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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药离合论

    方之与药,似合而实离也。得天地之气,成一物之性,各有功能,可以变易血气以除疾病,此药之力也。然草木之性,与人殊体,入人肠胃何以能如人之所欲,以致其效?圣人为之制方以调剂之,或用以专攻,或用以兼治,或相辅者,或相反者,或相用者,或相制者。故方之既成,能使药各全其性,亦能使药各失其性。操纵之法,有大权焉,此方之妙也。若夫按病用药,药虽切中,而立方无法,谓之有药无方,或守一方以治病。方虽良善,而其药有一二味与病不相关者,谓之有方无药。譬之作书之法,用笔已工,而配合颠倒,与夫字形俱备,而点画不成者,皆不得谓之能书。故善医者,分观之,而无药弗切于病情;合观之,而无方不本于古法。然后用而弗效,则病之故也,非医之罪也。而不然者,即偶或取效,隐害必多,则亦同于杀人而已矣。至于方之大小奇偶之法,则《内经》详言之,兹不复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