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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后汉书志第十一 天文中 明十二章五和三十三殇一安四十六顺二十三质三
孝明永平元年四月丁酉,流星大如斗,起天市楼,西南行,光照地。流星为外兵,西南行为西南夷。是时益州发兵击姑复蛮夷大牟替灭陵,斩首传诣雒阳。[一]
注[一]古今注曰:“闰九月辛未,火在太微左执法星所,光芒相及。十一月辛未,土逆行,乘东井北轩辕第二星。二年十二月戊辰,月食火星。”黄帝星经曰:“出入井,为人主。一曰*(阳)**[赐]*爵禄事。”
三年六月丁卯,彗星出天船北,长二尺所,稍北行至亢南,*(百)**[见]*三十五日去。天船为水 ,彗出之为大水。是岁伊﹑雒水溢,到津城门,坏伊桥;郡七县三十二皆大水。
四年八月辛酉,客星出梗河,西北指贯索,七十日去。梗河为胡兵。至五年十一月,北匈奴七千骑入五原塞,十二月又入云中,至原阳。贯索,贵人之牢。
其十二月,陵乡侯梁松坐怨望悬飞书诽谤朝廷下狱死,妻子家属徙九真。
七年正月戊子,流星大如杯,从织女西行,光照地。织女,天之真女 ,流星出之,女主忧。其月癸卯,光烈皇后崩。[一]
注[一]古今注曰:“三月庚戌,客星光气二尺所,在太微左执法南端门外,凡见七十五日。”
八年六月壬午,长星出柳、张三十七度,犯轩辕,刺天船,陵太微 ,气至上陛,凡见五十六日去。柳,周地。是岁多雨水,郡十四伤稼。[一]
注[一]古今注曰:“十二月戊子,客星出东方。”
九年正月戊申,客星出牵牛,长八尺,历建星至房南,[一]灭见至五十日。[二]
牵牛主吴、越,房、心为宋。后广陵王荆与沈凉,楚王英与颜忠各谋逆,事觉,皆自杀。广陵属吴,彭城古宋地。[三]
注[一]古今注曰:“历斗、建、箕、房,过角、亢至翼,芒东指。”
注[二]郗萌占曰:“客星舍房,左右髃臣有吞药死者。”又占“有夺地”。
注[三]古今注曰:“十年七月甲寅,月犯岁星。十一年六月壬辰,火犯土星。”
十三年闰月丁亥,火犯舆鬼,为大丧,质星为大臣诛戮。[一]其十二月,楚王英与颜忠等造作妖*[书]*谋反,事觉,英自杀,忠等皆伏诛。[二]
注[一]晋灼曰:“鬼五星,其中白者为质。”
注[二]古今注曰:“十一月,客星出轩辕四十八日。十二月戊午,月犯木星。”
十四年正月戊子,客星出昴,六十日,在轩辕右角稍灭。昴主边兵。后一年,汉遣奉车都尉显亲侯窦固、驸马都尉耿秉、骑都尉耿忠、开阳城门候秦彭、太仆祭肜,将兵击匈奴。一曰,轩辕右角为贵相,昴为狱事,客星守之为大狱。
是时考楚事未讫,司徒虞延与楚王英党与黄初、公孙弘等交通,皆自杀,或下狱伏诛。
十五年十一月乙丑,太白入月中,为大将戮,人主亡,不出三年。后三年,孝明帝崩。
十六年正月丁丑,岁星犯房右骖,北第一星不见,辛巳乃见。[一]房右骖为贵臣,岁星犯之为见诛。是后司徒邢穆,坐与阜陵王延交通知逆谋自杀。四月癸未,太白犯毕。毕为边兵。后北匈奴寇*[边]*,入云中,至*(咸)**[渔]*阳。
使者高弘发三郡兵追讨,无所得。太仆祭肜坐不进下狱。
注[一]石氏星经曰:“岁星守房,良马出□。”古今注曰:“正月丁未,月犯房。”
十八年六月己未,彗星出张,长三尺,转在郎将,南入太微,皆属张。张,周地,为东都。太微,天子廷。彗星犯之为兵丧。其八月壬子,孝明帝崩。
孝章建初元年,正月丁巳,太白在昴西一尺。八月庚寅,彗星出天市,长二尺所,稍行入牵牛三度,积四十日稍灭。太白在昴为边兵,彗星出天市为外军,牵牛为吴、越。是时蛮夷陈纵等及哀牢王类*[牢]*反,攻*(蕉)**[嶲]*唐城。永昌太守王寻走奔楪榆,安夷长宋延为羌所杀。以武威太守傅育领护羌校尉,马防行车骑将军,征西羌。又阜陵王延与子男鲂谋反,大逆无道,得不诛。废为侯。
二*(月)**[年]*九*(日)**[月]*[一]甲寅,流星过紫宫中,长数丈,散为三,灭。十二月戊寅,彗星出娄三度,长八九尺,稍入紫宫中,百六日稍灭。流星过,入紫宫,皆大人忌。后四年六月癸丑,明德皇后崩。*[二]*注[一]古今注曰:“甲申,金入斗魁。”
注[二]古今注曰:“五年二月戊辰,木、火俱在参,五月戊寅,木、水在东井。
六年七月丁酉,夜有流星起轩辕,大如拳,历文昌,余气正白句曲,西如文昌,久久乃灭。”黄帝星经曰:“木守东井,有土功之事。一曰大水。”郗萌曰:“岁星守参,后当之。荧惑守,大人当之。”
元和*(元)**[二]*年四月丁巳,客星晨出东方,在胃八度,长三尺,历阁道入紫宫,留四十日灭。阁道、柴宫,天子之宫也。客星犯入留久为大丧。后四年,孝章帝崩。
孝和永元元年正月辛卯,有流星起参,长四丈,[一]有光,色黄白。[二]二月,流星起天棓,东北行三丈所灭,色青白。壬申,夜有流星起太微东蕃,长三丈。三月[三]
丙辰,流星起天津。[四]壬戌,有流星起天将军,东北行。[五]参为边兵,天棓为兵,太微天廷,天津为水,天将军为兵,流星起之皆为兵。其六月,汉遣车骑将军窦宪、执金吾耿秉,与度辽将军邓鸿出朔方,并进兵临私渠北鞮海,斩虏首万余级,获生口牛马羊百万头。日逐王等八十一部降,凡三十余万人。
追单于至西海。是岁七月,又雨水漂人民,是其应。[六]
注[一]古今注曰:“大如拳,起参东南。”
注[二]古今注曰:“癸亥,镇在参。又有流星大如桃,色赤,起太微东蕃。”石氏曰:“镇守参,有土功事。”
注[三]古今注曰:“戊子,土在参。”
注[四]古今注曰:“星大如桃,起天津,东至斗,黄白频有光。”
注[五]古今注曰:“色黄,无光。”
注[六]古今注曰:“十一月壬申,镇星在东井。”石氏曰:“天下水,其大出,流杀人。”
二年正月乙卯,金、木俱在奎,丙寅,水又在奎。[一]奎主武库兵,三星会又为兵丧。辛未,水、金、木在娄,亦为兵,又为匿谋。[二]二月丁酉,有流星大如桃,起紫宫东蕃,西北行五丈稍灭。[三]四月丙辰,有流星大如瓜,起文昌东北,西南行至少微西灭。有顷音如雷声,已而金在轩辕大星东北二尺所。[四]
八月丁未,有流星如鸡子,起太微西,东南行四丈所消。十月癸未,有流星大如桃,起天津,西行六丈所消。十一月辛酉,有流星大如拳,起紫宫,西行到胃消。
注[一]巫咸曰:“辰守奎,多水火灾,亦为旱。”古今注曰:“土在东井。”
注[二]郗萌曰:“辰守娄,有兵兵罢,*[无兵]*兵起。”巫咸、石氏云:“多火灾。”古今注曰:“丙寅,水在奎,土在东井,金在娄,木、火在昴。”
注[三]古今注曰:“三月甲子,火在亢南端门第一星南。乙亥,金在东井。”
注[四]古今注曰:“丁丑,火在氐东南星东南。”
三年九月丁卯,有流星大如鸡子,起紫宫,西南至北斗柄闲消。[一]紫宫天子宫,文昌、少微为贵臣,天津为水,北斗主杀。流星起,历紫宫、文昌、少微、天津,文昌为天子使,出有兵诛也。窦宪为大将军,宪弟笃、景等皆卿、校尉,宪女弟貋郭举为侍中、射声校尉,与韂尉邓叠母元俱出入宫中,谋为不轨。至四年六月丙*(寅)**[辰]*发觉,和帝幸北宫,诏执金吾、五校勒兵屯南、北宫,闭城门,捕举。举父长乐少府璜及叠,叠弟步兵校尉磊,母元,皆下狱诛。宪弟笃、景等皆自杀。金犯轩辕,女主失势。窦氏被诛,太后失势。
注[一]星紫宫占曰:“有流星出紫宫,天子使也。色赤言兵,色白言*(义)**[丧]*,色黄言吉,色青言忧,色黑言水。出皆以所之野命东、西、南、北。”
五年[一]四月癸巳,太白、荧惑、辰星俱在东井。[二]七月壬午,岁星犯轩辕大星。九月,金在南斗魁中。[三]火犯房北第一星。东井,秦地,为法。三星合,内外有兵,又为法令及水。金入斗口中,为大将将死。火犯房北第一星,为将相。
其六年正月,司徒丁鸿薨。[四]七月水,大漂杀人民,伤五谷。许侯马光有罪自杀。九月,行车骑将军事邓鸿、越骑校尉冯柱发左右羽林、北军五校士及八郡迹射、乌桓、鲜卑,合四万骑,与度辽将军朱征、护乌桓校尉任尚、中郎将杜崇征叛胡。十二月,车骑将军鸿坐追虏失利,下狱死;度辽将军征、中郎将崇皆抵罪。
注[一]古今注曰:“正月甲戌,月乘岁星。”
注[二]巫咸曰:“太白守井,五谷不成。”黄帝经曰:“五星及客星守井,皆为水。”石氏曰:“为旱。”又曰:“太白入东井,留一日以上乃占,大臣当之,期三月,若一年,远五年。”古今注曰:“木在舆鬼。”
注[三]为水。石氏曰:“为旱。”
注[四]古今注曰:“六年六月丁亥,金在东井。闰月己丑,流星大如桃,起参北,西至参肩南,稍有光。”
七年正月丁未,有流星起天津,入紫宫中灭。色青黄,有光。二月癸酉,金、火俱在参。[一]戊寅,金、火俱在东井。[二]八月甲寅,水、土、金俱在轸。[三]
十一月甲戌,金、火俱在心。[四]十二月己卯,有流星起文昌,入紫宫消。丙辰,火、金、水俱在斗。流星入紫宫,金、火在心,皆为大丧。三星合轸为白衣之会,金、火俱在参、东井,皆为外兵,有死将。三星俱在斗,有戮将,若有死相。八年四月乐成王党,七月乐成王宗皆薨。将兵长史吴棽坐事征下狱诛。[五]十月,北海王威自杀。十二月,陈王羡薨。其九年闰月,皇太后窦氏崩。辽东鲜卑*[反]*,太守祭参不追虏,征下狱诛。九月,司徒刘方坐事免官,自杀。陇西羌反,遣执金吾刘尚行征西将军事,越骑校尉节乡侯赵世发北军五校、黎阳、雍营及边胡兵三万骑,征西羌。
注[一]巫咸占曰:“荧惑守参,多火灾。”海中占曰:“为旱。太白守参,国有反臣。”郗萌曰“有攻战伐国”也。
注[二]郗萌曰:“荧惑守井,百川皆满。太白又从舍,盖二十日流国。”又曰:
“杂籴贵。又将相死。”
注[三]春秋纬曰:“五星有入轸者,皆为兵大起。”巫咸占曰:“五星入轸者,司其出日而数之,期二十日皆为兵发。司始入处之率一日期,十日军罢。”石氏星经曰:“辰星守轸,岁水。”郗萌曰:“镇星出入留舍轸六十日不下,必有大丧。”春秋纬曰:“太白入轸,兵大起。”郗萌曰:“太白守轸,必有死王。”
注[四]雒书曰:“太白守心,后九年大饥。”
注[五]古今注曰:“八年九月辛丑,夜有流星,大如拳,起娄。”
十一年五月丙午,流星大如瓜,起氐,西南行,稍有光,白色。[一]占曰:“流星白,为有使客,大为大使,小亦小使。疾期疾,彁亦彁。大如瓜为近小,行稍有光为彁也。又正王日,边方有受王命者也。”明年二月,蜀郡旄牛徼外夷白狼楼薄种王唐缯等率种人口十七万归义内属,赐金印紫绶钱帛。
注[一]古今注曰:“六月庚辰,月入毕中。”
十二年十一月癸酉,夜有苍白气,长三丈,起天园,东北指军市,见积十日。
占曰:“兵起,十日期岁。”明年十一月,辽东鲜卑二千余骑寇右北平。
十三年[一]十一月乙丑,轩辕第四星闲有小客星,色青黄。轩辕为后宫,星出之,为失势。其十四年六月辛卯,阴皇后废。[二]
注[一]古今注曰:“正月辛未,水乘舆鬼。十二月癸巳,犯轩辕大星。”
注[二]古今注曰:“十四年正月乙卯,月犯轩辕,在太微中。二月十日丁酉,水入太微西门。十一月丁丑,有流星大如拳,起北斗魁中,北至阁道,稍有光,色赤黄,须臾西北有雷声。”
十六年四月丁未,紫宫中生白气如粉絮。戊午,客星出紫宫西行至昂,五月壬申灭。七月庚午,水在舆鬼中。[一]十月辛亥,流星起钩陈,北行三丈,有光,色黄。白气生紫宫中为丧。客星从紫宫西行至昴为赵。舆鬼为死丧。钩陈为皇后,流星出之为中使。后一年,元兴元年十*[二]*月*(二日)*,和帝崩,殇帝即位一年又崩,无嗣,邓太后遣使者迎清河孝王子即位,是为孝安皇帝,是其应也。清河,赵地也。
注[一]黄帝占曰:“辰星犯鬼,大臣诛,国有忧。”郗萌曰:“多蝗虫。”
元兴元年二月庚辰,有流星起角、亢五丈所。四月辛亥,有流星起斗,东北行到须女。七月己巳,有流星起天市五丈所,光色赤。闰月辛亥,水、金俱在氐。
[一]流星起斗,东北行至须女。须女,燕地。天市为外军。水、金会为兵诛。其年,辽东貊人反,钞六县,发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乌桓讨之。
注[一]巫咸曰:“辰星守氐,多水灾。”海中占曰:“天下大旱,所在不收。”
荆州星占曰:“太白守氐,国君大哭。”
孝殇帝延平元年正月丁酉,金、火在娄。金、火合为烁,为大人忧。[一]是岁八月辛亥,孝殇帝崩。
注[一]古今注曰:“七月甲申,月在南斗中。”
孝安永初元年五月戊寅,荧惑逆行守心前星。[一]八月戊申,客星在东井、弧星西南。心为天子明堂,荧惑逆行守之,为反臣。[二]客星在东井,为大水。[三]
是时,安帝未临朝,邓太后摄政,邓骘为车骑将军,弟弘、悝、阊皆以校尉封侯,秉国势。司空周章意不平,与王尊、叔元茂等谋,欲闭宫门,捕将军兄弟,诛常侍郑觽、蔡伦,幖刺尚书,废皇太后,封皇帝为远国王。事觉,章自杀。
东井、弧皆秦地。是时羌反,断陇道,汉遣骘将左右羽林、北军五校及诸郡兵征之。是岁郡国四十一县三百一十五雨水。四渎溢,伤秋稼,坏城郭,杀人民,是其应也。
注[一]韩杨占曰:“多火灾。一曰地震。”检其年十八郡地震,明年汉阳火。
注[二]雒书曰:“荧惑守心,逆臣起。”黄帝占曰:“逆行守心二十日,大臣乱。”
注[三]荆州经曰:“客星干犯东井,则大臣诛。”
二年正月戊子,太白昼见。[一]
注[一]古今注曰:“四月乙亥,月入南斗魁中。八月己亥,荧惑出入太微端门。”
三年正月庚戌,月犯心后星。[一]己亥,太白入斗中。[二]十二月,彗星起天菀南,东北指,长六七尺,色苍白。太白昼见,为强臣。[三]是时邓氏方盛,月犯心后星,不利子。心为宋。五月丁酉,沛王*(牙)**[正]*薨。太白入斗中,为贵相凶。[四]天菀为外军,彗星出其南为外兵。是后使羌、氐讨贼李贵,又使乌桓击鲜卑,又使中郎将任尚、护羌校尉马贤击羌,皆降。
注[一]河图曰:“乱臣在旁。”
注[二]古今注曰:“三月壬寅,荧惑入舆鬼中。五月丙寅,太白入毕中。”石氏经曰;“太白守毕,国多任刑也。”
注[三]前志曰:“太白昼见,强国弱,小国强,女主昌。”
注[四]臣昭案:杨厚对曰“以为诸王子多在京师,容有非常,宜亟发遣还本国”,太后从之,星寻灭不见。以斯而言,太白入之,灾在贵相。
四年[一]六月甲子,客星大如李,苍白,芒气长二尺,西南指上阶星。癸酉,太白入舆鬼。指上阶,为三公。后太尉*[张禹、司空]*张敏*[皆]*免官。太白入舆鬼,为将凶。后中郎将任尚坐赃千万,槛车征,弃巿。[二]
注[一]古今注曰:“二月丙寅,月犯轩辕大星。”
注[二]韩扬占曰:“太白入舆鬼,乱臣在内。”臣昭以占为明*[堂]*,岂任尚所能感也。
五年六月辛丑,太白昼见,经天。[一]元初元年三月癸酉,荧惑入舆鬼。二年九月辛酉,荧惑入舆鬼中。三年三月,荧惑入舆鬼中。五月丙寅,太白入毕口。
[二]七月甲寅,岁星入舆鬼。闰月己未,太白犯太微左执法。十一月甲午,客星见西方,己亥在虚、危,南至胃、昴。[三]四年正月丙戌,岁星留舆鬼中。[四]
乙未,太白昼见丙上。四月壬戌,太白入舆鬼中。[五]己巳,辰星入舆鬼中。[六]
五月己卯,辰星犯岁星。六月丙申,荧惑入舆鬼中,戊戌,犯舆鬼大星。九月辛巳,太白入南斗口中。[七]五年三月丙申,镇星犯东井钺星。五月庚午,辰星犯舆鬼质星。丙戌,太白犯钺星。六年四月癸丑,太白入舆鬼。[八]六月丙戌,荧惑在舆鬼中。[九]丁卯,镇星在舆鬼中。[一0]辛巳,太白犯左执法。
自永初五年到永宁,十年之中,太白一昼见经天,再入舆鬼,一守毕,再犯左执法,入南斗,犯钺星。荧惑五入舆鬼。镇星一犯东井钺星,一入舆鬼。岁星、辰星再入舆鬼。凡五星入舆鬼中,皆为死丧。荧惑、太白甚犯钺、质星为诛戮。
斗为贵将。执法为近臣。客星在虚、危为丧,为哭泣。[一一]昴、毕为边兵,又为狱事。至建光元年三月癸巳,邓太后崩;五月庚辰,太后兄车骑将军骘等七侯皆免官,自杀,是其应也。
注[一]春秋汉含孳曰:“阳弱,辰逆,太白经天。”注云:“阳弱,君柔不堪。”
钩命决曰:“天失仁,太白经天。”
注[二]黄帝占曰:“火攻,近期十五日,远期四十日。”又曰:“大臣当之,乱国易主。”
注[三]郗萌曰:“客星入虚,大人当之。”又曰:“客星守危,强臣执国命,在后族。又且大风,有危败。”黄帝星经曰:“客星入守若出危,大饥,民食贵。”
注[四]石氏经曰:“岁星入留舆鬼五十日不下,民有大丧;百日不下,民半死。”
黄帝经曰:“守鬼十日,金钱散诸侯。”郗萌曰:“五谷多伤,民以饥死者无数。”
注[五]石氏占:“太白入鬼,一曰病在女主,一曰将戮死。”
注[六]郗萌曰:“以罪诛大臣。一曰后疾。一曰大人忧。”
注[七]黄帝经曰:“大人当之,国易政。”
注[八]郗萌曰:“太白守舆鬼,疾在女主。”
注[九]黄帝经曰:“荧惑犯守鬼,国有大丧,有女丧,大将有死者。”荆州星占曰:“荧惑犯鬼,忠臣戮死,不出一年中。”
注[一0]黄帝经曰:“镇入鬼中,大臣诛。”海中、石氏曰:“大人忧。”
注[一一]星占曰:“不一年,远期二年。”
延光[一]二年八月己亥,荧惑出太微端门。三年二月辛未,太白犯昴。[二]五月癸丑,太白入毕。[三]九月壬寅,镇星犯左执法。四年,太白入舆鬼中。[四]
六月壬辰,太白出太微。九月甲子,太白入斗口中。十一月,客星见天巿。荧惑出太微,为乱臣。
太白犯昴、毕,为*(近)**[边]*兵,一曰大人当之。镇星犯左执法,有诛臣。
太白入舆鬼中,为大丧。太白出太微,为中宫有兵;入斗口,为贵将相有诛者。
客星见天巿中,为贵丧。是时大将军耿宝、中常侍江京、樊丰、小黄门刘安与阿母王圣、圣子女永等并构谮太子保,并恶太子乳母男、厨监邴吉。三年九月丁酉,废太子为济阴王,以北乡侯懿代。杀男、吉,徙其父母妻子日南。四年三月丁卯,安帝巡狩,从南阳还,道寝疾,至叶崩,阎后与兄卫尉显、中常侍江京等共隐匿,不令髃臣知上崩,遣司徒刘喜等分诣郊庙,告天请命,加载北宫。庚午夕发丧,尊阎氏为太后。北乡侯懿病薨,京等又不欲立保,白太后,更征诸王子择所立。中黄门孙程、王国、王康等十九人,共合谋诛显、京等,立保为天子,是为孝顺皇帝。皆奸人强臣狂乱王室,其于死亡诛戮,兵起宫中,是其应。[五]
注[一]古今注曰:“元年四月丙午,太白昼见。”
注[二]石氏星占:“太白守昴,兵从门阙入,主人走。”郗萌曰:“不有亡国,必有谋主。”又云:“入昴,大赦。”
注[三]郗萌曰:“太白入毕口,马驰人走。”又曰:“有中丧。”
注[四]古今注曰:“四月甲辰入。”
注[五]古今注曰:“永建元年二月甲午,客星入太微。五月甲子,月入斗。”李氏家书曰:“时天有变气,李合上书谏曰:
‘臣闻天不言,县象以示吉凶,挺灾变异以为谴诫。昔齐桓公遭虹贯牛、斗之变,纳管仲之谋,令齐去妇,无近妃宫。桓公听用,齐以大安。赵有尹史,见月生齿,龁毕大星,占有兵变。赵君曰:“天下共一毕,知为何国也?”下史于狱。其后公子牙谋弒君,血书端门,如史所言。乃月十三日,有客星气象彗孛,历天巿、梗河、招摇、枪、棓,十六日入紫宫,迫北辰,十七日复过文昌、泰陵,至天船、积水闲,稍微不见。客星一占曰:“鲁星历天巿者为谷贵,梗河三星备非常,泰陵八星为凶丧,紫宫、北辰为至尊。”如占,恐宫庐之内有兵丧之变,千里之外有非常暴逆之忧。鲁星不得过历尊宿,行度从疾,应非一端,恐复有如王阿母母子贱妾之欲居帝旁耗乱政事者。诚令有之,宜当抑远,饶足以财。王者权柄及爵禄,人天所重慎,诚非阿妾所宜干豫,天故挺变,明以示人。如不承慎,祸至变成,悔之靡及也。’”孝顺永建二年二月癸未,太白昼见三十九日。[一]闰月乙酉,太白昼见东南维四十一日。八月乙巳,荧惑入舆鬼。太白昼见,为强臣。荧惑为凶。舆鬼为死丧。质星为诛戮。是时中常侍高梵、张防、将作大匠翟酺、尚书令高堂芝、仆射张敦、尚书尹就、郎姜述、杨凤等,及兖州刺史鲍就、使匈奴中郎*[将]*张国、金城太守张笃、敦煌太守张朗,相与交通,漏泄,就、述弃巿,梵、防、酺、芝、敦、凤、就、国皆抵罪。又定远侯班始尚阴城公主坚得,□争杀坚得,坐要斩马巿,同产皆弃巿。[二]
注[一]古今注曰:“丁巳,月犯心,七月丁酉,犯昴。”
注[二]古今注曰:“其年九月戊寅,有白气,广三尺,长十余丈,从北落师门南至斗。三年二月癸未,月犯心后星。六月甲子,太白昼见。四年二月癸丑,月犯心后星。五年闰月庚子,太白昼见。六年,彗星出于斗、牵牛,灭于虚、危。
虚、危为齐,牵牛吴、越,故海贼浮于会稽,山贼捷于济南。五年夏,荧惑守氐,诸侯有斩者,是冬班始□斩马巿。”
六年四月,荧惑入太微中,犯左、右执法西北方六寸所。十月乙卯,太白昼见。
十二月壬申,客星芒气长二尺余,西南指,色苍白,在牵牛六度。客星芒气白为兵。牵牛为吴、越。后一年,会稽海贼曾于等千余人烧句章,杀长吏,又杀鄞、鄮长,取官兵,拘杀吏民,攻东部都尉;扬州六郡逆贼章何等称将军,犯四十九县,大攻略吏民。
阳嘉元年闰月戊子,[一]客星气白,广二尺,长五丈,起天菀西南。主马牛,为外军,色白为兵。是时,敦煌太守徐白使疏勒王盘等兵二万人入于窴界,虏掠斩首三百余级。乌桓校尉耿哗使乌桓亲汉都尉戎末瘣等出塞,钞鲜卑,斩首,获生口财物;鲜卑怨恨,钞辽东、代郡,杀伤吏民。是后,西戎、北狄为寇害,以马牛起兵,马牛亦死伤于兵中,至十余年乃息。[二]
注[一]臣昭案:郎顗表云“十七日己丑”。
注[二]臣昭案:郎顗传,阳嘉元年,太白与岁星合于房、心。二年,荧惑失度,盈缩往来,涉历舆鬼,环绕轩辕。古今注曰:“二年四月壬寅,太白昼见,五月癸巳,又昼见,十一月辛未,又昼见。十二月壬寅,月犯太白。三年十二月辛未,太白昼见。四月乙卯,太白、荧惑入舆鬼。永和元年正月丁卯,太白犯牵牛大星。”
永和二年五月戊申,太白昼见。八月庚子,荧惑犯南斗。斗为吴。[一]明年五月,吴郡太守行丞事羊珍与越兵弟叶、吏民吴铜等二百余人起兵反,杀吏民,烧官亭民舍,攻太守府。太守王衡距守,吏兵格杀珍等。又*[九]*江贼蔡伯流等数百人攻广陵、九江,烧城郭,杀*[江]*都长。
注[一]黄帝经曰:“不儙年,国有乱,有忧。”海中占:“为多火灾。一曰旱。”
古今注曰:“九月壬午,月入毕口中。”
三年二月辛巳,太白昼见,戊子,在荧惑西南,光芒相犯。辛丑,有流星大如斗,从西北东行,长八九尺,色赤黄,有声隆隆如雷。三月壬子,太白昼见。
六月丙午,太白昼见。八月[一]乙卯,太白昼见。闰月甲寅,辰星入舆鬼。己酉,荧惑入太微。乙卯,太白昼见。[二]太白者,将军之官,又为西州。昼见,阴盛,与君争明。荧惑与太白相犯,为兵丧。流星为使,声隆隆,怒之象也。
辰星入舆鬼,为大臣有死者。荧惑入太微,乱臣在廷中。是时,大将军梁商父子秉势,故太白常昼见也。其四年正月,祀南郊,夕牲,中常侍张逵、蘧政、*(阳)**[杨]*定、内者令石光、尚方令傅福等与中常侍曹腾、孟贲争权,白帝言腾、贲与商谋反,矫诏命收腾、贲,贲自解说,顺帝寤,解腾、贲缚。逵等自知事不从,各奔走,或自刺,解貂蝉投草中逃亡,皆得免。其六年,征西将军马贤击西羌于北地*(谢)**[射]*姑山下,父子为羌所没杀,是其应也。
注[一]古今注曰:“己酉,荧惑入太微。”
注[二]古今注曰:“十二月丁卯,月犯轩辕大星。”
四年七月壬午,荧惑入南斗犯第三星。五年四月戊午,太白昼见。八月己酉,荧惑入太微。斗为贵相,为扬州,荧惑犯入之为兵丧。其六年,大将军商薨。
九江、丹阳贼周生、马勉等起兵攻没郡县。梁氏又专权于天廷中。
六年二月丁巳,彗星见东方,长六七尺,色青白,西南指营室及坟墓星。[一]
丁丑,彗星在奎一度,长六尺,癸未□见,[二]西北历昴、毕,甲申,在东井,遂历舆鬼、柳、七星、张,光炎及三台,至轩辕中灭。[三]营室者,天子常宫。
坟墓主死。彗星起而在营室、坟墓,不出五年,天下有大丧。后四年,孝顺帝崩。昴为边兵,又为赵。羌周马父子后遂为寇。又刘文幖清河相射暠,欲立王蒜为天子,暠不听,杀暠,王闭门距文,官兵捕诛文,蒜以恶人所幖,废为尉氏侯,又徙为犍阳都乡侯,薨,国绝。历东井、舆鬼为秦,皆羌所攻钞。炎及三台,为三公。是时,太尉杜乔及故太尉李固为梁翼所陷入,坐文书死。及至注、张为周,灭于轩辕中为后宫。其后懿献后以忧死,梁氏被诛,是其应也。
注[一]郗萌占曰:“彗星出而中营室,天下乱,易政,以五色占之吉凶。”
注[二]河图曰:“彗星出贯奎,库兵悉出,祸在强侯、外夷,胡应逆首谋也。”
注[三]古今注曰:“五月庚寅,太白昼见。十一月甲午,太白昼见。”
汉安[一]二年,正月己亥,太白昼见。五月丁亥,辰星犯舆鬼。[二]六月乙丑,荧惑光芒犯镇星。七月甲申,太白昼见。辰星犯舆鬼为大丧。荧惑犯镇星为大人忌。明年八月,孝顺帝崩,孝冲[三]明年正月又崩。
注[一]古今注曰:“元年二月壬午,岁星在太微中。八月癸丑,月犯南斗,入魁中。”
注[二]古今注曰:“丙辰,月入斗中。”
注[三]古今注曰:“建康元年九月己亥,太白昼见。”韩扬占曰:“天下有丧。
一曰有白衣之会。”
孝质本初元年,[一]三月癸丑,荧惑入舆鬼,四月辛巳,太白入舆鬼,皆为大丧。五月庚戌,太白犯荧惑,为逆谋。闰月一日,孝质帝为梁冀所鸩,崩。
注[一]古今注曰:“*(三)**[二]*月丁丑,月入南斗。”
校勘记
三二二九页六行闰九月辛未按:此注系永平元年下,查永平元年无闰,是年九月乙卯朔,有辛未,“闰”字当衍。
三二二九页七行*(阳)**[赐]*爵禄事卢校谓“阳”疑“赐”字之斗。按:今辑本开元占经作“赐”。今据改。
三二二九页八行*(百)**[见]*三十五日去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本纪章怀注引伏侯古今注作“彗长三尺许,见三十五日乃去”。此“百”字疑当作“见”。
今据改。
三二三0页一三行其十二月楚王英与颜忠等造作妖*[书]*谋反据卢校补。按:
集解引洪亮吉说,谓“十二月”宜作“十一月”。
三二三一页九行后北匈奴寇*[边]*入云中至*(咸)**[渔]*阳据卢校补改。按:
卢云“寇”下当有“边”字。“咸”当作“渔”,何焯以南匈奴传校改。
三二三二页一行是时蛮夷陈纵等及哀牢王类*[牢]*反按:南蛮传“陈纵”作“陈从”。又按:西南夷传“类”下有“牢”字,今据补。
三二三二页二行攻*(蕉)**[嶲]*唐城殿本考证齐召南谓按文当作“嶲唐城”,嶲唐,永昌郡属县也。又集解引惠栋说,谓“焦”西南夷传作“嶲”,当从传。今据改。
三二三二页二行安夷长宋延按:西南夷传“宋延”作“宗延”。
三二三二页五行二*(月)**[年]*九*(日)**[月]*殿本考证李良裘谓案书日例惟甲子,此兼言“九日”,讹也。上书“八月庚寅彗星出天巿”,此不应更纪二月事。且上书“元年正月丁巳”,则二月九日安得为甲寅乎?下云“十二月戊寅彗星出”,考章帝纪在建初二年,此“二月九日”乃“二年九月”之斗也。又集解引洪亮吉说略同。今据改。
三二三二页八行甲申金入斗魁按:建初二年九月乙未朔,无甲申,注有斗。
三二三二页九行五年二月戊辰按: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无戊辰,注有斗。
三二三二页九行五月戊寅按:汲本、殿本“五月”作“三月”。
三二三二页一二行元和*(元)**[二]*年四月丁巳据卢校改。按:章帝崩于章和二年,下云“后四年章帝崩”,自元和二年至章和二年,相距恰四年也。
三二三三页二行壬戌有流星起天将军按:永平元年三月丁亥朔,无壬戌,志文有斗。
三二三三页四行并进兵临私渠北鞮海按:“北”当依范书窦宪传作“比”。
三二三三页七行癸亥镇在参按:注系永元元年正月之后,查是年正月戊子朔,无癸亥,注有斗。
三二三三页一四行四月丙辰按:永元二年四月辛巳朔,无丙辰,志文有斗。
三二三四页四行有兵兵罢*[无兵]*兵起卢校谓“兵起”上脱“无兵”二字,通考有。今据补。
三二三四页七行丁丑火在氐东南星东南按:注系于永元二年四月之后,查是年四月辛巳朔,无丁丑,注有斗。
三二三四页一0行宪女弟貋郭举为侍中射声校尉按:窦宪传作“宪女貋”,通鉴同,此云“宪女弟貋”,未详孰是。
三二三四页一一行至四年六月丙*(寅)**[辰]*发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和帝纪云庚申幸北宫,诏收捕宪党,则此志“丙寅”应作“丙辰”为是。又案下五行志,丙辰地震,后五日诏收宪,丙辰至庚申正五日。今据改。
三二三四页一四行色白言*(义)**[丧]*据汲本、殿本改。
三二三五页三行七月水大漂杀人民伤五谷许侯马光有罪自杀按:校补谓案本书和纪,永元六年七月有旱无水,五行志亦不载是年七月水。又马光自杀,纪属二月,亦不在七月。
三二三五页四行与度辽将军朱征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和帝纪、匈奴传俱作“朱徽”。
三二三五页一三行十一月甲戌按:永元七年十一月戊寅朔,无甲戌,志文有斗。
三二三五页一四行十二月己卯按:永元七年十二月戊申朔,无己卯。下云丙辰,则“己卯”乃“乙卯”之斗。
三二三六页一行乐成王宗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宗”传作“崇”。
三二三六页二行辽东鲜卑*[反]*太守祭参不追虏征下狱诛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参考鲜卑传,当作“鲜卑寇肥如,辽东太守祭参不追虏,征下狱诛”。按:校补谓此“卑”下脱“反”字耳。辽东鲜卑者,鲜卑之种别。本书鲜卑传载参沮败事,亦原作“辽东鲜卑”。上已言辽东,则“太守”上自不必更出“辽东”字,史例然也。今依校补补“反”字。
三二三六页七行司其出日而数之按:校补谓司读为伺。又按:汲本“日”作“入”。
三二三六页一四行白狼楼薄种王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楼”和纪作“貗”。
三二三七页六行二月十日丁酉按:“十日”二字当衍。既书丁酉,不当更书某日,且永元十四年二月壬申朔,丁酉为二十六日,非十日也。
三二三七页六行十一月丁丑按:永元十四年十一月戊戌朔,无丁丑,注有斗。
三二三七页一一行元兴元年十*[二]*月*(二日)*和帝崩据集解引钱大昕、洪亮吉说改。
三二三七页一四行元兴元年二月庚辰按:是月乙酉朔,无庚辰,志文有斗。
三二三七页一五行闰月辛亥按:元兴元年闰九月辛巳朔,无辛亥,志文有斗。
三二三八页九行与王尊叔元茂等谋按:汲本“王尊”作“王遵”。
三二三八页一0行幖刺尚书按:“刺”疑“敕”之斗。
三二三九页五行四月乙亥按:注系永初二年下,查永初二年四月丙申朔,无乙亥,注有斗。
三二三九页五行八月己亥按:是年八月甲子朔,无己亥,注有斗。
三二三九页八行沛王*(牙)**[正]*薨集解引惠栋说,谓“牙”当作“正”,传写误也。今据改。按:沛王正,沛献王辅之孙,谥节。
三二三九页一一行五月丙寅按:注系永初三年下,查永初三年五月庚寅朔,无丙寅,注有斗。
三二三九页一一行国多任刑也按:汲本、殿本“任”作“淫”。
三二三九页一五行四年六月甲子按:汲本、殿本作“丙子”。
三二三九页一六行后太尉*[张禹司空]*张敏*[皆]*免官据卢校依御览八七五补。
三二四0页三行臣昭以占为明*[堂]*岂任尚所能感也据卢校补。按:殿本有“堂”字,脱“岂”字。
三二四0页八行六月丙申至戊戌按:元初四年六月癸卯朔,无丙申、戊戌,志文有斗。
三二四0页一一行自永初五年到永宁十年之中按:“十”原斗“七”,径改正。
三二四一页三行黄帝占曰火攻按:卢校谓“火攻”通考作“大败”。
三二四二页一行太白犯昴毕为*(近)**[边]*兵据卢校改。
三二四二页七行遣司徒刘喜等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喜”范书作“熹”。
三二四二页一一行元年四月丙午按:延光元年四月乙亥朔,无丙午,注有斗。
三二四三页九行闰月乙酉按:永建二年闰六月乙巳朔,无乙酉,志文有斗。
三二四三页一二行使匈奴中郎*[将]*张国据卢校补。
三二四三页一五行丁巳月犯心按:注系永建二年二月下,查永元二年二月丁丑朔,无丁巳,注有斗。
三二四四页一行三年二月癸未按:永建三年二月辛丑朔,无癸未,注有斗。
三二四四页九行敦煌太守徐白按:集解引惠栋说,谓西域传“白”作“由”。
三二四四页一0行使乌桓亲汉都尉戎末瘣等出塞按:集解引惠栋说,谓鲜卑传“末”作“朱”。
三二四四页一五行二年四月壬寅按:阳嘉二年四月辛未朔,无壬寅,注有斗。
三二四四页一五行五月癸巳按:阳嘉二年五月庚子朔,无癸巳,注有斗。
三二四四页一五行十一月辛未按:阳嘉二年十一月戊戌朔,无辛未,注有斗。
三二四四页一五行十二月壬寅按:阳嘉二年十二月丁卯朔,无壬寅,注有斗。
三二四五页一行四月乙卯按:“四月乙卯”不当置于“十二月辛未”之后,或“四月”上脱“四年”二字,然阳嘉三年四月乙丑朔,四年四月庚申朔,皆无乙卯,注显有斗。
三二四五页一行永和元年正月丁卯按:汲本、殿本“正月”作“五月”。
三二四五页二行吴郡太守行丞事羊珍与越兵弟叶吏民吴铜等按:顺帝纪作“吴郡丞羊珍”,“太守”字当衍。
三二四五页四行又*[九]*江贼蔡伯流等数百人攻广陵九江集解引钱大昕说,谓顺帝纪作“九江贼”,此脱“九”字。今据补。按:卢文弨云文法不顺,纪云“攻郡界及广陵”,得之。
三二四五页四行杀*[江]*都长据集解引钱大昕说补。按:顺帝纪有“江”字。
三二四五页六行九月壬午按:注系于永和二年下,查永和二年九月丙午朔,无壬午,注有斗。
三二四五页一二行*(阳)**[杨]*定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三二四五页一五行击西羌于北地*(谢)**[射]*姑山下据顺帝纪及西羌传改。
三二四六页一二行废为尉氏侯又徙为犍阳都乡侯薨按:清河王蒜坐贬为尉氏侯,不得云废,文有斗。集解引洪颐餦说,谓桓帝纪、清河孝王传并云蒜坐贬为尉氏侯,徙桂阳,自杀。
三二四七页六行元年二月壬午按:汉安元年二月庚戌朔,无壬午,注有斗。
三二四七页七行丙辰月入斗中按:注系于汉安二年五月之后,查汉安二年五月癸酉朔,无丙辰,注有斗。
三二四七页一一行*(三)**[二]*月丁丑据卢校依通鉴目录改。按:是年二月丁巳朔,有丁丑,三月丙戌朔,无丁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