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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

    《伤寒论》曰: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后人省“ ”加“ ”为瘟,即温也。
    如病证之“证”,后人省文作“证”,嗣后省“言”加“ ”为症。又如滞下,古人为下利脓血,盖以泻为下利,后人加“ ”为“痢”。要之,古无瘟、痢、症三字,皆后人之自为变易耳,不可因易其文,以温瘟为两病,各指受病之原,乃指冬之伏寒,至春至夏发为温热,又以非节之暖为温疫,果尔,又当异证异脉,不然临治之际,何以知受病之原不同也。设使脉病不同,病原各异,又当另立方论治法,然则脉证治法,又何立哉?所谓枝节愈繁,而意愈乱,学人未免有多岐之惑矣。夫温者热之始,热者温之终,温热首尾一体,故又为热病即温病也。又名疫者,以其延门阖户,如徭役之役,众人均等之谓也。今省文作“ ”加“ ”为疫。又为时疫时气者,因其感时行戾气所发也,因其恶厉,又为之疫疠,终有得汗而解,故燕冀名为汗病。此外,又有风温、湿温,即温病挟外感之兼证,名各不同,究其病则一。然近世称疫者众,书以温疫者,弗遗其言也。后以伤寒例及诸家所议,凡有关于温疫,其中多有误者,恐致惑于来学,悉采以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