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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四十五 史记卷四十五 韩世家
韩之先与周同姓,①姓姬氏。其后苗裔事晋,得封于韩原,②曰韩武子。
武子后三世③有韩厥,从封姓为韩氏。
注①索隐按:左氏传云“邗﹑晋﹑应﹑韩,武之穆”,是武王之子,故诗称“韩侯出祖”,是有韩而先灭。今据此文,云“其后裔事晋,封于韩原,曰韩武子”,则武子本是韩侯之后,晋又封之于韩原,□今之冯翊韩城是也。然按系本及左传旧说,皆谓韩万是曲沃桓叔之子,即是晋之支庶。又国语叔向谓韩宣子能修武子之德,起再拜谢曰“自桓叔已下,嘉吾子之赐”,亦言桓叔是韩之祖也。今以韩侯之后别有桓叔,非关曲沃之桓叔,如此则与太史公之意亦有违。
注②正义括地志云:“韩原在同州韩城县西南八里。又韩城在县南十八里,故古韩国也。古今地名云韩武子食菜于韩原故城也。”
注③索隐系本云:“万生赇伯,赇伯生定伯简,简生舆,舆生献子厥。
韩厥,晋景公之三年,晋司寇屠岸贾将作乱,诛灵公之贼赵盾。赵盾已死矣,欲诛其子赵朔。韩厥止贾,贾不听。厥告赵朔令亡。朔曰:“子必能不绝赵祀,死不恨矣。”
韩厥许之。及贾诛赵氏,厥称疾不出。程婴﹑公孙杵臼之藏赵孤赵武也,厥知之。
景公十一年,厥与郄克将兵八百乘伐齐,败齐顷公于鞍,①获逢丑父。于是晋作六卿,而韩厥在一卿之位,号为献子。
注①正义音安。括地志云:“故鞍城今俗名马鞍城,在济州平阴县十里。”
晋景公十七年,病,卜大业之不遂者为祟。韩厥称赵成季之功,今后无祀,以感景公。景公问曰:“尚有世乎?”厥于是言赵武,而复与故赵氏田邑,续赵氏祀。
晋悼公之*(十)**⑦*年,韩献子老。献子卒,子宣子代。宣字徙居州。①
注①索隐宣子名起。州,今在河内是也。正义括地志云:“怀州武德县本周司寇苏忿生之州邑也。”
晋平公十四年,吴季札使晋,曰:“晋国之政卒归于韩﹑魏﹑赵矣。”晋顷公十二年,韩宣子与赵﹑魏共分祁氏﹑羊舌氏十县。晋定公十五年,宣子与赵简子侵伐范﹑中行氏。宣子卒,子贞子代立。贞子徙居平阳。①
注①索隐系本作“平子”,名须,宣子子也。又云“景子居平阳”。平阳在山西。宋忠曰“今河东平阳县”。正义平阳,晋州城是。
贞子卒,子简子代。①简子卒,子庄子代。庄子卒,子康子②代。康子与赵襄子﹑魏桓子共败知伯,分其地,地益大,大于诸侯。
注①集解徐广曰:“史记多无简子﹑庄子,而云贞子生康子。班氏亦同。”索隐徐广云:“史记多无简子﹑庄子,而云贞子生康子。班氏亦同。”按:系本有简子,名不信;庄子,名庚。赵系家亦有简子,名不佞。
注②索隐名虎。
康子卒,子武子①代。武子二年,伐郑,杀其君幽公。十六年,武子卒,子景侯立。②
注①索隐名启章。
注②索隐纪年及系本皆作“景子”,名处。
景侯虔元年,伐郑,取雍丘。二年,郑败我负黍。
六年,与赵﹑魏俱得列为诸侯。
九年,郑围我阳翟。景侯卒,子列侯取立。①
注①索隐系本作“武侯”。
列侯三年,聂政杀韩相侠累。①九年,秦伐我宜阳,取六邑。十三年,列侯卒,子文侯立。②是岁魏文侯卒。
注①集解徐广曰:“六年救鲁也。”索隐战国策作“杀韩傀”,高诱曰“韩傀,侠侯累也”。
注②索隐按:纪年无文侯,系本无列侯。
文侯二年,伐郑,取阳城。伐宋,到彭城,执宋君。七年,伐齐,至桑丘。郑反晋。九年,伐齐,至灵丘。①十年,文侯卒,子哀侯立。
注①正义灵丘,蔚州县也,此时属燕也。
哀侯元年,与赵﹑魏分晋国。二年,灭郑,因徙都郑。①
注①索隐按:纪年魏武侯二十一年,韩灭郑,哀侯入于郑。二十二年,晋桓公邑哀侯于郑。是韩既徙都,因改号曰郑,故战国策谓韩惠王曰郑惠王,犹魏徙大梁称梁王然也。
六年,韩严弒其君哀侯。而子懿侯立。①
注①索隐按:年表懿侯作“庄侯”。又纪年云“晋桓公邑哀侯于郑,韩山坚贼其君哀侯而立韩若山”。若山即懿侯也,则韩严为韩山坚也。而战国策又有韩仲子,名遂,又恐是韩严也。
懿侯二年,魏败我马陵。①五年,与魏惠王会宅阳。②九年,魏败我浍。③十二年,懿侯卒,子昭侯立。
注①正义在魏州元城县东南一里。
注②正义在郑州也。
注③集解徐广曰:“大雨三月也。”正义浍,古外反,在陵州浍水之上也。
昭侯元年,秦败我西山。二年,宋取我黄池。①魏取朱。六年,伐东周,②取陵观﹑邢丘。
注①集解徐广曰:“在平丘。”
注②正义河南巩县。
八年,申不害相韩,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
十年,韩姬弒其君悼公。①十一年,昭侯如秦。二十二年,申不害死。二十四年,秦来拔我宜阳。
注①索隐纪年“姬”亦作“□”,并音羊之反。姬是韩大夫,而王邵亦云不知悼公何君也。
二十五年,旱,作高门。屈宜臼①曰:“昭侯不出此门。何也?不时。吾所谓时者,非时日也,人固有利不利时。昭侯尝利矣,不作高门。往年秦拔宜阳,今年旱,昭侯不以此时恤民之急,而顾益奢,此谓‘时绌举赢’。”②二十六年,高门成,昭侯卒,③果不出此门。子宣惠王立。
注①集解许慎曰:“屈宜臼,楚大夫,在魏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时衰秏而作奢侈。”
注③索隐按:纪年“郑昭侯武薨,次威侯立。威侯七年,与邯郸围襄陵。五月,梁惠王会威侯于巫沙。十月,郑宣王朝梁”,不见威侯之卒。下败韩举在威侯八年,而此系家即以为宣惠王之年。又上有杀悼公,悼公又不知是谁之谥。
则韩微小,国史失代系,故此文及系本不同,盖亦不可复考。
宣惠王五年,张仪相秦。八年,魏败我将韩举。①十一年,君号为王。与赵会区鼠。
十四,秦伐败我鄢。②
注①索隐韩举则是韩将不疑,而纪年云韩举,赵将,盖举先为赵将,后入韩。
又纪年云其败当韩威王八年,是不同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颍川鄢陵县。音于干反。”正义今许州鄢陵县西北十五里有鄢陵故城是也。
十六年,秦败我修鱼,①虏得韩将麿﹑申差于浊泽。②韩氏急,公仲③谓韩王曰:“与国非可恃也。今秦之欲伐楚久矣,王不如因张仪为和于秦,赂以一名都,具甲,与之南伐楚,此以一易二之计也。”④韩王曰:“善。”乃警公仲之行,⑤将西购于秦。⑥楚王闻之大恐,召陈轸告之。陈轸曰:“秦之欲伐楚久矣,今又得韩之名都一而具甲,秦韩并兵而伐楚,此秦所祷祀而求也。
今已得之矣,楚国必伐矣。王听臣为之警四境之内,起师言救韩,命战车满道路,发信臣,多其车,重其币,使信王之救己也。纵韩不能听我,韩必德王也,⑦必不为鴈行以来,⑧是秦韩不和也,兵虽至,楚不大病也。为能听我绝和于秦,秦必大怒,以厚怨韩。韩之南交楚,必轻秦;轻秦,其应秦必不敬:
是因秦﹑韩之兵而免楚国之患也。”楚王曰:“善。”乃警四境之内,兴师言救韩。命战车满道路,发信臣,多其车,重其币。谓韩王曰:“不谷国虽小,已悉发之矣。愿大国遂肆志于秦,不谷将以楚殉韩。”⑨韩王闻之大说,乃止公仲之行。⑩公仲曰:“不可。夫以实伐我者秦也,以虚名救我者楚也。
王恃楚之虚名,而轻绝强秦之敌,王必为天下大笑。且楚韩非兄弟之国也,又非素约而谋伐秦也。已有伐形,因发兵言救韩,此必陈轸之谋也。且王已使人报于秦矣,今不行,是欺秦也。夫轻欺强秦而信楚之谋臣,恐王必悔之。”韩王不听,遂绝于秦。秦因大怒,益甲伐韩,大战,楚救不至韩。十九年,大破我岸门。⑾太子仓质于秦以和。
注①索隐地名。
注②集解徐广曰:“一云鲠﹑申差。长社有浊泽。”索隐麿﹑申差,二将。麿音瘦,亦作“鲠”。正义按:浊泽者盖误,当作“观泽”。年表云“秦惠文王更元八年,与韩战,斩首八万。韩宣惠王十六年,秦败我修鱼,得将军申差。魏哀王二年,齐败我观泽。赵武灵王九年,与韩﹑魏击秦。齐愍王七年,败魏﹑赵观泽”,浊泽定误矣。徐广又云“浊泽在长社”,不晓错误之甚。括地志云“观泽在魏州顿丘县东十八里”。
注③索隐韩相国,名侈。
注④索隐一,谓名都也。二,谓使不伐韩而又与之伐楚也。
注⑤索隐警,戒也。战国策作“韂”。
注⑥索隐战国策作“讲”。讲亦谋议,与购求意通。
注⑦索隐言韩王信楚之救,虽不能听待楚救至,折入于秦,犹德于楚也。
注⑧索隐言韩以楚必救己,己虽随秦来战,犹德于王,故不为鴈行而来,言不同心旅进也。
注⑨索隐殉,从死也。言以死助韩。
注⑩索隐止不令西之秦。
注⑾集解徐广曰:“颍阴有岸亭。”正义括地志云:“岸门在许州长社县西北十八里,今名西武亭矣。”
二十一年,①与秦共攻楚,②败楚将屈丐,斩首八万于丹阳。③是岁,宣惠王卒,太子仓立,是为襄王。④
注①集解徐广曰:“周王赧之三年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围景痤也。”
注③索隐故楚都,在今均州。正义左传[释]例云:“楚居丹阳,今枝江县故城是也。”
注④集解徐广曰:“一云周赧王六年,韩襄哀王三年,张仪死。赧王九年,襄哀王六年,秦昭王立。”
襄王四年,与秦武王会临晋。其秋,秦使甘茂攻我宜阳。五年,秦拔我宜阳,①斩首六万。秦武王卒。六年,秦复与我武遂。九年,秦复取我武遂。十年,太子婴朝秦而归。②十一年,秦伐我,取穰。③与秦伐楚,败楚将唐眛。
注①正义括地志云:“故韩城一名宜阳城,在洛州福昌县东十四里,韩宜阳城也。”
注②集解徐广曰:“与秦会临晋,因至咸阳而还。”
注③正义穰,人羊反,邓州县也。郭仲产南雍州记云:“楚之别邑。秦初侵楚,封公子悝为穰侯。后属韩,秦昭王取之也。”
十二年,太子婴死。公子咎﹑公子虮虱争为太子。时虮虱质于楚。苏代谓韩咎曰:“虮虱亡在楚,楚王欲内之甚。今楚兵十余万在方城之外,①公何不令楚王筑万室之都雍氏之旁,②韩必起兵以救之,公必将矣。公因以韩楚之兵奉虮虱而内之,其听公必矣,必以楚韩封公也。”韩咎从其计。
注①索隐方城,楚之北境。之外,北境之北也。正义括地志云:“方城山在许州叶县西南十八里。左传云楚大夫屈完对齐侯曰‘楚国方城以为城’,杜注云‘方城山在南阳叶县南’。”
注②集解徐广曰:“在阳翟。”正义括地志云:“故雍氏城在洛州阳翟县二十五里。故老云黄帝臣雍父作杵臼也。”
楚围雍氏,①韩求救于秦。秦未为发,使公孙昧入韩。公仲曰:“子以秦为且救韩乎?”对曰:“秦王之言曰‘请道南郑﹑蓝田,②出兵于楚以待公’,殆不合矣。”③公仲曰:“子以为果乎?”对曰:“秦王必祖张仪之故智。④楚威王攻梁也,张仪谓秦王曰:‘与楚攻魏,魏折而入于楚,韩固其与国也,是秦孤也。不如出兵以到之,⑤魏楚大战,秦取西河之外以归。’今其状阳言与韩,其实阴善楚。公待秦而到,必轻与楚战。楚阴得秦之不用也,必易与公相支也。⑥公战而胜楚,遂与公乘楚,施三川而归。⑦公战不胜楚,楚塞三川守之,⑧公不能救也。窃为公患之。司马庚⑨三反于郢,甘茂与昭鱼[一0]遇于商于,其言收玺,⑾实类有约也。”公仲恐,曰:“然则柰何?”
曰:“公必先韩而后秦,先身而后张仪。⑿公不如亟以国合于齐楚,齐楚必委国于公。公之所恶者张仪也,⒀其实犹不无秦也。”于是楚解雍氏围。⒁
注①集解徐广曰:“秦本纪惠王后元十三年,周赧王三年,楚怀王十七年,齐愍王十二年,皆云‘楚围雍氏’。纪年于此亦说‘楚景翠围雍氏。韩宣王卒,秦助韩共败楚屈丐’。又云‘齐﹑宋围煮枣’。皆与史记年表及田完世家符同。然则此卷所云‘襄王十二年,韩咎从其计’以上,是楚后围雍氏,赧王之十五年事也。又说‘楚围雍氏’以下,是楚前围雍氏,赧王之三年事。”
注②正义南郑,梁州县。蓝田,雍州县。秦王言或出雍州西南至郑,或出雍州东南历蓝田出峣关,俱绕楚北境以待韩使而东救雍氏。如此迟缓,近不合于楚矣。
注③索隐殆不合于南郑。
注④集解徐广曰:“祖者,宗之习之谓也。故智,犹前时谋计也。”
注⑤索隐到,欺也,犹俗云“张到”。然战国策作“劲”,劲,强也。
注⑥索隐言楚阴知秦,不为公用,亦必易为公相支拒也。
注⑦正义施犹设也。三川,周天子都也。言韩战胜楚,则秦与韩驾御于楚,即于天子之都,张设救韩之功,行霸王之夡,加威诸侯,乃归咸阳是也。
注⑧正义楚乃塞南河四关守之,韩不能救三川。
注⑨集解徐广曰:“一作‘唐’。”
注⑩集解徐广曰:“楚相国。”索隐战国策谓之昭鵤。
注⑾刘氏云“诈言昭鱼来秦,欲得秦官之印玺”。收即取之义也。
注⑿正义先以身存韩之计,而后知张仪为秦到魏之计,不如急以国合于齐楚。
注⒀正义恶,乌故反。公孙昧言公仲所恶者张仪到魏之计,虽以国合于齐楚,其实犹不轻欺无秦也。
注⒁集解徐广曰:“甘茂传云‘楚怀王以兵围韩雍氏,韩使公仲告急于秦,秦昭王新立,不肯救。甘茂为韩言之,乃下师于殽以救韩也’。又云‘周赧王十五年,韩襄王十二年,秦击楚,斩首二万,败楚襄城,杀景缺’。周本纪赧王八年之后云‘楚围雍氏’,此当韩襄王十二年,魏哀王十九年。纪年于此亦说‘楚入雍氏,楚人败’。然尔时张仪已死十年矣。”正义自此已上十二年,并是楚后围雍氏,赧王之十五年一段事也。前注徐广云“‘楚围雍氏’之下,是楚前围雍氏,赧王三年事”,徐说非也。徐见下文云“先身而后张仪”及“公之所恶者张仪也”,言张仪尚存,楚又两度围雍氏,故生此前后之见,甚误也。然是公孙昧却述张仪时事,说韩相公仲耳。
苏代又谓秦太后弟啱戎①曰:“公叔伯婴恐秦楚之内虮虱也,②公何不为韩求质子于楚?③楚王听入质子于韩,④则公叔伯婴知秦楚之不以虮虱为事,必以韩合于秦楚。秦楚挟韩以窘魏,魏氏不敢合于齐,是齐孤也。公又为秦求质子于楚,⑤楚不听,怨结于韩。韩挟齐魏以围楚,楚必重公。⑥公挟秦楚之重以积德于韩,公叔伯婴必以国待公。”于是虮虱竟不得归韩。⑦韩立咎为太子。齐﹑魏王来。⑧
注①集解徐广曰:“号新城君。”索隐啱,姓;戎,名。秦宣太后弟,号新城君。
注②索隐按战国策,公叔伯婴与虮虱及公子咎并是襄王子。然伯婴即太子婴,婴前死,故咎与虮虱又争立。此取战国策说,伯婴未立之先亦与虮虱争立,故事重而文倒也。
注③索隐令韩求楚,更以别人为质,以替虮虱也。正义为,于伪反。后同。
注④索隐质子,虮虱也。正义质子,虮虱。苏代令啱戎为韩求虮虱入于韩,楚不听。公叔伯婴知秦楚不以虮虱为事,必以韩合于秦楚。“楚王听入质子于韩”当云“楚王不听入质子于韩”,承前脱“不”字耳。次下云“知秦楚不以虮虱为事”,重明脱“不”字。
注⑤索隐令啱戎教秦,于楚索韩所送质子,令入之于秦也。
注⑥正义言韩合齐魏以围楚,楚必尊重啱戎以求秦救矣。
注⑦正义自此已前苏代数计皆不成,故韩竟立咎为太子也。
注⑧正义苏代为韩立计,故得齐﹑魏王来。
十四年,与齐﹑魏王共击秦,至函谷而军焉。十六年,秦与我河外及武遂。襄王卒,太子咎立,是为厘王。
厘王三年,使公孙喜率周﹑魏攻秦。秦败我二十四万,虏喜伊阙。五年,秦拔我宛。①六年,与秦武遂地二百里。②十年,秦败我师于夏山。十二年,与秦昭王会西周而佐秦攻齐。齐败,愍王出亡。十四年,与秦会两周闲。二十一年,使暴倿③救魏,为秦所败,倿走开封。
注①正义宛,于元反。宛,邓州县也,时属韩也。
注②正义此武遂及上武遂皆宜阳近地。
注③正义音捐。韩将姓名。
二十三年,赵﹑魏攻我华阳。①韩告急于秦,秦不救。韩相国谓陈筮②曰:
“事急,愿公虽病,为一宿之行。”陈筮见穰侯。穰侯曰:“事急乎?故使公来。”
陈筮曰:“未急也。”穰侯怒曰:“是可以为公之主使乎?夫冠盖相望,告敝邑甚急,公来言未急,何也?”陈筮曰:“彼韩急则将变而佗从,以未急,故复来耳。”穰侯曰:“公无见王,请今发兵救韩。”八日而至,败赵﹑魏于华阳之下。
是岁,厘王卒,子桓惠王立。
注①正义司马彪云:“华阳,山名,在密县。”郑州管城县南四十里。
注②集解徐广曰:“一作‘筌’。”索隐徐广云一作“荃”。战国策作“田荼”。
桓惠王元年,伐燕。九年,秦拔我陉,城汾旁。①十年,秦击我于太行,②我上党郡守以上党郡降赵。十四年,秦拔赵上党,③杀马服子卒四十余万于长平。十七年,秦拔我阳城﹑负黍。④二十二年,秦昭王卒。二十四年,秦拔我城皋﹑荥阳。二十六年,秦悉拔我上党。二十九年,秦拔我十三城。
注①正义陉音刑。秦拔陉城于汾水之旁。陉故城在绛州曲沃县西北二十里汾水之旁也。
注②正义太行山在怀州河内县北二十五里也。
注③正义韩上党也。从太行山西北泽﹑潞等州是也。
注④集解徐广曰:“负黍在阳城。”正义古今地名云:“负黍在洛州阳城西三十七里也。”
三十四年,桓惠王卒,子王安立。
王安五年,秦攻韩,韩急,使韩非使秦,秦留非,因杀之。
九年,秦虏王安,尽入其地,为颍州郡。韩遂亡。①
注①正义亡在秦始皇帝十七年。
太史公曰:韩厥之感晋景公,绍赵孤之子武,以成程婴﹑公孙杵臼之义,此天下之阴德也。韩氏之功,于晋未鷪其大者也。然与赵﹑魏终为诸侯十余世,宜乎哉!
【索隐述赞】韩氏之先,实宗周武。事微国小,春秋无语。后裔事晋,韩原是处。赵孤克立,智伯可取。既徙平阳,又侵负黍。景赵俱侯,惠*(文)**[又]*僭主。秦败修鱼,魏会区鼠。韩非虽使,不禁狼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