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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事为故

    在治病的时候,用不用毒药?怎么用?用多少?常常是临床工作者非常重视的问题。
    有人说:毒药不但用,而且要大用特用。因为毒药不但能治病,而且能治大病,治沉疴,所以要想力挽沉疴者,非用毒药不可。然而由于毒药有毒,稍用不慎轻则致害,重则害命,所以应用起来有很多值得注意的地方。根据《内经》的意见,其应用时的注意点大致有五:一正治,即逆其病用毒药。《素问·至真要大论》说:“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从之,坚者削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益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开之,发之。”二反治,即采用与症状相同的治法,这种治法的关键在于伏其所主,先其所因,《素问·至真要大论》说:“帝日:反治何谓?岐伯日: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三药量与配伍,《素问·至真要大论》说:“有毒无毒所治为主,适大小为制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四程度,毒药治病只可见效即止,不可太过,《素问·五常政大论》说:“帝日:有毒无毒服有约乎?岐伯日: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五有故始用,《素问·六元正纪大论》说:“有故无殒,亦无殒也……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总之,毒药要用必须注意有是证才能用是药,用是药必须恰当,正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说:“观其事也”,“适事为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