆血气之循行,今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此皆卫气之所留止。卫气留止,即邪气之所客也。邪气所客,必籍针石缘而去之,缘,因也,因此针石,去其病也。此一节承上文外合外荣,言血气遍行通体,留止不行,则为病也。
诊病之始,五决为纪,欲知其始,先建其母,所谓五决者,五脉也。
五脏之病,贵乎能诊,诊病之始,当有五决以为之纪,所谓诊病之始者,乃欲知其始,当先建其母,母,病本也,所谓五决为纪者,即以五脏之经脉而决之也。
是以头痛巅疾,下虚上实,过在足少阴巨阳,甚则入肾。
巨阳,太阳也,足太阳之脉,上额交巅,下属膀胱,络肾脏,是以头痛巅疾,足巨阳经脉病也,下虚者,膀胱之气虚于下,上实者,头痛巅疾,实于上也,巨阳主表,少阴主里,故受病之,过在足少阴,巨阳,病不能愈,必从经脉而入脏,故甚则入肾。
徇蒙招尤,目冥耳聋,下实上虚,过在足少阳厥阴,甚则入肝。
徇作 ,冥瞑同。 ,瞬视也,蒙,不明也,招,掉摇也。尤,甚也。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 蒙而掉摇且甚。经脉虚而风气胜也。目瞑耳聋者,起于目,入于耳也,上文头痛为上实,此蒙招为上虚,故曰下实上虚、言胆木之邪实于下少阳经脉虚于上也。少阳为表,厥阴为里,故受病之过,在足少阳厥阴,设病不愈,必从经脉而入脏,故甚则入肝。
腹满 胀,支膈 胁,下厥上冒,过在足太阴阳明。
腹者,脾之部也,腹满 胀,脾土病也,支膈 胁者,《灵枢·经脉》论云,脾足太阴之脉,其支其,复从胃,别上膈,谓 胀上连支膈,旁连 胁也,下厥上冒者,太阴脾气不升,则下厥,阳明胃气不降,则上冒,阳明太阴,相为表里,故过在足太阴阳明,脾脏先病,故不言甚则入脾。
咳嗽上气,厥在胸中,过在手阳明太阴。
咳嗽上气,肺病也。厥在胸中者,经脉论云,肺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脏腑不和,故厥在胸,其受病之过,在手阳明太阴。肺脏先病,故不言甚则入肺。
心烦头痛,病在膈中,过在手巨阳少阴。
心烦头痛,心病也。病在膈中者,经脉论云,心手少阴之脉,下膈,络小肠,脏腑不和,故病在膈中,其受病之过,在手巨阳少阴。心脏先病,故不言甚则入心。此论诊病之始。五决为纪,而及于五脏五腑,故不言手少阳厥阴也。
夫脉之大小滑涩浮沉,可以指别,五脏之象,可以类推,五脏相音,可以音识,五色微诊,可以目察。能合色脉,可以万全。
别,音逼。脉有阴阳,大为阳,小为阴,滑为阳,涩为阴,浮为阳,沉为阴。夫脉之大小滑涩浮沉,可以指按而别之。脉之阴阳,内合五脏,五脏阴阳之脉象,亦可以大小滑涩浮沉而类推之。
如浮大为心肺,沉涩为肝肾,滑为脾脉者是也。五脏合五行,五音五色亦可以微诊,可以目察。能合色脉而共诊之,可以万全。色脉共诊,有如下文所云也。
赤脉之至也,喘而坚,诊曰,有积气在中,时害于食,名曰心痹,得之外疾,思虑而心虚,故邪从之。
赤,心色也,赤脉,合色脉以为诊也。喘而坚,脉体急疾而牢实也,诊其色脉如是,则曰有积气在中,时害于食而不能食,病名曰心痹。心痹,心气闭而不舒也。盖积气非心脏之本病,故得之外疾,乃思虑而心虚,故邪从之而致心痹也。
白脉之至也,喘而浮,上虚下实,惊,有积气在胸中,喘而虚,名曰肺痹。寒热,得之醉,而使内也。
白,肺色也,白脉,合色脉以为诊也。喘而浮,脉体急疾而上浮也,上虚下实,言脉喘而浮,则有上虚下实之病。惊,上虚病也。有积气在胸中,下实病也。又曰喘而虚者,言脉喘而浮,则喘而虚也。此病名曰肺痹,而有皮毛之寒热,盖惊积,非肺脏之本病,故得之醉,而使邪气之内入也。
青脉之至也,长而左右弹,有积气在心下支 ,名曰肝痹,得之寒湿,与疝同法,腰疼足清头痛。
弹平声。青,肝色也,青脉,合色脉以为诊也,长而左右弹,脉体有余,左右两手之脉,如弦之弹指也。此有积气在心下支 ,心下,膈也、支 ,左右胁肋,乃肝脉之循行也,故病名曰肝痹,盖积气非肝脏之本病,故得之外感寒湿,疝病本于寒湿,故与疝同法,寒湿为病,则腰痛足清头痛,而致肝脏之病也,
黄脉之至也,大而虚,有积气在腹中,有厥气,名曰厥疝,女子同法,得之疾,使四肢汗出当风。
黄,脾色也,黄脉,合色脉以为诊也,大而虚,脉体张大而空虚也,此有积气在腹中,腹中,脾部也,有厥气,乃土受木克,土气厥逆而不达也,土受木克,故不名曰脾痹,名曰厥疝。疝,肝病也。女子同法者,女子无疝。肝木乘脾之法,则同也。夫厥疝非脾脏之本病,故得之疾,犹言得之外疾,使四肢汗出当风,以致脾脏之病也。
黑脉之至也,上坚而大,有积气在小腹与阴。名曰肾痹。得之沐浴清水,而卧。
黑,肾色也。黑脉,合色脉以为诊也。上坚而大,坚大之脉,上浮而不沉也,此有积气在小腹与阴。
小腹者,肾之部,前阴者,肾之窍,故病名曰肾痹。夫积气非肾脏之本病,故得之沐浴于清水中,水气未散,而即卧之所致也,此以五脏色脉,诊五脏之病,如是以诊,可以万全矣。
凡相五色之奇脉,面黄目青,面黄目赤、面黄目白,面黄目黑者,皆不死也。
相,去声。奇,音箕。奇,阳也。以色为脉,故曰奇脉。凡相五色之奇脉,但以目视,不必手诊。
目青目赤目白目黑,皆有面黄中土之色,是有胃气,故皆不死。
面青目赤,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也。
面无中土之黄色,若面青面赤面黑而兼目赤目白目黑目青,皆死也。既曰面青目赤,又曰面青目黑者,言面青目赤为不宜,面青目黑亦不宜。引而伸之,青白皆不宜也,既曰面赤目白,又曰面赤目青者,言面赤目白为不宜,面赤目青亦不宜。引而伸之,赤黑皆不宜也。夫面青面赤如是,则面白面黑皆如是,此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所以申明面无中土之黄色,则死,是以色脉而知其死生也。此一节言诊色脉而知五脏之病,及于死生,以终五脏生成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