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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阳明证治第十一

    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
    邪在太阳之表。则脉有浮缓浮紧之分。病有风寒营卫之别。若阳明之经。已在肌肉之分。营卫之内。以胃腑为里。
    故前以能食不能食辨别风寒。此亦不以紧缓为辨。但见脉浮。则知初入之邪。犹在太阳。无汗而喘。则知与太阳中卷之首条无异矣。故曰发汗则愈。宜麻黄汤。然此条脉证治法。皆寒伤营也。若无阳明病三字。不几列之太阳中篇。而仲景何故以阳明病冠之耶。盖以太阳中篇之第一条曰。恶寒体痛。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其次条又曰。
    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此条虽亦无汗而喘。然无恶风恶寒之证。即阳明所谓不恶寒反恶热之意。
    是以谓之阳明病也。
    太阳病。项背强KT KT 。无汗恶风者。葛根汤主之。
    此与前阳明中风第十二条反汗出恶风相对待。前为中风之邪初入阳明而设。此因伤寒邪气初入阳明而设也。
    义在阳明中风条下。然项背强。无汗恶风。皆太阳经寒伤营之本证也。以才见KT KT 一证。便是太阳寒邪已入阳明之经矣。以邪气初入阳明之一二。故以葛根汤主之。
    x葛根汤方 x 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 桂枝(二两) 芍药(二两后人误入) 甘草(一两)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 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
    葛根汤。即麻黄汤加入葛根也。因项背强。无汗恶风。纯是太阳伤寒表证。故仍以麻黄汤汗解其寒邪。然较之麻黄汤证不喘。故去杏仁。但以KT KT 为颈项俱病。项虽属太阳。而颈已属阳明。是以知太阳寒邪。已经透入阳明疆界。
    故入葛根以解阳明初入之经邪也。李时珍曰。本草十剂云。轻可去实。麻黄葛根之属。盖麻黄为肺经专药。肺主皮毛。
    故可以发太阳之汗。葛根乃阳明经药。兼入脾经。脾主肌肉。故能解肌。二药皆轻扬发散。而所入则迥然不同也。
    (辨误见前桂枝加葛根汤下)
    伤寒呕多。虽有阳明症。不可攻之。
    呕者。邪在胸膈。胸属太阳。故伤寒首条云。太阳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若伤寒呕多。
    则太阳表证未罢。虽有阳明见证。未可轻下。下之必有变逆之患。故曰不可攻之。
    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见证虽属阳明。而心下尚硬满。心下者。心之下。胃之上也。邪未入胃。尚结于胸膈之间。即太阳结胸之类也。
    虽属阳明。犹未离乎太阳也。故不可攻之。攻之则里虚邪陷。随其误下之势。利遂不止者。正气不守。真元暴亡。
    所以死也。即太阳篇之结胸证。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则死。其义一也。若利止者。中气足以自守。真元不致骤脱。
    故邪去而能愈也。
    脉阳微而汗出少者。为自和也。汗出多者为太过。
    阳脉实。因发其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太过为阳绝于里。亡津液。大便因硬也。
    浮候为脉之阳。沉候为脉之阴。微则经邪衰而表气虚。实则经邪盛而表气实。阳明证本多汗。中风又汗自出。故浮候之阳脉既微。则邪气已衰而汗出自少。少则津液不耗。正气不虚。故为自和也。若脉阳微。则表气已虚。若汗出多者。必亡津液而虚正气。故为太过。阳明证虽多汗。而伤寒亦可无汗。风邪盛者亦可发微汗。所以太阳阳明证中。
    有项背强KT KT 。反汗出恶风者。用桂枝加葛根汤。无汗恶风者。以用麻黄之葛根汤主之。是皆发微似汗以解之也。
    故阳脉实者。因发其微似汗而邪气得解。足矣。若令汗出多者。亦为太过。凡此二太过者。皆足以泄卫阳而丧津液者也。何也。谷入于胃。胃中阳气。蒸腐水谷。其精华之清气。化而为营。行于脉中。变赤化血。所以滋养一身。谷之浊气。降于下焦。下焦之真阳。蒸腾其浊中之清气。是谓清阳之气。直达皮肤而为卫气。所以捍卫风寒。固密皮毛者也。汗出则阳气鼓动。阴液外泄。太过则胃中之阳气孤绝。故曰阳绝于里。阳亢而津液消亡。
    使肠胃枯槁而大便因硬也。
    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
    四五日。邪气入里之时也。在太阳则四五日。亦有表未解者。若脉沉则邪已内入而归里矣。故喘满也。满者。
    邪入于胃也。喘者。满而气促。非肺病也。所谓满则必喘也。脉沉既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是病在里而反攻其表也。
    表既无邪。发汗则徒使津液外越。胃中干燥。遂成脾约。故大便难也。妄发其汗。则表气愈虚。津竭便难。则里邪更实。所以久则谵语也。谵语皆由胃实。仲景虽未立方。推其汗后津枯。表虚里实。大约亦如下文小承气和之而已。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谵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饭硬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邪气在表。至七日而六经已尽。至十三日而再经亦尽。故谓之过经。过经而谵语者。以邪入阳明之里。胃中有实热也。故当以汤下之。曰汤而不曰承气者。以上四句是起下文语。乃借客形主之词。故在所忽也。若小便利者。
    其水谷自别。津液下渗。大盒饭硬矣。而反下利。下利则脉不当调。今脉自调和者。非变症使然。知医以丸药误下所致也。以理推之。上截谵语而胃中有热。故当以汤下之。此因小便利。则里无大热可知。大便虽硬。无热不须峻下。当以调胃承气汤和胃。令大便微溏。足矣。不然。胆导蜜导法可耳。岂容以峻厉丸药下之邪。故曰非其治也。若不因误下而自下利者。脉当微厥。微厥者。忽见微细也。微厥则正气虚衰。真阳欲亡。乃虚寒之脉证也。今下利而脉反和者。此为内实。内实者。胃中本有实邪也。然内实则脉象亦当实大。而脉反和者。何也。盖不下利之内实。
    脉方实大。此以丸药误下。气已下泄。故脉仅得调和而不能实大也。内虽实而脉和。且小便自利。则里无大热。不须攻下。故以调胃承气汤主之。调胃本云少少温服。以平胃实。胃和则愈矣。
    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者。与小承气汤和之。愈。
    邪在太阳。无论桂枝麻黄。皆取微似汗而已。凡吐下发汗。皆足以伤胃气而损津液。令胃气空虚。虚邪入胃。故微烦 也。微烦则里无大热。故小便频数。数则津液又从下竭。而气液不能上腾还胃。故大便因硬而成脾约也。以汗吐下后。胃气已虚。津液已竭。且无大热。不必攻下。故与小承气汤。令微溏以和之。则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