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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伤寒阴毒方第三十五

    《集验方》云∶阴毒者,或伤寒初病一二日便成阴毒,或服汤药六七日以上至十日变成阴毒。身重背强,腹中绞痛,喉咽不利,毒瓦斯攻心,心下强,短气不得息,呕逆,唇青面黑,四肢厥冷,其脉沉细紧数,此阴毒侯。身如被打,五日可治,七日不治方。(《医门方》同之。)
    甘草(二分,炙) 升麻(二分) 当归(一分) 蜀椒(一分) 鳖甲(四分)
    凡五物, 咀,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分三服,行五里复服,温覆,中毒当汗,汗则愈,若不汗,病除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