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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阳证治第十四

    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少阳者。足少阳胆经也。胆为东方初生之木。名之曰少阳者。天地之阳气生于黄泉。则草木之根 。
    勾萌于至阴坤土之中。谓之厥阴。至三阳开泰。阳气透地。则萌芽生动。二月而阳气上腾。以雷霆之鼓。
    风雨之润。而草木条达。阳气附于草木而初生。故为之少阳。人身以脏腑居于躯壳之中者为三阴。阳气由命门而出。为无形之三焦。难经所谓命门为三焦之原是也。三焦附于肝胆。犹天地之阳气附于草木也。是为少阳。主乎躯壳之里层。由此而盛阳外布于肌肉而为阳明。行于营卫。达于皮毛而为太阳矣。灵枢经脉篇云。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
    出走耳前。至目锐 后。下颈入缺盆。邪在少阳之经。故目眩而咽干。又云是动则病口苦。善太息。
    且手少阳脉之支者。亦走耳前。至目锐 。动则病耳聋嗌肿喉痹。故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伤寒中风。五六日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五六日。六经传邪之候也。往来寒热者。或作或止。或早或晏。非若疟之休作有时也。以五六日而尚往来寒热。则知邪未入阴。犹在少阳也。少阳之脉。虽行身之侧。而其实则躯壳之里层也。向外则由阳明达太阳而为三阳。表也。向内则躯壳中之脏腑为三阴。里也。少阳居于表里之间。故为半表半里。邪在少阳。则所入已深。卫气周行一身。故邪气与卫气合则病作。与卫气离则病休。卫气旋转流行。如环无端。
    故其寒热之作。必待正邪相遇。所以有往来之不齐也。非若太阳居表之最外一层。营卫所在。邪气入之。
    即寒热不休也。其所以寒热者。疟论所谓邪并于阳则阳胜。并于阴则阴胜。阴胜则寒。阳胜则热也。胸胁苦满者。少阳脉之支者。别锐 。下大迎。合于少阳。下颊车。自颈合缺盆以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
    出气街。其直者从缺盆下腋。循胸过季胁。邪入其经。故胸胁苦满。或胁下痞硬也。胸胁苦满。故默默不欲饮食。然邪在半里。为入阴之渐。且少阳与厥阴相为表里。所以如厥阴证之默默不欲食。及饥不欲食。
    或腹中痛也。邪热在胸。故心烦喜呕。或但胸中烦而不呕。或心下筑筑然悸动也。或渴或不渴者。寒热往来。或作或止。即疟论所云或甚或不甚。故或渴或不渴也。邪在半表。故身有微热。少阳之脉下胸中。
    邪入胸中而犯肺。故或咳也。或者。或有或无。非必皆有也。大凡邪气在表。表实则当汗解。邪气在里。
    里实则当攻下。邪在膈上。将次入里。则当用吐。今邪在半表半里之间。汗之则达表之途远。误汗则阳气虚而邪必犯胃。恐有谵语烦悸之变生。吐下则内陷之机速。误吐下则正气伤而虚邪内侵。恐有惊悸之患作。故汗吐下皆在所禁。而以小柴胡汤和解其半表半里之邪也。以下凡称少阳病者。其见证皆具载此二条中。虽未必全见。或见一二证者。即谓之少阳病也。
    x小柴胡汤方 x 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人参(三两) 甘草(三两) 半夏(半升)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柴胡汤而有大小之分者。非柴胡有大小之异也。盖以其用之轻重。力之大小而言也。大柴胡汤能两解表里之邪者。以柴胡汤解其半表之邪。而以大黄攻下其在里之实邪。其功力较大。故谓之大。小柴胡汤。兼能和解半表半里之邪。且可以调护其正气。其功用较缓。故谓之小也。夫小柴胡汤。乃升发少阳之要剂也。草木得阳气而升发。阳气出地而发生草木。阳气附于草木。故木为少阳。若木得邪气而抑郁不舒。则少阳之气。不能宣布其发生矣。故六元正纪大论云。木郁则达之。木气条达。则少阳之气升发。天地变化而草木蕃矣。人身之阳气。由肾水中命门而出。从三阴而始达少阳。若为邪气所遏。其气不得由阳明而达太阳。邪客其经。所以往来寒热。胸胁满而胁下痞硬。
    或呕或渴之证。肝胆受邪。故口苦咽干目眩也。邪在少阳。内逼三阴。达表之途辽远。汗之徒足以败卫亡阳。
    少阳虽外属三阳。而入里之路较近。下之适足以陷邪伤胃。汗下俱所不宜。故立小柴胡汤以升发少阳之郁邪。
    使清阳达表而解散之。即所谓木郁达之之义也。故少阳一经。惟此一方。无他法也。虽有多证。亦不过因此出入变化而已。至变证已离少阳。柴胡不中与之。则更用他法矣。虽后人之补中益气汤及逍遥散之类。其升发清阳开解郁结之义。亦皆不离小柴胡之旨也。方用柴胡为君者。李时珍云。柴胡乃手足厥阴少阳之药。
    劳在脾胃有热。或阳气下陷。则柴胡乃引清气。退热必用之药。李东垣谓能引清气而行阳道。伤寒外诸有热则加之。无热则不必也。又能引胃气上行。升腾而行春令。又凡诸疟。以柴胡为君。随所在经。分佐以引经之药。十二经疮疽中。须用以散诸经血结气聚。愚按所谓清气者。下焦所升清阳之气也。谓之清阳者。盖谷之浊气降于下焦。为命门真阳之所蒸。其清气腾达于上。聚膻中而为气海。通于肺而为呼吸。布于皮肤而为卫气。营运于周身内外上中下而为三焦。附于肝胆而为少阳风木。故清阳不升。内无以达生发阳和之气。所以外不能驱邪出表矣。阴阳应象论云。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浊气在上。则生 胀。此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
    因此而东垣有能引胃气上行。升腾而行春令之语。濒湖有脾胃有热。阳气下陷。引清气而退热之用。是下焦之真阳虚。则当以温补命门为主。下焦之真阳不上行。则当以升发清阳为急。必使阳气营运。清阳出上窍。
    浊阴出下窍。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然后阴阳各得其用也。小柴胡汤之用柴胡。
    盖取其清阳发腠理也。黄芩者。佐柴胡而彻其热也。藏气法时论云。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故用人参甘草之甘缓。胆为奇恒之府。其精汁无余。所以藏而不泻。与他腑之传化不同。况少阳为春生之始气。春气旺则百物皆生。故十一脏皆取决焉。手少阴三焦以气为用。气不旺。则不能运化流行。故以人参助其升发营运之力也。其在本方。已有因证加减之法。今世俗皆弃人参而不用。以为稳当。乃盲医不知虚实之故也。惟热盛而邪实者。乃可去之。或有兼证之不相合者。亦可去也。若邪轻而正气虚者。未可概去也。
    或邪气虽盛而正气大虚者。亦当酌其去取也。如柴胡桂枝汤。虽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微呕而心下支结。
    为外证未去。乃太少兼证。故于小柴胡之半剂。加入桂枝汤之半以两解之。而人参仍不去也。又如柴胡桂枝干姜汤。虽已发汗而复下之。不为不虚矣。又以胸胁满而微结。但头汗出。往来寒热。非惟少阳之邪未解。
    太阳亦未解也。故增入桂枝干姜栝蒌牡蛎。而人参半夏姜枣皆减去矣。又如柴胡加芒硝汤。虽有潮热胃实之证。
    以其胸胁满而呕。本属柴胡证。奈以非其治之丸药下之。致成少阳坏病。故但加芒硝而人参仍不去也。更如大柴胡汤。以太阳病而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亦可谓虚矣。更后四五日而柴胡证仍在。故先与小柴胡汤。服汤而呕不止。心下反急。郁郁微烦不解者。盖因邪自太阳误下入里。且柴胡证仍在。故仍以柴胡解少阳之邪。
    加入大黄枳实。以攻入里之邪。合而为两解表里之剂。然以太阳入里之热邪未去。所以竟去人参也。若此之类。
    皆去取之法。仍小柴胡汤之变法也。总之邪气独在少阳。未见有去人参者。若兼太阳表症。及阳明胃实者。未有不去人参者也。若能得其去取之旨。便能随证加减。无不得心应手矣。半夏辛温滑利。可以去胸胁之满。及痞硬之邪。即半夏泻心之义。非独治痰蠲饮也。生姜辛而能散。大枣甘而和缓。可以和营卫而调其往来之寒热也。
    以一方而该一经之证。苟非灵机活泼。随证转移。曷足以尽其变哉。
    x后加减法 x 若胸中烦而不呕。去半夏人参。加栝蒌实一枚。
    伤寒郁热之邪。及中风之阳邪在胸。皆可发烦。邪在少阳可烦。太阳之邪在胸亦烦。以邪热抟聚于胸中而烦闷。不宜补气。故去人参。外邪犯胃。寒饮聚于胃口则呕。故用半夏之辛温滑利以蠲饮。若不呕。则邪未犯胃。饮未抟结。故去半夏也。栝蒌实甘寒润燥。降火治咳嗽。故加之以去胸邪而止烦热。李时珍云。
    张仲景治胸痹痛引心背。咳唾喘息。及结胸满痛。皆用栝蒌实。乃取其甘寒不犯胃气。能降上焦之火。使痰气下降也。成氏不知此意。乃云苦寒以泻热。盖不尝其味。随文附会耳。然栝蒌之性滑。半夏亦滑。因栝蒌甘寒。宜于烦热。半夏辛温。故不用也。
    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参合成四两半。栝蒌根四两。
    半夏辛辣而温热。故不宜于燥渴。栝蒌根苦寒而能彻热生津。故宜加入。增人参者。所以益气而添津液也。
    若腹中痛者。去黄芩。加芍药三两。
    腹痛为太阴脾病。张元素云。芍药白补赤散。能泻肝益脾胃。酒浸行经。上中部腹痛。与姜同用。温经散湿通塞利腹中痛。胃气不通。白芍入脾经。补中焦。乃下利必用之药。盖泻利皆太阴病。故不可缺。得甘草为佐。
    治腹中痛。热则少加黄芩。寒则加桂。此仲景神方也。李时珍谓白芍益脾。能于土中泻木。赤芍散邪。能行血中之滞。日华言赤补气。白治血。欠审矣。如此。则丹溪所云腹痛多是血脉凝涩。亦必酒炒用。然止能治血虚腹痛。余并不治之说。非确论矣。腹痛已属太阴。黄芩寒中。故去之。愚谓太阴腹痛者。合温药治之则可。
    若兼阳明胃实。腹满而痛。当用承气汤者。非芍药所能治。若腹虽痛而有表邪未去者。亦未可用。不可概以芍药为腹痛必用之药也。
    若胁下痞硬。去大枣。加牡蛎四两。
    少阳之经脉下胸中。贯膈属肝络胆。循胁里。邪入其络。故胁下痞硬。去大枣者。恐其甘缓也。牡蛎之加。成氏谓咸以软坚而已。后人皆附会焉。不知仲景但以之治胁下痞硬。而不用之以治心下痞硬。则知不但咸以软坚。
    并可以平肝邪而入少阳之络矣。神农本经不言及此。惟名医别录有治心胁下痞热之语。王好古亦云。以柴胡引之。
    能去胁下硬。以茶引之。能消项上结核。以大黄引之。能消股间肿。以地黄为使。能益精涩小便。想亦有所自也。
    柴胡龙骨牡蛎汤中。用之以治胸满烦惊。不可转侧。亦所以平木气而解少阳之邪也。岂止咸以软坚之用耶。
    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黄芩。加茯苓四两。
    悸者。惕惕然跳动之谓也。然有心下心中脐下之不同。如心中悸而烦者。小建中汤之悸也。脉结代而心动悸者。炙甘草汤之悸也。发汗过多。叉手冒心而悸者。桂枝甘草汤之悸也。汗出不解。发热心下悸。头眩身 动。
    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之悸也。发汗后。脐下悸。欲作奔豚者。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之悸也。凡此诸悸。皆太阳误治之虚邪所致也。即少阳中风。两耳无闻。目赤胸满而烦者。亦因吐下之虚而致惊悸也。虽伤寒脉弦细。
    头痛发热者。已属少阳。若误汗之。致胃不和而谵语者。当以小承气和胃则愈。其证似乎胃实。然亦因邪在少阳。
    不可汗而汗之。邪乘误汗之虚。陷入于胃。胃不和则烦而悸耳。亦虚邪也。至于三阴之悸。皆阴盛阳虚。可不言而喻矣。所以阳明一经。实邪居多。故绝无悸病。惟太阳病而小便利者。饮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里急之一条。与此义相符。盖以太阳之热邪。
    尚未入腑。膀胱无热。故小便通利。里既无热。所以饮水多则水寒停蓄。胃气不得流行。故心下筑筑然悸动也。况于小便不利者乎。此以少阳虚无之腑。以气为用。邪气犯之则虚。故小柴胡汤中有人参之补。虽非饮水多而致心下悸。以小便不利。亦必三焦不运。阳气不行。水饮停蓄于胃。故令心下悸也。去黄芩者。恶其寒中也。加茯苓者。
    取其淡渗。其性上行而下降。利水而泻下。若小便得利。悸自当止耳。然既去黄芩之寒中。加茯苓之淡渗。
    则知中气已寒。倘下焦无火。气化不行。设小便仍不利者。五苓散或可采择也。
    若不渴。外有微热者。去人参。加桂三两。温覆取微汗愈。
    不渴则邪未入里。外有微热则表证未除。去人参者。恐其固太阳之表邪也。然何以知其为太阳之表邪乎。
    观加桂去人参。则知为太阳之表邪矣。温覆取微汗。所以解太阳之风邪也。所谓加桂者。乃桂枝。非桂肉也。李东垣曰。经云。味薄则发泄。故桂枝上行而达表。味浓则发热。桂肉下行而补肾。此但曰加桂而未云桂枝。然以温覆取微汗推之。知其为桂枝无疑矣。传写脱落。其义可见。
    若咳者。去人参大枣生姜。加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
    有声无痰曰咳。咳者。肺气上逆也。肺为主气之脏。通呼吸而行卫气。若气上逆。则不宜于补。故去人参大枣之甘。
    生 姜则不必去也。加五味子干姜者。即小青龙汤之制也。小青龙以水寒伤肺。故以此收肺气之逆。此方用之。其义一也。但肺寒气逆者宜之。肺热气盛者。未可加也。所谓半升者。非今升斗之升也。以五味子而加半升。令人读之。无不骇异。以为五味子之酸收。本为难用。宁有即用半升之理。孰知古之所谓升者。其大如方寸匕。以铜为之。上口方各一寸。下底各六分。深仅八分。状如小熨斗而方形。尝于旧器中见之。而人皆不识。疑其为香炉中之器用。
    而不知即古人用药之升也。与陶隐居名医别录之形象分寸皆同。但多一柄。想亦所以便用耳。如以此升之半。
    作一剂而分三次服之。亦理之所有。无足怪也。今废而不用久矣。故人皆不知有此。谓即当今升斗之升。所以骇其用之不当。而曰古方不可治今病也。宜哉。
    辨误 条辨及尚论。皆作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成无己注本。作伤寒中风五六日。其注中谓玉函曰。中风五六日。伤寒往来寒热。即是或中风。或伤寒。非是伤寒再中风。中风复伤寒也。即仲景所谓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正或中风或伤寒也。其说颇合于理。当从之。方氏云。脉经作中风往来寒热。伤寒五六日之后。心烦作烦心。心下作心中。身有作外有。虽传写之不同。其实非二义也。
    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前二条。备言少阳经之诸见证。然未必诸证悉备。恐后人必以诸证全见者。方为少阳病。故又立此条。
    以申明上文或胸中烦。或渴或腹中痛等诸或有或无之义也。伤寒中风者。或伤寒或中风也。言伤寒中风证中。
    凡见少阳证。即为柴胡汤证。即使但见一证。便是邪气已入少阳。不必如上文之诸证悉具也。如但见少阳本经证。止宜以小柴胡汤主之。若有他经兼症者。仍当以小柴胡为主。而兼用他经药治之。如已见柴胡证。
    而有太阳证未罢者。即以小柴胡加桂枝汤主之。如少阳未解。而阳明之里邪已急。则用小柴胡去参甘。
    增入大黄为大柴胡汤以两解之矣。又如少阳误治而为坏病。则有柴胡加芒硝汤。及柴胡桂枝干姜汤。
    柴胡龙骨牡蛎汤等方。皆一小柴胡汤之变制也。盖以每见少阳一证。即以小柴胡主治。故称柴胡证也。旧本柴胡汤诸加减方。皆杂入太阳篇中。今悉收置少阳篇内。
    以小柴胡为主方而总统之。而以诸方隶其下。俾学人循其序而施治焉。庶或可以希仲景之意。稍得其一二。未可知也。
    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四五日。三阳传遍之后也。身热恶风项强。皆太阳表证也。胁下满。邪传少阳也。手足温而渴。知其邪未入阴也。以太阳表症言之。似当汗解。然胁下已满。是邪气已入少阳。仲景原云伤寒中风。有柴胡证。
    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故虽有太阳未罢之证。汗之则犯禁例。故仍以小柴胡汤主之。但小柴胡汤。当从加减例用之。太阳表证未除。宜去人参加桂枝。胁下满。当加牡蛎。渴则去半夏。加栝蒌根为是。
    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者。先用小建中汤。不瘥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阳主表。阴主里。弦主肝邪劲急。涩为营血留滞。故弦属肝邪。涩为阴脉也。寒在半表。卫气不行。营血不贯。
    则脉不流利而涩。邪入少阳。肝木气旺。脉来劲急则弦。阳脉涩者。盖轻取其浮候则涩也。阴脉弦者。重按其沉候则弦也。阳脉涩。则知营卫不和。气血涩滞而邪在半表。阴脉弦。则知邪气半已入里。木旺乘土。太阴受病矣。
    太阴脾土。为肝邪所犯。故腹中急痛也。腹中者。足太阴之脉。起于足大趾之端。上膝股内前廉。入腹属脾络胃。
    故腹为太阴之部位也。急痛者。厥阴肝木劲急之阴邪伤脾也。藏气发时论云。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又云脾欲缓。
    急食甘以缓之。故先用小建中汤之甘。以缓肝脾之急而创建中气也。中气已旺。肝邪当退矣。若犹不瘥者。是少阳之邪犹未解也。仍与小柴胡汤主之。以和解其邪。但恐腹中急痛。其中气必寒。成氏去黄芩加芍药之外。或姜桂可加入也。
    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汗。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此句应下文脉虽沉紧)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不复有外证。悉入在里。
    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
    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此条非但别少阳少阴之疑似。推而广之。实六经辨别阴阳之精义也。五六日。邪气入里之候也。
    头汗出。邪在阳经也。恶寒为三阴之本证。而三阳之表证。亦皆恶寒心下满者。少阳病有胸满。而少阴证中亦有胸满。手足冷为少阴。而厥阴有厥深热亦深者。少阳有默默不欲食。而厥阴亦默默不欲食。
    唯大便硬。则与三阴无涉矣。诸证杂见。阴阳参错。难于辨认。详察其脉。若但细而未见沉迟者。此为犹在少阳。但阳微阴盛。阴邪结于里。故有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之阴寒里证。而更有头汗出之阳证在。
    以此推之。此为阳微而结。其邪必有表复有里也。若其脉沉。亦邪气在里之脉也。虽手足冷。不饮食。
    似乎皆为在里之阴邪。然头汗出。犹为阳证。但阳气微弱耳。何以言之。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头汗出之外证。邪气当悉入在里矣。此因尚有阳经之外证为半在里。半在外。故谓之有表复有里也。所以脉虽沉紧。
    尚不得为少阴病。其所以然者。邪在阴经。不得有汗。故少阴证中之汗曰反汗出而为亡阳也。今头汗出。则三阳之经络皆上至头。三阴之经脉剂颈而还。皆不上头。故知非少阴也。邪气仍在半表半里。是仍在少阳也。可与小柴胡汤以和解之。设不了了者。设或目中不了了也。若至目中不了了。则邪气已离少阳而归阳明之里矣。
    即阳明中篇之所谓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症。大便难。此为实也。急下之之义。故当用土郁夺之之法。
    所以谓之得屎而解也。若未至不了了。则邪气尚在少阳。未可妄下也。
    辨误 尚论谓阳微结者。阳邪微结。未尽散也。以方注作阳气衰微。故邪气结聚为大差。云果尔。则头汗出为亡阳之证。非半表半里之证矣。果尔。则阴结又是阴气衰微矣。愚窃谓阳微结三字。而以阳邪微结解之。
    是以微结二字联讲。故以阳气衰微为误。然则下文汗出为阳微句之阳微二字。又当作如何解。若以头汗出为亡阳。则太阳上编脉浮动数条中之但头汗出。余无汗。剂颈而还者。及阳明篇中之但头汗出。身无汗。
    剂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者。皆为亡阳证邪。更以阴结为阴气衰微。则又是以曲作直。指鹿为马之谈矣。
    岂知仲景本意。谓伤寒本应无汗。以卫阳衰弱。阳气不固。所以头汗出而微恶寒。故云汗出为阳微。以见虽有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之阴寒里证。而尚有汗。出恶寒在表之阳邪。非纯阴结也。假令纯是阴邪内结。
    不得复有外证。当悉入在里矣。以阳气虽微。而其阳证尚在。故为半在里半在外也。如此。则为阳气衰微而阴邪内结也明矣。岂可强词夺理。谬以汗出为亡阳之证。阴结为阴气衰微乎。平心论之。是邪非邪。况目中不了了。自有阳明原文具在。宁可又以大柴胡为和法乎。
    伤寒腹满谵语。寸口脉浮而紧。此肝乘脾也。名曰纵。刺期门。
    此二条。又示人以病无定例。法无定法。于艰难疑惑之中。另辟手眼。即内经所谓揆度奇恒之类也。腹满。
    足太阴脾病也。谵语。足阳明胃实也。腹满为脾脏寒。有可温之理。谵语则胃家热。又有可下之机矣。寸口。
    气口也。气口为手太阴之脉。乃主气之脏。营卫之气。五十度而复会于手太阴。故为胃气之脉。而胃为水谷之海。
    五脏六腑之大源。五味入口。藏于肠胃。以养五脏气。皆变现于气口。今气口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皆邪气在表之脉也。
    论证则邪不在表。言脉则邪不在里。况太阴篇之腹满。全无可汗之法。即阳明篇之腹满。若脉浮而紧者。
    亦无可下之条。脉证参差。艰于施治。深察其故。若果邪气在表。不应寸口独浮独紧。脉尚浮紧。邪当在表。
    亦不应腹满谵语。唯仲景知其邪犯中焦。所以独变现于气口。故命之曰。此肝乘脾也。谓之肝乘脾者。
    乘其所胜也。以木性本能制土。乃五行生克之常。于理为顺。于事为直。故名之曰纵。纵者。纹理顺直之谓也。
    既无汗下之法。又知肝木克制脾土。故以泄肝为治。期门者。足厥阴肝经之募穴也。其脉起于足大趾之大敦穴。
    终于乳下巨阙两旁各四寸半之期门穴。自此内入。则属肝络胆矣。故刺之以泻其盛。所谓随其实而泻之。
    则其气平而邪自解矣。
    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大渴欲饮水。其腹必满。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
    伤寒发热。乃已发热之伤寒也。啬啬恶寒。风邪在表也。大渴欲饮水之证。上编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
    有表里症。故渴欲饮水。此邪犯太阳之里而渴也。又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欲得饮水。此因大汗出后。
    胃中津液干燥而渴也。上文风寒并感之渴欲饮水。及阳明篇之渴欲饮水。口干舌燥者。皆以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此等俱无表证而热邪入胃之渴也。今发热而啬啬恶寒。则邪犹在表。大渴欲饮水。则邪又在里。以表邪如此之盛。
    或兼见里证者固有之。然未必有若此之里症也。里症如此之甚。表邪未解者亦有之。而未必犹有若此之表证也。
    其所以然者。虽系伤寒发热而啬啬恶寒。乃营卫不和之证也。盖以肺主皮毛而通行营卫。肺脏受邪。皮毛不密。
    故啬啬恶寒也。大渴欲饮水者。注家俱谓木盛则热炽。非也。其腹必满。岂独饮水而后满乎。腹满本为脾病。经脉别论云。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岂有所谓大渴欲饮水之证乎。此因肝木克制脾土。故知其腹必满。以脾病而不能散精。无以上输于肺。则肺气困弱。
    何以朝百脉而输精于皮毛乎。是以啬啬恶寒。大渴欲饮水。以润其枯涸也。此所谓肝乘肺者。肺本金藏。
    肝木之所受制。焉能乘之。以肝木之旺气。乘克土之胜。贾其余勇。来侮困弱之肺金。于理为不顺。
    故谓之横。若肺能自振。终不为木所侮。其气自能行营卫。通皮毛而自汗出。则发热恶寒当解。能通水道。
    输膀胱。则小便利而腹满当消。故曰其病欲解。若未得解者。刺期门以泄肝邪之旺。则脾肺之围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