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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志第十八 五行六 日蚀日抱日赤无光日黄珥日中黑虹贯日月蚀非其月

  光武帝[一]建武二年正月甲子朔,日有蚀之。在危八度。[二]日蚀说曰:“日者,太阳之精,人君之象。君道有亏,为阴所乘,故蚀。蚀者,阳不克也。”其候杂说,汉书五行志着之必矣。[三]儒说诸侯专权,则其应多在日所宿之国。[四] 
  诸象附从,则多为王者事。人君改修其德,则咎害除。[五]是时世祖初兴,天下贼乱未除。虚、危,齐也。贼张步拥兵据齐,上遣伏隆谕步,许降,旋复叛称王,至五年中乃破。 
  注[一]古今注曰:“建武元年正月庚午朔,日有蚀之。”即更始三年。 
  注[二]杜预曰:“历家之说,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光,故月蚀。日月同会,月奄日,故日蚀。蚀有上下者,行有高下。日光轮存而中食者,相奄密,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当而相奄闲疏也。然圣人不言月食日,而以自蚀为文,阙于所不见。”春秋潜潭巴云:“甲子蚀,有兵敌强。”臣昭案:春秋纬六旬之蚀,各以甲子为说,此偏举一隅,未为通证,故于事验不尽相符。今依日例注,以广其候耳。京房占曰:“北夷侵,忠臣有谋,后大水在东方。” 
  注[三]春秋纬曰:“日之将蚀,则斗第二星变色,微赤不明,七日而蚀。” 
  注[四]春秋汉含孳曰:“臣子谋,日乃蚀。”孝经钩命决曰:“失义不德,白虎不出禁,或逆枉矢射,山崩日蚀。”管子曰:“日掌阳,月掌阴,星掌和。阳为德,阴为刑,和为事。是故日蚀,则失德之国恶之;月蚀,则失刑之国恶之; 
  彗星见,则失和之国恶之。是故圣王日蚀则修德,月蚀则修刑,彗星见则修和。” 
  注[五]孝经钩命决曰:“日蚀修孝,山崩理惑。” 
  三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蚀之,[一]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时世祖在雒阳,赤眉降贼樊崇谋作乱,其七月发觉,皆伏诛。[二] 
  注[一]潜潭巴曰:“乙卯蚀,雷不行,雪杀草不长,奸人入宫。” 
  注[二]古今注曰:“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蚀之。” 
  六年九月丙寅晦,日有蚀之。[一]史官不见,郡以闻。[二]在尾八度。[三] 
  注[一]潜潭巴曰:“丙寅蚀,久旱,多有征。”京房曰:“有小旱灾。” 
  注[二]本纪“都尉诩以闻”。 
  注[三]朱浮上疏,以郡县数代,髃阳骚动所致,见浮传。 
  七年三月癸亥晦,日有蚀之,[一]在毕五度。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 
  冬,卢芳所置朔方、云中太守各举郡降。[二] 
  注[一]潜潭巴曰:“癸亥日蚀,天人崩。”郑兴曰:“顷年日蚀,每多在晦,*[皆月]*行疾也。君亢急,臣下促迫。” 
  注[二]古今注曰:“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并日有蚀之。” 
  十六年三月辛丑晦,日有蚀之,[一]在昴七度。昴为狱事。时诸郡太守坐度田不实,世祖怒,杀十余人,然后深悔之。 
  注[一]潜潭巴曰:“辛丑蚀,主疑*(王)**[臣]*。” 
  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日有蚀之,[一]在胃九度。胃为廪仓。时诸郡新坐租之后,天下忧怖,以谷为言,故示象。或曰:胃,供养之官也。其十月,废郭皇后,诏曰“不可以奉供养”。 
  注[一]潜潭巴曰:“乙未蚀,天下多邪气,郁郁苍苍。”京房曰:“君责觽庶暴害之。” 
  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柳为上仓,祭祀谷也。 
  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十九年中,有司奏请立近帝四庙以祭之,有诏“庙处所未定,且就高庙祫祭之”。至此三年,遂不立庙。有简堕心,奉祖宗之道有阙,故示象也。 
  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日有蚀之,[一]在毕十五度。毕为边兵。其冬十月,以武溪蛮夷为寇害,伏波将军马援将兵击之。[二] 
  注[一]潜潭巴曰:“戊申蚀,地动摇,侵兵强。一曰:主兵弱,诸侯*(争)**[强]*。” 
  注[二]古今注曰:“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蚀之,尽。” 
  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日有蚀之,[一]在东壁五度。东壁为文章,一名娵訾之口。先是皇子诸王各招来文章谈说之士,去年中,有人上奏:“诸王所招待者,或真伪杂,受刑罚者子孙,宜可分别。”于是上怒,诏捕诸王客,皆被以苛法,死者甚多。世祖不早为明设刑禁,一时治之过差,故天示象。世祖于是改悔,遣使悉理侵枉也。 
  注[一]潜潭巴曰:“丁巳蚀,下有败兵。” 
  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日有蚀之,[一]在柳五度,京都宿也。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后二年,宫车晏驾。 
  注[一]潜潭巴曰:“癸酉蚀,连阴不解,淫雨毁山,有兵。” 
  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日有蚀之,在斗二十度。斗为庙,主爵禄。儒说十一月甲子,时王日也,又为星纪,主爵禄,其占重。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日有蚀之,[一]在氐二度。氐为宿宫。是时明帝作北宫。[二] 
  注[一]潜潭巴曰:“壬申蚀,水*(灭)**[盛]*,阳溃阴欲翔。” 
  注[二]古今注曰:“四年八月丙寅,时加未,日有蚀之。五年二月乙未朔,日有蚀之,京师候者不觉,河南尹、郡国三十一上。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蚀之,时雒阳候者不见。” 
  八年十月[一]壬寅晦,日有蚀之,既,[二]在斗十一度。斗,吴也。广陵于天文属吴。后二年,广陵王荆坐谋反自杀。 
  注[一]古今注曰十二月。 
  注[二]潜潭巴曰:“壬寅蚀,天下苦兵,大臣骄横。” 
  十三年十月[一]甲辰晦,日有蚀之,[二]在尾十七度。[三] 
  注[一]古今注曰闰八月。 
  注[二]潜潭巴曰:“甲辰蚀,四骑胁大水。” 
  注[三]京房占曰:“主后寿命绝,后有大水。” 
  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日有蚀之,[一]在柳十五度。儒说五月戊午,犹十一月甲子也,又宿在京都,其占重。后二岁,宫车晏驾。 
  注[一]潜潭巴曰:“戊午蚀,久旱谷不伤。” 
  十八年十一月甲辰晦,日有蚀之,在斗二十一度。是时明帝既崩,马太后制爵禄,故阳不胜。 
  章帝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日有蚀之,[一]在东壁八度。例在前建武二十九年。 
  是时髃臣争经,多相非毁者。[二] 
  注[一]潜潭巴曰:“庚辰蚀,彗星东至,有寇兵。” 
  注[二]又别占云:“庚辰蚀,大旱。” 
  六年六月辛未晦,日有蚀之,[一]在翼六度。翼主远客。冬,东平王苍等来朝,明年正月,苍薨。[二] 
  注[一]潜潭巴曰:“辛未蚀,大水。” 
  注[二]古今注曰:“元和元年九月乙未,日有蚀之。” 
  *(元)**[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史官不见,佗官以闻。日在氐四度。[一] 
  注[一]星占曰:“天下灾,期三年。” 
  和帝永元二年二月壬午,日有蚀之。[一]史官不见,涿郡以闻。日在奎八度。[二] 
  注[一]潜潭巴曰:“壬午蚀,久雨,旬望。” 
  注[二]京房占曰:“三公与诸侯相贼,弱其君王,天应而日蚀。三公失国,后旱且水。”臣昭以为三公宰辅之位,即窦宪。 
  四年六月戊戌朔,日有蚀之,[一]在七星二度,主衣裳。又曰行近轩辕,在左角,为太后族。是月十九日,[二]上免太后兄弟窦宪等官,遣就国,选严能相,于国蹙迫自杀。 
  注[一]潜潭巴曰:“戊戌蚀,有土殃,主后死,天下谅阴。”京房占曰:“□嫁家欲戮。” 
  注[二]案本纪:庚申幸北宫,诏捕宪等。庚申是二十三日。 
  七年四月辛亥朔,日有蚀之,[一]在觜觿,为葆旅,主收敛。儒说葆旅宫中之象,收敛贪□之象。是岁邓贵人始入。明年三月,阴皇后立,邓贵人有宠,阴后□忌之,后遂坐废。一曰是将入参,参、伐为斩刈。明年七月,越骑校尉冯柱捕斩匈奴温禺犊王乌居战。 
  注[一]潜潭巴曰:“辛亥蚀,子为雄。” 
  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在翼八度,荆州宿也。明年冬,南郡蛮夷反为寇。 
  十五年四月甲子晦,日有蚀之,在东井二十二度。东井,主酒食之宿也。妇人之职,无非无仪,酒食是议。去年冬,邓皇后立,有丈夫之性,与知外事,故天示象。是年水,雨伤稼。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二日癸酉,日有蚀之,在胃二度。胃主廪仓。是时邓太后专政,去年大水伤稼,仓廪为虚。[一] 
  注[一]古今注曰:“三年三月,日有蚀之。” 
  五年正月庚辰朔,日有蚀之,在虚八度。正月,王者统事之正日也。虚,空名也。是时邓太后摄政,安帝不得行事,俱不得其正,若王者位虚,故于正月阳不克,示象也。于是阴预乘阳,故夷狄并为寇害,西边诸郡皆至虚空。 
  七年四月丙申晦,日有蚀之,[一]在东井一度。 
  注[一]潜潭巴曰:“丙申蚀,诸侯相攻。”京房占曰:“君臣暴虐,臣下横恣,上下相贼,后有地动。”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日有蚀之,[一]在尾十度。尾为后宫,继嗣之宫也。是时上甚幸阎贵人,将立,故示不善,将为继嗣祸也。明年四月,遂立为后。后遂与江京、耿宝等共谗太子废之。 
  注[一]潜潭巴曰:“戊子蚀,宫室内淫,雌必成雄。”京房占曰:“妻欲害夫,九族夷灭,后有大水。” 
  二年九月壬午晦,日有蚀之,在心四度。心为王者,明久失位也。 
  三年三月二日辛亥,日有蚀之,在娄五度。史官不见,辽东以闻。 
  四年二月乙*(亥)**[巳]*朔,日有蚀之,[一]在奎九度。史官不见,七郡以闻。 
  奎主武库兵。其*[月]*十*(月)*八日壬戌,武库火,烧兵器也。 
  注[一]潜潭巴曰:“乙亥蚀,东国*(发)*兵。”京房占曰:“诸侯上侵以自益,近臣盗窃以为积,天子未知,日为之蚀。” 
  五年八月丙申朔,日有蚀之,在翼十八度。史官不见,张掖以闻。[一] 
  注[一]潜潭巴曰:“丙申蚀,夷狄内攘。”石氏占曰:“王者失礼,宗庙不亲,其岁旱。” 
  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几尽,地如□状。[一]在须女十一度,女主恶之。后二岁三月,邓太后崩。[二] 
  注[一]古今注曰:“星尽见。”春秋纬曰:“日蚀既,君行无常,公辅不修德,夷狄强侵,万事错。” 
  注[二]李氏家书,司空李合上书曰:“陛下祗畏天威,惧天变,克己责躬,博访髃下。咎皆在臣,力小任重,招致咎征。去*[年]*二月,京师地震,今月戊午日蚀。夫至尊莫过乎天,天之变莫大乎日蚀,地之戒莫重乎震动。今一岁之中,大异两见,日蚀之变,既为尤深,地动之戒,摇宫最丑。日者阳精,君之象也。戊者土主,任在中宫。午者火德,汉之所承。 
  地道安静,法当*(坤)**[由]*阳,今乃专恣,摇动宫阙。祸在萧墙之内,臣恐宫中必有阴谋其阳,下图其上,造为逆也。灾变终不虚生,推原二异,日辰行度,甚为较明,譬犹指掌。宜察宫阙之内,如有所疑,急摧破其谋,无令得成。 
  修政恐惧,以荅天意。十月辛卯,日有蚀之,周家所忌,乃为亡征,是时妃后用事,七子朝令。戊午之灾,近相似类。宜贬退诸后兄弟髃从内外之宠,求贤良,征逸士,下德令,施恩惠,泽及山海。”时度辽将军遵多兴师重赋出塞妄攻之事,上深纳其言。建光元年,邓*[太]*后崩。上收考中人赵任等,辞言地震日蚀,任*[在]*中*(官)**[宫]*,竟有废*[立]*之谋,合乃自知其言验也。 
  永宁元年七月乙酉朔,日有蚀之,[一]在张十五度。史官不见,酒泉以闻。[二] 
  注[一]潜潭巴曰:“乙酉蚀,仁义不明,贤人消。”京房占曰:“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 
  注[二]石氏占曰:“日蚀张,王者失礼。” 
  延光三年九月庚*(寅)**[申]*晦,日有食之,[一]在氐十五度。氐为宿宫。宫,中宫也。时上听中常侍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废皇太子。 
  注[一]京房占曰:“骨肉相贼,后有水。” 
  四年三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在胃十二度。陇西、酒泉、朔方各以状上,史官不觉。[一] 
  注[一]案马融集,是时融为许令,其四月庚申,自县上书曰:“伏读诏书,陛下深惟禹、汤罪己之义,归咎自责。寅畏天戒,详延百僚,博问公卿,知变所自,审得厥故,修复往术,以荅天命。臣子远近,莫不延颈企踵,苟有隙空一介之知,事愿自效,贡纳圣听。臣伏见日蚀之占,自昔典籍‘十月之交’,春秋传记、汉注所载,史官占候,髃臣密对,陛下所观览,左右所讽诵,可谓详悉备矣。虽复广问,*(陷)**[昭]*在前志,无以复加。乃者茀气干参,臣前得敦朴之*(人)**[征]*,后三年二月,对策北宫端门。以为参者西方之位,其于分野,并州是也,殆谓西戎、北狄。其后种羌叛戾,乌桓犯上郡,并、凉动兵,验略效*[矣]*。今复见大异,申诫重*(讳)**[谴]*,于此二城,海内莫见。三月一日,合辰在娄。娄又西方之宿,觽占显明者。羌及乌桓有悔过之辞,将吏策勋之名。臣恐受任典牧者,苟脱目前,皆粗图*(身)**[伸]*一时之权,不顾为国百世之利。论者美近功,忽其远,则各相*(不大)**[美其]*疢病。伏惟天象不虚。老子曰:‘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消灾复异,宜在于今。诗曰:‘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传曰:‘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 
  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月安民,三曰从时。’臣融伏惟方今有道之世,汉典设张,侯甸采韂,司民之吏,案绳循墨,虽有殿最,所差无几。其陷罪辟,身自取祸,百姓未被其大伤。至边郡牧御失和,吉之与凶,败之与成,优劣相悬,不诫不可。审择其人,上以应天变,下以安民隶。窃见列将子孙,生长京师,食仰租奉,不知稼穑之艰,又希遭阨困,故能果毅轻财,施与孤弱,以获死生之用,此其所长也。不拘法禁,奢泰无度,功劳足以宣威,踰滥足以伤化,此其所短也。州郡之士,出自贫苦,长于捡押,虽专赏罚,不敢越溢,此其所长也。拘文守法,遭遇非常,狐疑无断,畏首畏尾,威恩纤薄,外内离心,士卒不附,此其所短也。必得将兼有二长之才,无二短之累,参以吏事,任以兵法。 
  有此数姿,然后能折冲厌难,致其功实,转灾为福。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以天下之大,四海之觽,云无若人,臣以为诬矣。宜特选详誉,审得其真,镇守二方,以应用良择人之义,以塞大异也。” 
  顺帝永建二年七月甲戌朔,日有蚀之,[一]在翼九度。 
  注[一]潜潭巴曰:“甲戌蚀,草木不滋,王命不行。”京房占曰:“近臣欲戮,身及戮辱,后小旱。” 
  阳嘉四年闰月丁亥朔,日有蚀之,[一]在角五度。史官不见,零陵以闻。[二] 
  注[一]潜潭巴曰:“丁亥蚀,匿谋满玉堂。”京房占曰:“君臣无别。” 
  注[二]案张衡为太史令,表奏云:“今年三月朔方觉日蚀,此郡惧有兵患。臣愚以为可□北边须塞郡县,明烽火,远斥候,深藏固闭,无令谷畜外露。”不详是何年三月。 
  永和三年十二月戊戌朔,日有蚀之,在须女十一度。史官不见,会稽以闻。明年,中常侍张逵等谋谮皇后父梁商欲作乱,推考,逵等伏诛也。 
  五年五月己丑晦,日有蚀之,[一]在东井三十三度。东并,三辅宿。又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其秋,西羌为寇,至三辅陵园。 
  注[一]潜潭巴曰:“日蚀己丑,天下唱之。” 
  六年九月辛亥晦,日有蚀之,在尾十一度。尾主后宫,继嗣之宫也。以为继嗣不兴之象。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是时梁太后摄政。 
  三年四月丁卯晦,日有蚀之,[一]在东井二十三度。例在永元十五年。东井主法,梁太后又听兄冀枉杀公卿,犯天法也。明年,太后崩。 
  注[一]潜潭巴曰:“丁卯蚀,有旱有兵。”京房占曰:“诸侯欲戮,后有裸虫之殃。”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日有蚀之,在翼四度。史官不见,广陵以闻。[一]翼主倡乐。时上好乐过。[二] 
  注[一]京房占曰:“庚辰蚀,君易贤以刚,卒以自伤,后有水。” 
  注[二]阮籍乐论曰:“桓帝闻琴,凄怆伤心,倚扆而悲,慷慨长息曰:‘善乎哉! 
  为琴若此,一而足矣。’”永兴二年九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在角五度。角,郑宿也。十一月,泰山盗贼髃起,劫杀长吏。泰山于天文属郑。 
  永寿三年闰月庚辰晦,日有蚀之,在七星二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例在永元四年。后二岁,梁皇后崩,冀兄弟被诛。 
  延熹元年五月甲戌晦,日有蚀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一] 
  注[一]梁冀别传曰:“常侍徐璜白言:‘臣切见道术家常言,汉死在戌亥。今太岁在丙戌,五月甲戌,日蚀柳宿。朱雀,汉家之贵国,宿分周地,今京师是也。 
  史官上占,去重见轻。’璜召太史陈援诘问,乃以实对。冀怨援不为隐讳,使人阴求其短,发擿上闻。上以亡失候仪不肃,有司奏收杀狱中。” 
  八年正月丙申晦,日有蚀之,在营室十三度。营室之中,女主象也。其二月癸亥,邓皇后坐酗,上送暴室,令自杀,家属被诛。吕太后崩时亦然。 
  九年正月辛卯朔,日有蚀之,[一]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谷永以为三朝尊者恶之。其明年,宫车晏驾。 
  注[一]潜潭巴曰:“辛卯蚀,臣代其主。” 
  永康元年五月壬子晦,日有蚀之,[一]在舆鬼一度。儒说壬子淳水日,而阳不克,将有水害。其八月,六州大水,勃海*(盗贼)**[海溢]*。 
  注[一]潜潭巴曰:“壬子蚀,妃后专恣,女谋主。” 
  灵帝建宁元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一]冬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 
  注[一]潜潭巴曰:“丁未蚀,王者崩。” 
  二年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右扶风以闻。 
  三年三月丙寅晦,日有蚀之。梁相以闻。 
  四年三月辛酉朔,日有蚀之。[一] 
  注[一]潜潭巴曰:“辛酉蚀,女谋主。”谷永上书:“饮酒无节,君臣不别,奸邪欲起。”传曰:“酒无节,兹谓荒,厥异日蚀,厥咎亡。”灵帝好为商估,饮于宫人之肆也。 
  熹平二年十二月癸酉晦,日有蚀之,在虚二度。是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专权。 
  [一] 
  注[一]蔡邕上书曰:“四年正月朔,日体微伤,髃臣服赤帻,赴宫门之中,无救,乃各罢归。天有大异,隐而不宣求御过,是已事之甚者。” 
  六年十月癸丑朔,日有蚀之,赵相以闻。[一] 
  注[一]谷永上书:“赋敛滋重,不顾黎民,百姓虚竭,则日蚀,将有溃叛之变。” 
  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十月丙子晦,日有蚀之,在箕四度。箕为后宫口舌。是月,上听谗废宋皇后。[一] 
  注[一]案:本传卢植上书,丙子蚀自巳过午,既蚀之后,云雾晻暧,陈八事以谏。蔡邕对问曰:“诏问践阼以来,灾眚屡见,频岁日蚀﹑地动,风雨不时,疫疠流行,劲风折树,河﹑雒盛溢。臣闻阳微则日蚀,阴盛则地震,思乱则风,貌失则雨,视闇则疾,简宗庙,*(上)**[水]*不润下,川流满溢。明君臣,正上下,抑阴尊阳,修五事于圣躬,致精虑于共御,其救之也。” 
  二年四月甲戌朔,日有蚀之。 
  四年九月庚寅朔,日有蚀之,[一]在角六度。 
  注[一]潜潭巴曰:“庚寅蚀,将相诛,大水,多死伤。” 
  中平三年五月壬辰晦,日有蚀之。[一] 
  注[一]潜潭巴曰:“壬辰蚀,河决海[溢],久雾连阴。” 
  六年四月丙午朔,日有蚀之。其月浃辰,宫车晏驾。 
  献帝初平四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在营室四度。[一]是时李傕﹑郭汜专政。 
  [二] 
  注[一]潜潭巴曰:“甲寅蚀,雷电击杀,骨肉相攻。” 
  注[二]袁宏纪曰:“未蚀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过度,无有变也。’于是朝臣皆贺。帝密令尚书候焉,未晡一刻而蚀。尚书贾诩奏曰:‘立伺候不明,疑误上下;太尉周忠,职所典掌,请皆治罪。’诏曰:‘天道远,事验难明,且灾异应政而至,虽探道知机,焉能无失,而欲归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也。’弗从。于是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 
  兴平元年六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朔,日有蚀之。[一] 
  注[一]潜潭巴曰:“庚午蚀,后火烧官兵。” 
  六年*(十月癸未)**[二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十三年十月癸未朔,日有蚀之,[一]在尾十二度。 
  注[一]潜潭巴曰:“癸未蚀,仁义不明。” 
  十五年二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十七年六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二十一年五月己亥朔,日有蚀之。[一] 
  注[一]潜潭巴曰:“己亥蚀,小人用事,君子絷。” 
  二十四年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 
  凡汉中兴十二世,百九十六年,日蚀七十二:朔三十二,晦三十七,月二日三。 
  光武建武七年四月丙寅,日有晕抱,白虹贯晕,在毕八度。[一]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二] 
  注[一]古今注曰:“时日加卯,西面东面有抱,须臾成晕,中有两钩,*(征)**[在]*南北面,有白虹贯晕,在西北南面,有背在景,加巳皆解也。” 
  注[二]皇德传史曰:“白虹贯,下破军,晋分也。”古今注曰:“章帝建初元年正月壬申,白虹贯日。五年七月甲寅,夜白虹出乙丑地西北曲入。七年四月丙寅,日加卯,西面有抱,须臾成晕,有白虹贯日。殇帝延平元年六月丁未,日晕上有半晕,晕中外有僪,背两珥。十二月丙寅,日晕再重,中有背僪。顺帝永建二年正月戊午,白虹贯日。三年正月丁酉,日有白虹贯交晕中。六年正月丁卯,日晕两珥,白虹贯珥中。永和六年正月己卯,晕两珥,中赤外青,白虹贯晕中。”案郎顗传,阳嘉二年正月乙卯,白虹贯日。又唐□传,永建五年,白虹贯日,□上便宜三事,陈其咎征。春秋元命苞曰:“阴阳之气,聚为云气,立为虹蜺,离为倍僪,分为抱珥。”考异邮曰:“臣谋反,偏刺日。”巫咸占曰: 
  “臣不知则日月僪。”如淳曰:“蝃蝀谓之虹,雌谓之蜺,向外曰倍,刺日曰僪,在傍如半环向日曰抱,在傍直对曰珥。”孟康曰:“僪如僪也。”宋均曰:“黄气抱日,辅臣纳忠。” 
  灵帝时,日数出东方,正赤如血,无光,高二丈余乃有景。且入西方,去地二丈,亦如之。[一]其占曰,事天不谨,则日月赤。是时月出入去地二三丈,皆赤如血者数矣。[二] 
  注[一]京房占曰:“国有佞谗,朝有残臣,则日不光,闇冥不明。”孟康曰:“日月无光曰薄。” 
  注[二]春秋感精符曰:“日无光,主势夺,髃臣以谗术。色赤如炭,以急见伐,又兵马发。”礼斗威仪曰:“日月赤,君喜怒无常,轻杀不辜,戮于无罪,不事天地,忽于鬼神。时则天雨,土风常起,日蚀无光,地动雷降。其时不救,兵从外来,为贼戮而不葬。”京房占曰:“日无故日夕无光,天下变枯,社稷移*(亡)**[主]*。” 
  光和四年二月己巳,黄气抱日,黄白珥在其表。[一] 
  注[一]春秋感精符曰:“日朝珥则有丧孽。”又云:“日已出,若其入,而云皆赤黄,名曰日空,不出三年,必有移民而去者也。” 
  中平四年三月丙申,黑气大如瓜,在日中。[一] 
  注[一]春秋感精符曰:“日黑则水淫溢。” 
  五年正月,日色赤黄,中有黑气如飞鹊,数月乃销。 
  六年二月乙未,白虹贯日。[一] 
  注[一]春秋感精符曰:“虹贯日,天下悉极,文法大扰,百官残贼,酷法横杀,下多相告,刑用及族,世多深刻,狱多怨宿,吏皆惨毒。”又曰:“国多死孽,天子命绝,大臣为祸,主将见杀。”星占曰:“虹蜺主内淫,土精填星之变。” 
  易谶曰:“聪明蔽塞,政在臣下,□戚干朝,君不觉悟,虹蜺贯日。” 
  献帝初平元年二月壬辰,白虹贯日。[一] 
  注[一]袁山松书曰:“三年十月丁卯,日有重两倍。”吴书载韩馥与袁术书曰: 
  “凶出于代郡。” 
  桓帝永寿三年十二月壬戌,月蚀非其月。[一] 
  注[一]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八年三月庚子夜,月晕五重,紫微青黄似虹,有黑气如云,月星不见,丙夜乃解。中元元年十一月甲辰,月中星齿,往往出入。” 
  延熹八年正月辛巳,月蚀非其月。[一] 
  注[一]袁山松书曰:“兴平二年十二月,月在太微端门中重晕二珥,两白气广八九寸,贯月东西南北。” 
  赞曰:皇极惟建,五事克端。罚咎入沴,逆乱浸干。火下水腾,木弱金酸。妖岂或妄,气炎以观。 
   校勘记 
  三三五七页四行在危八度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后汉纪作“十度”。 
  三三五七页七行虚危齐也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也”一作“地”。 
  三三五七页一二行有兵敌强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开元占经引作“有兵狄强起”。 
  三三五八页三行或逆枉矢射按:“矢”原斗“失”,径改正。 
  三三五八页四行阴为刑按:“刑”原斗“则”,径改正。 
  三三五八页九行雷不行雪杀草不长奸人入宫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作“雷不行,霜不杀草,长人入宫”。 
  三三五八页一0行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蚀之按:依当时行用之历,后简称时历。 
  建武四年五月庚戌晦,非乙卯。今推是年六月合朔在庚戌晨夜,日蚀不能见。 
  古今注误。 
  三三五八页一二行丙寅蚀久旱多有征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作“丙寅日蚀,虫,久旱,多水征”。 
  三三五八页一三行本纪都尉诩以闻按:校补谓此本纪当是续汉书本纪。 
  三三五九页一行天人崩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作“大人崩,王者忧之”。 
  三三五九页一行*[皆月]*行疾也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三三五九页二行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并日有蚀之按:依时历,建武九年七月辛亥朔,无丁酉。今推是年八月合朔己卯,实时历七月晦,日蚀可见。十一年六月己亥朔,癸丑非朔日。今推是年七月合朔戊辰,实时历六月晦晨夜,日蚀不能见。又是年十二月丁酉朔,辛亥亦非朔日。今推是月合朔丙申,时历十一月晦,日蚀可见。此处古今注皆误。 
  三三五九页五行主疑*(王)**[臣]*按:“主疑王”不词,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作“主疑臣,三公有免黜者”。今据改。 
  三三五九页一五行地动摇侵兵强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作“地动摇,宫室摧,侵兵强”。 
  三三五九页一五行主兵弱诸侯*(争)**[强]*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六0页一行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蚀之按:依时历,建武二十六年二月甲辰朔,无戊子。今推是年二﹑三月均无日蚀,古今注误。 
  三三六0页六行下有败兵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败”作“聚”。 
  三三六0页九行淫雨毁山有兵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毁山”作“数出”。 
  又按:校补谓占经“兵”下有“起”字。 
  三三六0页一一行其占重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此下当有阙文。下永平十六年,日蚀,儒说其占重,后二岁,宫车晏驾。此条下当云“明年,宫车晏驾”。或蒙三十一年之占,不重出也? 
  三三六0页一三行水*(灭)**[盛]*阳溃阴欲翔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灭”作“盛”,是。今据改。 
  三三六0页一五行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蚀之按:依时历,永平六年丁巳朔,丙戌晦,庚辰二十四日。今推是年七月合朔丙戌,实时历六月晦晨夜,日蚀不能见,古今注误。 
  三三六一页三行古今注曰十二月按:志文作“八年十月壬寅晦”,明帝纪同。今推永平八年十月壬寅晦日蚀,与志﹑纪合,古今注斗。 
  三三六一页四行天下苦兵大臣骄横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作“天下苦兵大起”。 
  三三六一页五行十三年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明帝纪作“十月壬辰晦”,注引古今注作“闰八月”。按:依时历,是年闰七月,十月甲辰为朔,非晦,亦无壬辰。 
  今推是年八月合朔甲辰,实时历闰七月晦,日蚀可见。纪﹑志与古今注皆斗。 
  三三六一页七行四骑胁大水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无“大水”二字,“胁”作“爵”。 
  三三六一页八行主后寿命绝按:“主”原斗“王”,径改正。 
  三三六一页九行日有蚀之“蚀”原作“食”,以前后皆作“蚀”,今改归一律。 
  三三六二页一行彗星东至有寇兵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作“彗星东出,有寇兵,旱”。 
  三三六二页五行辛未蚀大水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大水”下有“汤汤”二字。 
  三三六二页七行*(元)**[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有蚀之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元和”当作“章和”,闽本亦失正。按:推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蚀,章帝纪亦书于章和元年,钱说是,今据改。 
  三三六二页一四行有土殃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无“土”字。 
  三三六三页三行子为雄按:王先谦谓占经引“雄”下有“近臣忧”三字。 
  三三六三页五行无非无仪殿本“仪”作“议”。按:此与毛诗合。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列女传引诗正作“议”,盖本鲁诗。 
  三三六三页一0行三年三月日有蚀之按:今推是年三月合朔辛卯,无日蚀,古今注误。 
  三三六三页一五行丙申蚀诸侯相攻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作“丙申日蚀,诸侯相攻,夷狄内侵,旱”。案本书注例,日名同者不更注,乃此引“诸侯相攻”句,后元初五年八月丙申朔下引“夷狄内攘”句,同日异占,不可晓。今按: 
  校补谓钱氏以后注引“夷狄内攘”句为即“夷狄内侵”之异文,其说亦误。盖注所引潜潭巴丙申占验,本阙“夷狄内侵旱”五字,说另详后。 
  三三六四页一行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日有蚀之集解引惠栋说,谓本纪三月癸酉朔日蚀。今按:元初元年三月合朔壬戌,无日蚀,纪误。 
  三三六四页四行雌必成雄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作“必成雄,有忧”。 
  三三六四页七行四年二月乙*(亥)**[巳]*朔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安纪作“乙巳”,下云乙卯﹑壬戌,则日辰当以本纪为是。又引周寿昌说,谓下云“其月十八日壬戌,武库火”,与纪同。计乙巳朔至壬戌正十八日,若是乙亥朔,则下不得有壬戌,宜从本纪。今按:推是年二月合朔乙巳,日蚀可见,洪﹑周说是,今据改。又按:刘注引春秋讳潜潭巴“乙亥”云云,足证所见本原作“乙亥”。 
  三三六四页八行其*[月]*十*(月)*八日据集解引周寿昌说改,与安纪合,说详上。 
  三三六四页九行乙亥蚀东国*(发)*兵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作“乙亥日蚀,阳不明,冬无水,东国兵”。按:张森楷校勘记谓“东国”下无“发”字是,若有“发”字则与乙巳占同,非也。今据张说删“发”字。 
  三三六四页一一行潜潭巴曰丙申蚀夷狄内攘按:校补谓案占经作“庚申日蚀,夷狄内攘”,是“丙申蚀”乃“庚申蚀”之误。而此引“潜潭巴曰”十一字应在后“延光三年九月庚申晦日有蚀之”下,因“庚申”误为“庚寅”,故注文亦误移于此。钱大昕氏偶忘“夷狄内攘”四字本为庚申蚀占验,故虽知前注所引潜潭巴丙申蚀占验有误,而仍不免误说也。 
  三三六四页一五行去*[年]*二月京师地震据汲本﹑殿本补。 
  三三六五页三行法当*(坤)**[由]*阳据汲本﹑殿本改。按:“法当坤阳”不可解,由有从义,当不误,今据改。 
  三三六五页七行建光元年邓*[太]*后崩据汲本补。按:“元年”汲本﹑殿本并斗“二年”。 
  三三六五页七行辞言地震日蚀任*[在]*中*(官)**[宫]*汲本﹑殿本作“辞言地震日蚀在中宫”。按:上文言“戊者土主,任在中宫”,足证原本“任”下脱“在”字,“宫”误“官”,而汲本、殿本则“在”上脱一“任”字也。今据以改正。 
  三三六五页八行竟有废*[立]*之谋据汲本、殿本补。 
  三三六五页九行永宁元年七月乙酉朔日有蚀之安帝纪同。按:今推是年七月合朔乙酉,无日蚀。 
  三三六五页一0行贤人消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消”上有“退”字。 
  三三六五页一二行延光三年九月庚*(寅)**[申]*晦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安纪作“庚申”,上云丁酉、乙巳,则日辰当以本纪为是。今据改。 
  三三六五页一六行案马融集是时融为许令按:“马”原斗“焉”,“时”原斗“蚀”,径改正。 
  三三六六页三行*(陷)**[昭]*在前志据张森楷校勘记改。 
  三三六六页三行茀气干参按:“干”原斗“于”,径改正。 
  三三六六页三行臣前得敦朴之*(人)**[征]*校补谓“人”当作“征”,今据改。 
  按:融于顺帝阳嘉二年以敦朴征。 
  三三六六页四行殆谓西戎北狄按:“北”原斗“此”,径改正。 
  三三六六页五行验略效*[矣]*据汲本、殿本补。 
  三三六六页五行申诫重*(讳)**[谴]*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六六页六行将吏策勋之名按:“勋”原斗“动”,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六六页六行皆粗图*(身)**[伸]*一时之权据校补说改。 
  三三六六页七行则各相*(不大)**[美其]*疢病据校补说改。 
  三三六六页一二行施与孤弱按:“孤”原斗“不”,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六六页一四行狐疑无断按:“狐”原斗“孤”,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六七页二行王命不行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王命”作“主命”。 
  三三六七页一一行日蚀己丑天下唱之按:钱大昕考异谓占经引作“己丑日蚀,臣伐其主,天下皆亡”。又按:“日蚀己丑”汲本作“己丑蚀”。 
  三三六八页三行有旱有兵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旱”上无“有”字。 
  三三六八页四行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日有蚀之桓帝纪同。按今推是年七月合朔己卯,无日蚀。 
  三三六八页七行凄怆伤心按:“凄”原斗“连”,径改正。 
  三三六八页一四行太史陈援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梁冀传“援”作“授”。 
  三三六九页三行九年正月辛卯朔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桓纪作“辛亥”,下云己酉,则日辰当以续志为是。 
  三三六九页五行臣代其主按:殿本“代”作“伐”,与占经合。校补谓桓帝崩,灵帝由外藩入继而代其位,则作“代”亦自可通。 
  三三六九页七行勃海*(盗贼)**[海溢]*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盗贼”误,案纪云“勃海海溢”也。今据改。 
  三三六九页八行壬子蚀妃后专恣女谋主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作“壬子日蚀,女谋王,女主忧”。 
  三三六九页一二行三年三月丙寅晦日有蚀之灵帝纪同。按今推是年四月合朔丁卯晨夜,日蚀不能见。 
  三三六九页一四行辛酉蚀女谋主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作“辛酉日蚀,女谒且兴,奸邪欲起”。 
  三三六九页一四行谷永上书按:“谷”原斗“公”,径改正。 
  三三七0页一行熹平二年十二月癸酉晦日有蚀之灵帝纪同。按:是年十二月乙巳朔,晦为甲戌而非癸酉。今推三年正月合朔甲戌,实时历上年十二月晦,日蚀可见,纪、志俱斗。 
  三三七0页二行天有大异按:“天”原作“夫”,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七0页六行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日有蚀之灵帝纪同。按:今推是年二月合朔辛亥,无日蚀,纪、志俱斗。 
  三三七0页一0行简宗庙*(上)**[水]*不润下据汲本、殿本改。按:“简宗庙”下疑脱一“则”字。 
  三三七0页一一行其救之也按:海原阁校刊本蔡中郎集作“则其救也”。 
  三三七0页一六行河决海*[溢]*久雾连阴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作“河决海溢,久雾连阴”。今按:“河决海”不成语,据钱说补一“溢”字。 
  三三七一页三行雷电击杀骨肉相攻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作“雷击杀人,骨肉争功”。 
  三三七一页一0行后火烧官兵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作“火烧后宫”。 
  三三七一页一一行六年*(十月癸未)**[二月丁卯]*朔献帝纪作“三月丁卯”。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十月癸未”应作“三月丁卯”,此因下文十三年而误。今按: 
  建安六年三月丁酉朔,无丁卯,十月甲子朔,非癸未,推是年二月合朔丁卯,八月合朔甲子,实时历七月晦,均有日蚀可见。足证志月日俱误,献帝纪“三月”则为“二月”之斗,今据以改正。 
  三三七二页七行*(征)**[在]*南北面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七二页九行皇德传史按:汲本“皇”作“星”。 
  三三七二页一四行偏刺日按:汲本作“篃周日”,殿本作“篃刺日”。 
  三三七三页六行时则天雨按:汲本、殿本“天”作“大”。 
  三三七三页七行社稷移*(亡)**[主]*据汲本、殿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