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集
《杂阿含经选集》讲记 第65集
第六十五集
我无法有是根本佛教的立场。我是众生自性妄执,法是依缘起法则下的因果现象。生命中虽然没有常恒自在的主体,但因果相续的缘起法宛然而显现;凡夫因无明,于无我中起颠倒错乱的我见,所以只能不停流转。妄执的我是没有的,但此妄执不破,此有故彼有的因果法则下,必然缘起生死相续的生命流,缘起流转之法是有的。导师说:在此之上附增一切妄执,都是建立在我执之上的,都必须由无我而否定。所以,从有情流转的缘起上说,有我就有法(有我执必有生死轮回之法);从另一角度说,因一切执着建立在我执的根本上,所以说一切法存在于我执之上。圣者消除此妄执,我无则法灭。我们正是于蕴处演绎的一切法而生起我执,流转生死;圣者离萨迦耶见,见此诸法而不生我见,乃至彻底体证法空,我执我慢最终止息。
从缘起现象上说,我和法都是有的,从有无自性说,我和法都是无的;因我们妄执有我,所以佛说无我,佛陀的教授重在无我;说我无但法有是侧重于我无而说的。
导师引大空经,经中描述了凡夫欲于此变异之躯乃至整个生命流中寻觅主体的心理历程。或认为有一个主体在承受老死,说我在老死(命即是身);或老死是我所造作的(命异身异),把老死、生、有等一一支执我,或觉得整个生命流中有一个我。有学者认为这一经显现出佛陀讲的我无法无。不过,圣弟子体证无我就可解脱,不一定非说法空的,佛陀也确很少说一切法空。从理上说:体证无我,就可离一切执着,包括法执,所以我空必然法空。
虽然根本佛教以我无法有为基本论题,导师指出,在涅槃寂灭上,给予二者的看法是平等无差别的。
所以,我无法有、我法俱有、我法俱无都可以站在不同的立场作合理的解说。同样,解脱圣者证无我得涅槃,会说不受后有(五蕴寂灭,无所从去,永不复起,所以无生是涅槃的异名);在本来无我的立场上说,五蕴本无我,无所谓生不生的问题。所以说,解脱只是贪嗔痴的止息,流转的因缘灭了,只是因果的必然,说生不然,不生也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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