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枝
〔害〕同前。
〔利〕甘辛而温,入肺膀胱,温经通脉,发汗解肌,无汗能发,有汗能止。亦治手足痛风、胁风,为手臂之引经,故列于温肝。用桂枝发汗,乃调其营,则卫自和,风邪无容,遂自汗而解。故用治风寒、咳嗽有奇功,非桂能发汗也。汗多用桂枝者,调和营卫,则邪从汗解,而汗自止,非若麻黄之开腠理发汗也。肉桂在下,主治下焦,桂心在中,主治中焦,桂枝在上,主治上焦。
〔修治〕桂之气味最薄者为桂枝,亦称桂木,或密炙用。
吴茱萸
〔害〕阳厥似阴,手足虽逆冷,而口多渴喜饮水,大小便闭结,小便或通,亦赤涩短少,此火极似水。《内经》谓"诸噤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是也。此与桂、附、干姜之类同禁忌。呕吐咳逆上气,非风寒外邪,及冷痰宿水所致者不宜用。腹痛属血虚有火者不宜用。
小肠疝气,非骤感寒邪,及初发一二次不宜用。霍乱转筋,由于脾胃虚弱,冒暑所致,非寒湿生冷干犯肠胃者不宜用。一切阴虚之症,及五脏六腑有热无寒之人,法所咸忌。损气动火,昏目发疮,非寒滞有湿者勿用。即有寒湿者,亦宜酌量少用。
〔利〕辛苦大热,疏肝燥脾,温中下气,除湿解郁,去痰杀虫,逐寒。主厥阴头疼,呕逆吞酸,痞满噎膈食积,泻痢血痹,阴疝奔豚 瘕,治阴寒攻心痛,脚气水肿,所谓冲脉为病,逆气里急,又为温膀胱之猛将也。恶丹参硝石,畏紫石英。蓼实为使。
〔修治〕九月九日采实,开口陈久者良,阴干须滚汤泡去苦烈汁七次,始可焙用。治疝盐水炒,治血醋炒,止呕姜汁炒,疏肝胃黄连木香汁炒。
细辛
〔害〕其性升燥发散,凡病内热及火升炎上,上盛下虚,气虚有汗,血虚头痛,阴虚咳嗽,法皆禁用。即入风药,亦不可过五分,服过一钱,使人闷绝,因其气浓而性烈耳。双叶者,服之害人。恶黄 、野狼毒、山茱萸,忌生菜,畏硝石、滑石。反藜芦。
〔利〕辛温香燥,善开窍,散风寒,入心肺肾三经,能行心下水停,宣通游风浮热,口疮喉痹,利九窍。
〔修治〕二八月采根纯阳,切去头子,以瓜水浸一宿,曝用。北产华阴者,细而香最佳。
南产者,名土细辛,稍大而不香,又名马辛。
胡椒
〔害〕辛热之物。如血分有热者,与夫阴虚发热,咳嗽吐血,咽干口渴,热气暴冲,目昏口臭,齿浮鼻衄,肠风脏毒,痔漏泄 等症,切勿轻饵,误服能令诸症即时剧作,慎之。世人因其快膈,嗜之者众,然损肺走气,动火动血,损齿昏目,发疮痔脏毒,必阴气至足者方可用。
〔利〕辛热,入脾、胃、肝、大肠四经,温中下气,快膈消痰,治寒痰食积。盖此药犹如附桂,使与阴虚火衰,必与归地同用,则无偏胜之弊也。毕澄茄,即胡椒之大者。
〔修治〕五月采收,曝干乃皱。
骨碎补
一名猴姜,又名申姜
〔害〕勿与风药同用,以其苦坚肾,肾藏恶燥,再加风药温燥,反伤血液,是为太过。
〔利〕苦温,入肝肾二经,主骨碎折伤,去瘀生新,治肾虚泄泻,耳鸣牙痛。
〔修治〕冬采根,以铜刀刮去黄毛,细切蜜拌,蒸后晒干用。急用只焙干,不蒸亦得也。
次将
菟丝子
(见前补肝部)
艾叶
〔害〕纯阳香燥,凡血燥生热者,禁用。与炙火,亦大损阴血,虚者宜慎。胎动不安,由于热而不由于寒;妊娠下利脓血,由于暑湿;肠胃热甚,而非单湿为病;崩中由于血虚内热;
经事先期,由于血热;吐衄血由于血虚;火旺由于鬼击中恶;霍乱转筋,不由于寒邪,而由于脾胃虚弱凝滞,或于暑湿所致;不孕由于血虚,而不由风冷袭入子宫者,法并忌用。
〔利〕生温熟热,辛可利窍,苦能舒通,入肺、脾、肝、肾四经,气血交理。安胎气,暖子宫,故妇科带下调经多需之。理血痢肠风,治崩吐衄,外用灸除百病,陈者良。醋香附为使。
〔修治〕三月三日,五月五日,采叶干曝,揉捣如绵,谓之熟艾,陈久者可用。蕲州艾为上,煎服宜鲜者。生用,或烧成炭。入女科丸,醋煮捣成饼子烘干,再捣为末用。
山茱萸
(见本脏补部)
茴香
〔害〕其性温燥,能昏目发疮,若胃肾多火,阳道数举,得热则吐者,均戒。大茴香,性热功用略同。
〔利〕辛温香,入胃、肝、肾、膀胱四经,主腹痛疝气,平霍乱血逆,得酒良。
〔修治〕八九月采实阴干,小如粟米者,谓之小茴香,力薄,酒炒黄用。自番舶来者,实大如柏,裂成八瓣,一核大如豆,黄褐色,有仁,味更甜,俗呼舶茴香,又曰八角茴香,又名大茴香,入下焦药,盐水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