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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卷七十七 酷吏列传 第六十七

  汉承战国余烈,多豪猾之民。其并兼者则陵横邦邑,桀健者则雄张闾里。[一] 
  且宰守旷远,户口殷大。[二]故临民之职,专事威断,族灭奸轨,先行后闻。[三] 
  肆情刚烈,成其不桡之威。[四]违觽用己,表其难测之智。[五]至于重文横入,为穷怒之所迁及者,亦何可胜言。[六]故乃积骸满藊,漂血十里。[七]致温舒有虎冠之吏,[八]延年受屠伯之名,岂虚也哉![九]若其揣挫强埶,摧勒公卿,碎裂头脑而不顾,亦为壮也。[一0] 
  注[一]横音胡孟反。张音知亮反。 
  注[二]前书曰,成帝户一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口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汉极盛矣。 
  注[三]先行刑而后闻奏也。 
  注[四]桡,屈也。前书宁成为济南都尉,而郅都为守。始前数都尉,步入府,因吏谒守如县令,其畏都如此。及成往,直陵都出其上。都素闻其声,善遇之,与结驩。 
  注[五]前书严延年为河南太守,觽人所谓当死者一朝出之,所谓当生者诡杀之,吏人莫能测其用意深浅也。 
  注[六]重犹深也。横犹枉也。穷,极也。言迁怒于无罪之人。 
  注[七]藊,坑也。前书尹赏守长安令,得一切以便宜从事。赏至,修理长安狱,穿地方深各数丈,名为虎穴。乃部户曹掾史,杂举长安中轻薄少年恶子,无巿藉商贩作务,而鲜衣凶服者,得数百人,尽以次内穴中,覆以大石,皆相枕藉死。又王温舒为河内太守,捕郡中豪猾论报,流血十余里也。 
  注[八]王温舒为中尉,穷案奸猾,尽糜烂狱中。其爪牙吏,虎而冠者也。音义云“言其残虐之甚”也。 
  注[九]前书严延年为河南太守,所诛杀血流数里。河南号曰“屠伯”,言若屠人之杀六畜也。 
  注[一0]前书济南鼿氏,宗人三百余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郅都为济南守,至则诛鼿氏首恶,郡中路不拾遗,都后竟坐斩。又赵广汉为京兆尹,侵犯贵戚大臣,将吏卒入丞相魏相府,召其夫人*(疏)**[跪]*庭下受辞,责以杀婢事。 
  司直萧望之劾奏广汉摧辱大臣,伤化不道,坐□斩。破碎头脑言不避诛戮也。 
  自中兴以后,科网稍密,吏人之严害者,方于前世省矣。而阉人亲娅,侵虐天下。[一]至使阳球磔王甫之尸,张俭剖曹节之墓。若此之类,虽厌快觽愤,亦云酷矣!俭知名,故附党人篇。[二] 
  注[一]尔雅曰:“两貋相谓曰娅。” 
  注[二]刘淑、李膺等传也。 
  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人也。初为司徒侯霸所辟,举高第,累迁北海相。到官,以大姓公孙丹为五官掾。丹新造居宅,而卜工以为当有死者,丹乃令其子杀道行人,置尸舍内,以塞其咎。宣知,即收丹父子杀之。丹宗族亲党三十余人,操兵诣府,称冤叫号。宣以丹前附王莽,虑交通海贼,乃悉收系剧狱,[一]使门下书佐水丘岑尽杀之。[二]青州以其多滥,奏宣考岑,宣坐征诣廷尉。在狱,晨夜讽诵,无忧色。及当出刑,官属具馔送之,宣乃厉色曰:“董宣生平未曾食人之食,况死乎!”升车而去。时同刑九人,次应及宣,光武驰使驺骑特原宣刑,且令还狱。遣使者诘宣多杀无辜,宣具以状对,言水丘岑受臣旨意,罪不由之,愿杀臣活岑。使者以闻,有诏左转宣怀令,令青州勿案岑罪。岑官至司隶校尉。 
  注[一]剧县之狱。 
  注[二]姓水丘,名岑也。 
  后江夏有剧贼夏喜等寇乱郡境,以宣为江夏太守。到界,移书曰:“朝廷以太守能禽奸贼,故辱斯任。今勒兵界首,檄到,幸思自安之宜。”喜等闻,惧,即时降散。外戚阴氏为郡都尉,宣轻慢之,坐免。 
  后特征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宣于夏门亭候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棰杀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棰,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文叔为白衣时,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强项令出。[一]赐钱三十万,宣悉以班诸吏。由是搏击豪强,莫不震栗。京师号为“卧虎”。歌之曰:“枹鼓不鸣董少平。”[二] 
  注[一]谢承书曰:“□令诣太官赐食。宣受诏出,饭尽,覆杯食机上。太官以状闻。上问宣,宣对曰:‘臣食不敢遗余,如奉职不敢遗力。’”注[二]枹,击鼓杖也,音浮,其字从木也。 
  在县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诏遣使者临视,唯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一]帝伤之,曰:“董宣廉絜,死乃知之!”以宣尝为二千石,赐艾绶,葬以大夫礼。拜子并为郎中,后官至齐相。[二] 
  注[一]谢承书曰“有白马一匹,兰舆一乘”也。 
  注[二]诸本此下有说蔡茂事二十五字,亦有无者。案:茂自有传也。 
  樊晔字仲华,南阳新野人也。与光武少游旧。建武初,征为侍御史,迁河东都尉,引见云台。初,光武微时,尝以事拘于新野,晔为市吏,馈饵一笥,[一] 
  帝德之不忘,仍赐晔御食,及乘舆服物。因戏之曰:“一笥饵得都尉,何如?” 
  晔顿首辞谢。及至郡,诛讨大姓马适匡等。[二]盗贼清,吏人畏之。数年,迁杨州牧,教民耕田种树理家之术。视事十余年,坐法左转轵长。[三] 
  注[一]苍颉篇曰:“馈,饟也。”说文曰:“饵,饼也。笥,竹器也。” 
  注[二]马适,姓也。前书有马适建。俗本“匡”上有“王”字者,误也。 
  注[三]轵,县,属河*(南)**[内]*郡,故城在今洛州济源县东南也。 
  隗嚣灭后,陇右不安,乃拜晔为天水太守。政严猛,好申韩法,[一]善恶立断。 
  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狱,吏人及羌胡畏之。道不拾遗。行旅至夜,聚衣装道傍,曰“以付樊公”。凉州为之歌曰:“游子常苦贫,力子天所富。[二]宁见乳虎穴,[三]不入冀府寺。[四]大笑期必死,忿怒或见置。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视事十四年,卒官。 
  注[一]申不害、韩非之法也。 
  注[二]勤力之子。 
  注[三]乳,产也。猛兽产乳护其子,则搏噬过常,故以喻也。诸本“穴”字或作“六”,误也。 
  注[四]冀,天水县也。 
  永平中,显宗追思晔在天水时政能,以为后人莫之及,诏赐家钱百万。子融,有俊才,好黄老,不肯为吏。 
  李章字第公,河内怀人也。五世二千石。章习严氏春秋,[一]经明教授,历州郡吏。光武为大司马,平定河北,召章置东曹属,数从征伐。 
  注[一]宣帝时博士严彭祖也。 
  光武即位,拜阳平令。[一]时赵、魏豪右往往屯聚,清河大姓赵纲遂于县界起坞壁,缮甲兵,为在所害。章到,乃设飨会,而延谒纲。纲带文□,被羽衣,[二] 
  从士百余人来到。章与对燕饮,有顷,手□斩纲,伏兵亦悉杀其从者,因驰诣坞壁,掩击破之,吏人遂安。 
  注[一]阳平,县,属东郡,故城今魏州莘县也。 
  注[二]缉鸟羽以为衣也。前书栾大为五利将军,服羽衣也。 
  迁千乘太守,坐诛斩盗贼过滥,征下狱免。岁中拜侍御史,出为琅邪太守。时北海安丘大姓夏长思等反,遂囚太守处兴,[一]而据营陵城。[二]章闻,即发兵千人,驰往击之。掾*(吏)**[史]*止章曰:“二千石行不得出界,兵不得□发。” 
  [三]章按□怒曰:“逆虏无状,囚劫郡守,此何可忍!若坐讨贼而死,吾不恨也。” 
  遂引兵安丘城下,募勇敢烧城门,与长思战,斩之,获三百余级,得牛马五百余头而还。兴归郡,以状上帝,悉以所得班劳吏士。后坐度人田不实征,以章有功,但司寇论。月余免刑归。复征,会病卒。 
  注[一]风俗通曰:“史记赵有辩士处子,故有处姓也。” 
  注[二]营陵,县,属北海郡也。 
  注[三]前书杜钦奏记王凤曰“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马之重,不宜去郡”也。 
  周□字文通,下邳徐人也。为人刻削少恩,好韩非之术。少为廷尉史。 
  永平中,补南行唐长。到官,晓吏人曰:“朝廷不以长不肖,使牧黎民,而性雠猾吏,志除豪贼,且勿相试!”遂杀县中尤无状者数十人,吏人大震。迁博平令。[一]收考奸臧,无出狱者。以威名迁齐相,亦颇严酷,专任刑法,而善为辞案条教,[二]为州内所则。后坐杀无辜,复左转博平令。 
  注[一]博平,县,故城在今博州博平县东也。 
  注[二]辞案犹今案牍也。 
  建初中,为勃海太守。每赦令到郡,辄隐闭不出,先遣使属县尽决刑罪,乃出诏书。坐征诣廷尉,免归。 
  □廉絜无资,常筑墼以自给。肃宗闻而怜之,复以为郎,再迁召陵侯相。廷掾惮□严明,欲损其威,[一]乃晨取死人断手足,立寺门。□闻,便往至死人边,若与死人共语状。阴察视口眼有稻芒,乃密问守门人曰:“悉谁载矒入城者?” 
  [二]门者对:“唯有廷掾耳。”又问铃下:[三]“外颇有疑令与死人语者不?” 
  对曰:“廷掾疑君。”乃收廷掾考问,具服“不杀人,取道边死人”。后人莫敢欺者。 
  注[一]续汉志每郡有五官掾,县为廷掾也。 
  注[二]悉犹知也。 
  注[三]汉官仪曰:“铃下、侍合、辟车,此皆以名自定者也。” 
  征拜洛阳令,下车,先问大姓主名,吏数闾里豪强以对。□厉声怒曰:“本问贵戚若马、窦等辈,岂能知此卖菜佣乎?”于是部吏望风旨,争以激切为事。贵戚局蹐,京师肃清。 
  皇后弟黄门郎窦笃从宫中归,夜至止奸亭,亭长霍延遮止笃,笃苍头与争,延遂拔□拟笃,而肆詈恣口。笃以表闻。诏召司隶校尉、河南尹诣尚书谴问,遣□戟士收□送廷尉诏狱。数日贳出。[一]帝知□奉法疾奸,不事贵戚,然苛惨失中,[二]数为有司所奏,八年,遂免官。 
  注[一]贳,赦也,音市夜反。 
  注[二]惨,虐也。 
  后为御史中丞。和帝即位,太傅邓彪奏□在任过酷,不宜典司京辇。[一]免归田里。后窦氏贵盛,笃兄弟秉权,睚鴺宿怨,无不僵仆。[二]□自谓无全,乃柴门自守,以待其祸。然笃等以□公正,而怨隙有素,遂不敢害。 
  注[一]汉官仪曰:“御史中丞,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纠察百司。”故云典司京辇。 
  注[二]僵,偃也。仆,踣也。 
  永元五年,复征为御史中丞。诸窦虽诛,而夏阳侯绬犹尚在朝。□疾之,乃上疏曰:“臣闻臧文仲之事君也,见有礼于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见无礼于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一]案夏阳侯绬,本出轻薄,志在邪僻,学无经术,而妄构讲舍,外招儒徒,实会奸桀。轻忽天威,侮慢王室,又造作巡狩封禅之书,惑觽不道,当伏诛戮,而主者营私,不为国计。夫涓流虽寡,浸成江河;爝火虽微,卒能燎野。[二]履霜有渐,可不惩革?[三]宜寻吕产专窃之乱,[四]永惟王莽篡逆之祸,上安社稷之计,下解万夫之惑。”会绬归国,□迁司隶校尉。 
  注[一]左氏传季孙行父称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辞也。 
  注[二]庄子曰:“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爝火,小火也。 
  注[三]易曰:“履霜坚冰至,其所由来者渐矣。” 
  注[四]吕产,吕太后之兄子,封为梁王,太后崩,与弟禄作乱也。 
  六年夏旱,车驾自幸洛阳录囚徒,二人被掠生虫,坐左转骑都尉。七年,迁将作大匠。九年,卒于官。 
  黄昌字圣真,会稽余姚人也。[一]本出孤微。居近学官,数见诸生修庠序之礼,因好之,遂就经学。又晓习文法,仕郡为决曹。[二]刺史行部,见昌,甚奇之,辟从事。 
  注[一]余姚,今越州县也。 
  注[二]续汉志曰:“决曹主罪法事。” 
  后拜宛令,政尚严猛,好发奸伏。人有盗其车盖者,昌初无所言,后乃密遣亲客至门下贼曹家掩取得之,[一]悉收其家,一时杀戮。大姓战惧,皆称神明。 
  注[一]续汉志曰:“贼曹主盗贼事。” 
  朝廷举能,迁蜀郡太守。先太守李根年老多悖政,[一]百姓侵冤。及昌到,吏人讼者七百余人,悉为断理,莫不得所。密捕盗帅一人,胁使条诸县强暴之人姓名居处,乃分遣掩讨,无有遗脱。宿恶大奸,皆奔走它境。 
  注[一]悖,乱也。 
  初,昌为州书佐,其妇归宁于家,遇贼被获,遂流转入蜀为人妻。其子犯事,乃诣昌自讼。昌疑母不类蜀人,因问所由。对曰:“妾本会稽余姚戴次公女,州书佐黄昌妻也。妾尝归家,为贼所略,遂至于此。”昌惊,呼前谓曰:“何以识黄昌邪?”对曰:“昌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当为二千石。”[一]昌乃出足示之。 
  因相持悲泣,还为夫妇。 
  注[一]相书曰:“足心有黑子者二千石。” 
  视事四年,征,再迁陈相。县人彭氏旧豪纵,造起大舍,高楼临道。昌每出行县,彭氏妇人辄升楼而观。昌不喜,遂□收付狱,案杀之。 
  又迁为河内太守,又再迁颍川太守。永和五年,征拜将作大匠。汉安元年,进补大司农,左转太中大夫,卒于官。 
  阳球字方正,渔阳泉州人也。[一]家世大姓冠盖。球能击□,习弓马。性严厉,好申韩之学。郡吏有辱其母者,球结少年数十人,杀吏,灭其家,由是知名。 
  初举孝廉,补尚书侍郎,闲达故事,其章奏处议,[二]常为台阁所崇信。出为高唐令,以严苛过理,郡守收举,[三]会赦见原。 
  注[一]泉州故城在今幽州雍奴县南也。 
  注[二]处,断也。 
  注[三]收系举劾之也。 
  辟司徒刘宠府,举高第。九江山贼起,连月不解。三府上球有理奸才,拜九江太守。球到,设方略,凶贼殄破,收郡中奸吏尽杀之。 
  迁平原相。出教曰:“相前騳高唐,志埽奸鄙,遂为贵郡所见枉举。昔桓公释管仲射钩之雠,高祖赦季布逃亡之罪。虽以不德,敢忘前义。况君臣分定,而可怀宿昔哉!今一蠲往愆,期诸来暛。若受教之后而不改奸状者,不得复有所容矣。”郡中咸畏服焉。时天下大旱,司空张颢条奏长吏苛酷贪□者,皆罢免之。 
  球坐严苦,征诣廷尉,当免官。灵帝以球九江时有功,拜议郎。 
  迁将作大匠,坐事论。顷之,拜尚书令。奏罢鸿都文学,曰:“伏承有诏□中尚方为鸿都文学乐松、江览等三十二人图象立赞,以劝学者。臣闻传曰:‘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一]案松、览等皆出于微蔑,斗筲小人,依凭世戚,附托权豪,俛眉承睫,徼进明时。或献赋一篇,或鸟篆盈简,[二]而位升郎中,形图丹青。亦有笔不点牍,辞不辩心,假手请字,妖伪百品,莫不被蒙殊恩,蝉蜕滓浊。[三]是以有识掩口,天下嗟叹。臣闻图象之设,以昭劝戒,欲令人君动鉴得失。未闻竖子小人,诈作文颂,而可妄窃天官,垂象图素者也。 
  今太学、东观足以宣明圣化。愿罢鸿都之选,以消天下之谤。”书奏不省。 
  注[一]左传曹*(翙)**[刿]*谏鲁庄公之辞也。 
  注[二]八体书有鸟篆,象形以为字也。 
  注[三]说文曰:“蜕,蝉蛇所解皮也。”蜕音式锐反。楚词曰:“济江海兮蝉蜕。” 
  或音它外反。 
  时中常侍王甫、曹节等奸虐弄权,扇动外内,球尝拊髀发愤曰:“若阳球作司隶,此曹子安得容乎?”光和二年,迁为司隶校尉。王甫休沐里舍,球诣阙谢恩,奏收甫及中常侍淳于登、袁赦、封□、[一]中黄门刘毅、小黄门庞训、朱禹、齐盛等,及子弟为守令者,奸猾纵恣,罪合灭族。太尉段颎谄附佞幸,宜并诛戮。于是悉收甫、颎等送洛阳狱,及甫子永乐少府萌、沛相吉。球自临考甫等,五毒备极。萌谓球曰:“父子既当伏诛,少以楚毒假借老父。” 
  球曰:“若罪恶无状,[二]死不灭责,乃欲求假借邪?”萌乃骂曰:“尔前奉事吾父子如奴,奴敢反汝主乎!今日困吾,行自及也!”球使以土窒萌口,棰朴交至,父子悉死杖下。颎亦自杀。乃僵磔甫尸于夏城门,大署牓曰“贼臣王甫”。 
  尽没入财产,妻子皆徙比景。 
  注[一]□章吐盍反。 
  注[二]若,汝也。 
  球既诛甫,复欲以次表曹节等,乃□中都官从事曰:“且先去大猾,当次案豪右。” 
  权门闻之,莫不屏气。诸奢饰之物,皆各缄縢,不敢陈设。[一]京师畏震。 
  注[一]说文曰:“缄,束箧也。”孔安国注尚书曰:“縢,缄也。” 
  时顺帝虞贵人葬,百官会丧还,曹节见磔甫尸道次,慨然抆泪曰:[一]“我曹自可相食,何宜使犬舐其汁乎?”语诸常侍,今且俱入,勿过里舍也。节直入省,白帝曰:“阳球故酷暴吏,前三府奏当免官,以九江微功,复见擢用。愆过之人,好为妄作,不宜使在司隶,以骋毒虐。”帝乃徙球为韂尉。时球出谒陵,节□尚书令召拜,不得稽留尺一。球被召急,因求见帝,叩头曰:“臣无清高之行,横蒙鹰犬之任。前虽纠诛王甫、段颎,盖简落狐狸,未足宣示天下。愿假臣一月,必令豺狼鸱枭,各服其辜。”叩头流血。殿上呵叱曰:“韂尉扞诏邪!” 
  至于再三,乃受拜。 
  注[一]抆,拭也,音亡粉反。 
  其冬,司徒刘合与球议收案张让、曹节,节等知之,共诬白合等。语已见陈球传。遂收球送洛阳狱,诛死,妻子徙边。 
  王吉者,陈留浚仪人,中常侍甫之养子也。甫在宦者传。吉少好诵读书传,喜名声,而性残忍。以父秉权宠,年二十余,为沛相。晓达政事,能断察疑狱,发起奸伏,多出觽议。课使郡内各举奸吏豪人诸常有微过酒肉为臧者,虽数十年犹加贬弃,注其名籍。专选剽悍吏,击断非法。若有生子不养,即斩其父母,合土棘埋之。凡杀人皆磔尸车上,随其罪目,宣示属县。[一]夏月腐烂,则以绳连其骨,周篃一郡乃止,见者骇惧。视事五年,凡杀万余人。其余惨毒刺刻,不可胜数。郡中惴恐,[二]莫敢自保。及阳球奏甫,乃就收执,死于洛阳狱。 
  注[一]目,罪名也。 
  注[二]惴,惧也,音之瑞反。 
  论曰:古者敦庬,善恶易分。[一]至于画衣冠,异服色,而莫之犯。[二]叔世偷薄,[三]上下相蒙,[四]德义不足以相洽,化导不能以惩违,遂乃严刑痛杀,随而绳之,致刻深之吏,以暴理奸,倚疾邪之公直,济忍苛之虐情。汉世所谓酷能者,盖有闻也。皆以敢捍精敏,巧附文理,风行霜烈,威誉諠赫。与夫断断守道之吏,何工否之殊乎![五]故严君蚩黄霸之术,[六]密人笑卓茂之政,[七] 
  猛既穷矣,而犹或未胜。然朱邑不以笞辱加物,[八]袁安未尝鞫人臧罪,[九] 
  而猾恶自禁,人不欺犯。何者?以为威辟既用,而苟免之行兴;[一0]仁信道孚,故感被之情着。[一一]苟免者威隙则奸起,感被者人亡而思存。[一二]由一邦以言天下,则刑讼繁措,可得而求乎! 
  注[一]左传申叔时曰:“人生敦庬,和同以听。”杜预注云:“敦庬,厚大也。” 
  注[二]白武通曰:“画象者,其衣服象五刑也。犯墨者蒙巾,犯劓者以赭着其衣,犯髌者以墨蒙其髌处而画之,犯宫者杂屝,犯大辟者布衣无领。”墨,黥面也。 
  注[三]左传曰:“叔向曰:‘三辟之兴,皆叔代也。’”叔代犹末代也。偷,苟且也。本或作“渝”。渝,变也。 
  注[四]左传介之推曰:“下义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蒙,欺也。 
  注[五]尚书曰:“如有一介臣,断断猗。”孔安国注云:“断断猗然专一之臣也。” 
  注[六]前书严延年为河南太守,严刑峻罚。时黄霸为颍川太守,以宽恕为化,郡中亦平,屡蒙丰年,凤皇屡集。上下诏称扬其行,加金爵之赏。延年素轻霸为人,及比郡为守,曪赏反在己前,心内不服。河南界中又有蝗,府丞狐义出行蝗,还见延年。延年曰:“此蝗岂凤皇食邪?” 
  注[七]茂传曰:“初茂到县,有所废置,吏人笑之。” 
  注[八]前书曰:“朱邑以爱利为行,未尝笞辱人。” 
  注[九]安传曰“安为河南尹,政号严明,然未曾以臧罪鞫人”也。 
  注[一0]辟,法也,音频亦反。 
  注[一一]左传曰:“小信未孚。”杜预注云:“孚,大信也。”此言仁信之道,大信于人。 
  注[一二]若子产卒,仲尼闻之,曰“古之遗爱也”。 
  赞曰:大道既往,刑礼为薄。[一]斯人散矣,机诈萌作。[二]去杀由仁,济宽非虐。[三]末暴虽胜,崇本或略。[四] 
  注[一]老子曰:“大道废,有仁义。”又曰:“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始。” 
  注[二]论语曾子曰“上失其道,人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也。 
  注[三]论语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此言用仁德化人,人知礼节,可以无杀戮也。左传曰:“宽以济猛,猛以济宽。”言政宽则人慢,故须以猛济之,非故为暴虐也。 
  注[四]春秋繁露曰:“君者,国之本也。夫为国*(本)*,其化莫大于崇本。崇本则君化若神,不崇本则无以兼人。”此言酷暴为政化之末,虽得胜残,而崇本之道尚为略也。 
   校勘记 
  二四八八页九行召其夫人*(疏)**[跪]*庭下受辞据汲本改。 
  二四八八页一二行张俭剖曹节之墓按:集解引何焯说,谓以党锢、宦者二传参考,乃侯览,非曹节也,所当刊正。 
  二四九0页八行覆杯食机上按:“杯”原斗“柸”,径改正。 
  二四九一页四行迁杨州牧按:“杨”原作“扬”,各本同。以前后皆作“杨”,径改。 
  二四九一页八行轵县属河*(南)**[内]*郡据集解引洪亮吉说改。 
  二四九一页一一行宁见乳虎穴按:校补谓“见”或“觅”之斗。 
  二四九一页一一行不入冀府寺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府”一作“城”。 
  二四九二页六行李章字第公“第”原作“弟”,径据汲本、殿本改。按:弟第古通作。 
  二四九三页二行掾*(吏)**[史]*止章据刊误改。 
  二四九七页一三行又迁为河内太守又再迁颍川太守按:刊误谓案文多二“又”字。 
  二四九八页一0行迁平原相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作“甘陵相”。 
  二四九八页一三行司空张颢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考异云案颢光和元年为太尉,未尝为司空。 
  二四九九页八行曹*(翙)**[刿]*谏鲁庄公之辞也据殿本改。 
  二四九九页一三行朱禹按:殿本考证谓何焯校本“禹”改“瑀”。 
  二四九九页一四行太尉段颎按:“段”原误“□”,径改正。下同。 
  二五00页一行乃欲求假借邪按:集解引王补说,谓此句通鉴“乃欲”下多“论先后”三字。 
  二五00页一三行简落狐狸按:集解引王补说,谓袁纪作“狐狸小丑”。 
  二五0二页一0行白武通曰按:汲本、殿本“武”作“虎”,此避唐讳而未回改也。 
  二五0三页一四行夫为国*(本)*其化莫大于崇本据刊误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