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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兼施章第二

    (凡四则)
    式云某处有某人某年月日。填医案一宗。
    望形色:
    (图缺)
    (图缺)
    闻声音:
    (图缺)
    问情状:
    何处苦楚? 何因而致?
    何日为始? 昼夜孰甚?
    寒热孰多? 喜恶何物?
    曾服何药? 曾经何地?
    切脉理:
    左部寸 浮本位 中取 沉候关 浮取 中候 沉本位尺 浮候 中取 沉本位右部寸 浮本位 中候 沉取关 浮取 中本位 沉候尺 浮应上焦 中应右关 沉应肝肾论病原:
    某人素禀孰盛? 其病今在何类?
    标本孰居? 毕竟何如?(按:此句是论吉凶顺逆易治难治。)
    服药宜如何将息? 病疾沉 痼今在何际?
    治方术:
    主治用何法? 先后用何方?
    六法者,望、闻、问、切、论、治也。凡治一病,用此式一纸为案。首填某地某时,审风土与时令也;次以明聪望之、闻之,不惜详问之,察其外也;然后切脉、论断、处方,得其真也。各各填注,庶几病者持循待续,不为临敌易将之失,而医之心思既竭,百发百中矣。
    予既立兼施式,有刑名家过而言曰:望、闻即两造具备,察言观色之时,问而笔之供词也,切则考鞫亲切,而论治为招判发落矣。其言虽谑,足以解惑云。
    或曰:六法兼施,得无琐琐乎?予应之曰:医药,人之司命,为谋弗忠,非仁术矣。病有不治之条,医有 股之念,诚如是而不救焉,彼虽命尔,吾犹以为未精吾技而误于人人也。若夫轻疾小恙,虽不填案可也,畏其琐而并弃之,非予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