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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
  六祖慧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卷一[一]
  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
  慧能大師於大梵寺講堂中,昇高座,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法,授[二]無相戒。
  其時座下僧尼道俗一萬餘人,韶州刺史韋璩[三]及諸官僚四三十餘人、儒生三十[五]大師說摩訶般若波羅蜜法。刺史遂令門人僧法海集記,流行後代與學道者,承此宗旨,遞相傳受,有所依約,以為稟承,說此《壇經》。
  校記
  [一]原本“般若”作“波若”,題目及正文中的“慧能”皆寫作“慧能”;“智慧”寫作“智惠”等。今一律改為“慧能”、“智慧”、“定慧”等。
  [二]原作“受”字。
  [三]原作“達處”,據惠昕本等改。
  [四]“僚”原作“寮”。
  [五]原無“三十”,據惠昕本加。
  能大師言:善知識,淨心念摩訶般若波羅蜜法。
  大師不語,自淨心神。良久乃言:善知識,靜[一]聽:
  慧能慈父,本貫範陽[二],左降遷流嶺南,作[三]新州百姓。慧能幼少,父又[四]早亡。老母孤遺,移來南海,艱辛貧乏,於市賣柴。忽有一客買柴[五],遂領慧能至於官店。客將柴去,慧能得錢。卻向門前,忽見一客讀《金剛經》。慧能一聞,心便明悟。乃部客曰:“從何處來,持此經典?”
  客答曰:“我於蘄[六]州黃梅縣東馮墓山,禮拜五祖弘忍和尚,見今在彼門人有千餘乘。我於彼聽見大師勸道俗,但持《金剛經》一卷,即得見性,直了成佛。”
  慧能最說,宿業有緣,便即辭親,往黃梅馮墓山禮拜五祖弘忍和尚。
  校記
  [一]原“淨”字》
  [二]“貫”原作“官”,敦煌本同;“陽”原作“楊”,鈴木據惠昕本校作“本貫範陽”是對的,今從之。神會《南陽和尚問客雜徵義·六祖師傳》謂慧能“先祖範陽人也”;《祖堂集·惠能傳》:“本貫範陽,移居新州”……從下文“左降遷流嶺南”來看,其你曾為官,但未必在範陽作官。
  [三]原本缺“作”字,據惠昕本加。
  [四]“又”原作“亦”,據惠昕本改。
  [五]“買柴”,原誤寫作“賣柴”。
  [六]“蘄”,原誤作“新”字。
  弘忍和尚問慧能曰:“汝何方人,來此山禮拜吾?汝今向吾邊,復求何物?”
  慧能答曰:“弟子是嶺南人,新州百姓,今故遠來禮拜和尚,不求餘物,唯求作佛法。 [一]”
  大師遂責慧能曰:“汝是嶺南人,又是獦獠,若為堪作佛[三]!”
  慧能答曰:“人即有南北,佛性即無南北;獦獠身與和尚身不同,佛性[三]有何差別?”
  大師欲更共議,見左右在傍邊,大師更便不言。遂發遣慧能令隨眾作務。時有一行者,遂差[四]慧能於碓坊踏碓八箇餘月。
  校記
  [一]“作佛法”原作“佛法作”。
  [二]原作“若未為堪作佛法”,據敦煌本改。
  [三]“性”,原作“姓”字。
  [四]“差”,原作“著”字,據敦煌本改。
  五祖忽於一日喚門人盡來,門人集已[一],五祖曰:“吾向汝說,世人生死事大。汝等門人終日供養,只求福田,不求出離生死苦海。汝等自性迷,福門何可求?汝等[二]總且妝房自看,有智慧[三]者自取本性般若之智[四],穩中有降作一偈呈吾。吾看汝偈,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代。火急作!”
  門人得處分,卻來各至自房,遞相謂言:“我等不須澄[五]心用意作偈,將呈和尚。神秀上座是教授師[六],秀上座得法後自可依止,偈[七]不用作。”諸人息[八]心,盡不敢呈偈。
  校記
  [一]原作“集記”。
  [二]“汝等”原作“汝汝”,參惠昕本改。
  [三]“智慧”原本誤寫為“智事”。
  [四]“智”原作“知”。
  [五]“澄”原作“呈”。據惠昕本改。
  [六]原句“是”下有“故”字,“授”作“受”,據敦煌本改。
  [七]“偈”原作“請”,參鈴木校本改。
  [八]“息”原作“識”,據敦煌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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