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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胎

    妇人童幼。天癸未行之先属少阴。天癸既行属厥阴。天癸既绝属太阴。或妊娠养胎。始于厥阴者。是祖气生化之原也。阴阳配合。故次及少阳胆经。五行相生。正是肝胆之木。次及胞络。三焦之火。历脾、肾、肺、大肠、胃、膀胱而终十月之期焉。惟手少阴、太阳、二经。无专养者。君主之官。无为而已。
    一月肝足厥阴经。
    二月胆足少阳经。
    三月胞络手厥阴经。
    四月三焦手少阳经。
    五月脾足太阴经。
    六月胃足阳明经。
    七月肺手太阴经。
    八月大肠手阳明经。
    九月肾足少阴经。
    十月膀胱足太阳经。
    按回回国。译天文书。七曜相照。所属与前不同。今并载以备参考。(初时胎宫极热。将外肤蒸干后为胞衣。)
    一月土星照。
    二月木星照。(色变红。)
    三月火星照。(心肝脑成。)
    四月太阳照。(身体全成。)
    五月金星照。(毛发成。)
    六月水星照。(舌动。口开。)
    七月太阴照。(此月胎中有力。若是月生。养得长成。)
    八月又土星照。(土星性燥。胎气动。儿昏沉。是月生。养不长成。)
    九月又水星照。(热润。有力转动。)
    十月既足。气全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