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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二十难曰。经言脉有伏匿。伏匿于何脏而言伏匿耶。然。谓阴阳更相乘更相伏也。脉居阴部而反阳脉见者。为阳乘阴也。
    丁曰。其部非独言寸为阳尺为阴也。若以前后言之。即寸为阳部。尺为阴部。若以上下言之。曰肌肉上为阳部。肌肉下为阴部。今阴虚不足。阳入乘之。故阴部见阳脉。其脉乘时见沉涩而短。(按此乘字疑衍。)此是阳中伏阴也。
    杨曰。谓尺中浮滑而长。
    脉虽时沉涩而短。此谓阳中伏阴也。脉居阳部而反阴脉见者。为阴乘阳也。
    丁曰。寸口之内。肌肉之上。时见沉涩短也。
    杨曰。尺中已浮滑而长。又时时沉涩而短。故曰阳中伏阴。寸口关中沉短而涩也。
    脉虽时浮滑而长。此谓阴中伏阳也。
    丁曰。寸口之内。肌肉之下。脉时见浮滑而长者。是阴中伏阳也。
    杨曰。寸关已沉短而涩。而时时浮滑而长。故曰阴中伏阳也。
    重阳者狂。重阴者癫。脱阳者见鬼。脱阴者目盲。
    丁曰。重阳者狂。谓脉浮滑而长。加于实数。所以狂言大事。自高自贤。狂越弃衣。其脱阴者目盲。视物卒失。故言盲也。盲、犹荒也。重阴者癫。癫者、蹶也。其脱阳者、视其暗中见鬼。是故经言重阳者狂。重阴者癫。脱阳者见鬼。脱阴者目盲也。
    虞曰。寸口曰阳。又今重见阳脉三倍以上。故曰重阳。其病狂惑。自高贤智。登高而歌。弃衣而走。骂詈不避亲疏。故曰狂。尺中曰阴。而尺脉重见阴。故曰重阴。其为病也。名曰癫疾。谓僵仆于地。闭目不醒。阴极阳复。良久却醒。故曰癫也。今天吊之类是也。人之所禀者阴与阳。阴阳平则权衡等。今阴气已脱。阳气独盛。五脏属阴。五脏行气血溉灌。上荣于目。今阴气已脱。五脏之气不荣于目。故目盲无所见。故曰脱阴者目盲也。
    杨曰。重阳者、阳气并于上也。谓关以前既浮滑而长。兼实强。复喘数。是谓重阳也。重阴者、谓尺中既沉短而涩。而又盛实。是谓重阴。脱阳者、无阳气也。谓关以前细微甚也。故目中妄见而睹鬼物焉。脱阴者、谓尺中微细甚也。阴者。精气也。精气脱故盲。盲脱之言失也。谓亡失阴阳之气也。
    二十一难曰。经言人形病脉不病曰生。脉病形不病曰死。何谓也。
    丁曰。此者五脏各有所主也。肺主气心主脉。脾主肌肉。肝主筋。肾主骨。其心肺主息脉。为通天气。邪不可中。邪中则息脉不相应。形虽不病。当知死矣。肾肝脾皆主其形。皆通地气。邪中则害其形。其脉不病者皆生。形脉皆病者不可理。此是五脏各主其形脉。故言大法也。
    然。人形病脉不病。非有不病者也。谓息数不应脉数也。此大法。
    吕曰。形病者。谓五脏损形体羸瘦。气微。脉反迟。与息不相应。其脉不相应。为形病也。脉病者。谓数诸至。脉已病。人虽未头痛寒热。方病不久病。病则死。
    虞曰。人形病脉不病者。谓形苦而志乐。或劳形于事以致肌体瘦羸。脉息俱。呼吸大小虽合常经。息数必违此大法。故曰形病脉不病也。脉病人不病者。其人必外多眷慕。内结想思。脉病形安。形乐志苦。以致伤。脉息反常。不及有余。乍迟乍数。及乎病而不死爰焉。故曰。脉病人不病也。
    二十二难曰。经言脉有是动。
    虞曰。言反常之动也。
    有所生病。
    虞曰。脉动反常。故云有所生病。
    一脉辄变为二病者。何也。然。经言是动者气也。所生病者血也。
    虞曰。气病传血。此乃一脉变为二病。
    邪在气。气为是动。
    虞曰。脉动反常。邪在气也。
    邪在血。血为所生病。
    虞曰。气受邪传之与血。故血为所生病。
    气主呴之。
    虞曰。呴之,气流行之貌也。
    血主濡之。
    丁曰。气主呴之。呴呴谓吹嘘往来之象。血主濡之。濡谓濡软也。气行则血行。气止则血止。
    虞曰。濡者、濡润之貌。言人身所禀者气血也。气血通行。沮润人身。其为病也。乃如下说也。
    气留而不行者。为气先病也。血壅而不濡者。为血后病也。故先为是动。后所生病也。
    丁曰。人一身经脉。通行气血。或居一经脉中。气留不行。故血壅不濡。其气先病。名曰是动。血壅不濡后病。名曰所生。此是一脉辄变为二病也。
    虞曰。上文言脉有是动。动为阳。谓气先受热。热亦传于血。气血皆受热。则津液妄行。是知脉有是动。此言留而不行。谓气血津液妄行。贼风薄之。故不行也。气传之与血。故血壅而不濡润。复受贼风。故血亦住而病也。
    杨曰。经言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从肺系横出腋下。循臑内。行少阴心主之前。下肘。臂内上骨下廉。入寸口。上循鱼际。出大指之端。其支者。从腕后直出次指内廉。出其端。是动则病肺胀满。膨膨而喘咳。故缺盆中痛。甚则交两手而瞀。是为臂厥。是主肺。所生病者。咳。上气。喘。渴。心烦。胸满。臑臂内前廉痛厥。掌中热。气有余则肩背痛也。(按灵枢经脉篇、背作臂。下同。)、汗出中风。小便数而欠。气虚则肩背痛。寒少。气不足以息。溺色变。略举此一经为例。余经皆可知也。凡人所以得主命者。气与血也。气为阳。阳为卫。血为阴。阴为荣。二气常流。所以无病也。邪中于阳。阳为气。故气先病。阳气在外故也。若在阳不治。则入于阴中。阴为血。故为血后病。血在内故也。气实则热。气虚则寒。血实则为寒。血虚则为热。阴阳之道理其然也。凡一脏之病。有虚有实。有寒有热。有内有外。皆须知脏腑之所在。识经络之流行。随其本原以求其疾。则病形可辨。而针药无失矣。如其不委斯道。(今委字疑当作悉。)则虽命药投针。病难愈也。故黄帝曰。夫十二经脉者。所以调虚实。处百病。决生死。不可不通哉。此之谓也。
    虞曰。凡人血流据气。气动依血。凝留而不行。壅而不濡。是知为病也。
    二十三难曰。手足三阴三阳脉之度数。可晓以不。然。手三阳之脉。从手至头长五尺。五六合三丈。
    杨曰。一手有三阳。两手合为六阳。故曰。五六合三丈也。
    虞曰。手太阳之脉。自两手小指之端。循臂上行。之耳珠子前。长五尺。两手合一丈。手阳明之脉。起于两手大指次指之侧。上循臂络于鼻左之右。右之左。长五尺。两手合一丈。手少阳之脉。起于两手小指次指之端。上臂终于耳前。长五尺。两手合一丈。故曰。五六合三丈也。
    手三阴之脉。从手至胸中。长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
    杨曰。两手各有三阴。合为六阴。故曰三六一丈八尺。
    虞曰。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属肺。出腋下。下肘。入寸口。上鱼际。出乎大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七尺。手少阴之脉。起于心中。出属心系。下络小肠。上肺。出腋下。循臂。出手小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七尺。手厥阴之脉。起于胸中。属心包。络三焦。出胁腋下。循臑。入肘。下出小指次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长七尺。故曰二丈一尺。
    足三阳之脉。从足至头。长八尺。六八四丈八尺。
    杨曰。两足各有三阳。故曰六八四丈八尺也。按此脉度数。七尺五寸。中人之形。而云长八尺。理则难解。然足之六阳。从足指而向上行。由其纡曲。故曰八尺也。
    虞曰。足太阳之脉。起于两足小指之侧。上循膝交腘中。背上头。下入目内眦。长八尺。两足上行。合一丈六尺。足阳明之脉。起于足大指次指之端。循足胫。上挟脐左右各二寸。终于额角发际。长八尺。两足合一丈六尺。足少阳之脉。起于足小指次指之端。上循两膝外廉。入季胁。上循目外眦。长八尺。两足合一丈六尺。故曰四丈八尺也。
    足三阴之脉。从足至胸。长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
    杨曰。两足各有三阴。故曰六六三丈六尺也。按足太阴少阴。皆至舌下。足厥阴至于顶上。今言至胸中者。盖据其相接之次也。
    虞曰。足太阴之脉。起于足大指内侧。循足胫内廉上。交出厥阴脉之前。上循入腹。属肝络胃。连舌本。长七尺五寸。两行合长一丈五尺。足厥阴之脉。起于足大指聚毛之上。循足跗上廉去内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足太阴之后。循股入阴毛中。环阴器抵少腹。挟胃。属肝。络胆。循喉咙。入颃颡。连目系。出额。长六尺五寸。两行合长一丈三尺。足少阴之脉。起于足小指之下。斜趣足心。上股内。贯脊。属肾。络膀胱。贯肝入肺。循喉咙挟舌本。长六尺五寸。合长一丈三尺。故云三丈九尺。
    人两足跷脉。从足至目。长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
    杨曰。人长七尺五寸。而跷脉从踝至目。不得有七尺五寸也。今经言七尺五寸者。是脚脉上于头而行焉。言至目者举其纲维也。
    虞曰。人有阴跷阳跷二脉。两足合四脉。阳跷者、起于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阴跷者、亦起于跟中。乃是足少阴之别络也。自然骨之后。上内踝之上。直上循阴股入阴。循腹(按原本误作股。依二十八难注改正。)上胸里。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頄内廉。(按灵枢脉度篇。无内廉二字。)属目内眦。合太阳脉。长七尺五寸。两行合一丈五尺。准此推之。至目者、推尺是两足阴跷脉也。故经言从足至目。长七尺五寸。以合一丈五尺是也。
    督脉。任脉。各长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凡脉长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谓十二经脉长短之数也。
    丁曰。此篇云十二经脉长短。又言阴跷从足至目。又言督任二脉。何独不言阳跷。阳跷亦起于跟中。循外踝上入风池。亦长一丈五尺。言之则据经。丈尺有剩。不言有此阙漏。更俟后贤。其脉上云八尺者。其中庸之人。以省尺言之。皆得四尺。今尺者、非黍尺也。皆以同身寸之为尺大小言之。皆八尺。
    杨曰。督脉起于脊。上于头。下于面。至口齿缝。计此不止长四尺五寸。今言四尺五寸者。当取其上极于风府而言之也。手足各十二脉(按原本各误合。依史记正义改。)为二十四脉。并督任两跷四部。合为二十八脉。以应二十八宿。凡长一十六丈二尺。荣卫行周此数。则为一度也。故曰长短之数也。
    虞曰。经言督脉起于下极之俞。并于脊里。上至风府。入属于脑。长四尺五寸。任脉者。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复上关元。至咽喉。长四尺五寸。督任计之。长合九尺也。以上十二经。合二十四脉。合长一十三丈八尺。兼之督任阴跷三脉。合长二丈四尺。共二十七脉。合长一十六丈二尺。以法三九之数。应漏水下二刻。杨氏言二十八脉。乃阳跷亦系其数推之。二跷四行。则尺寸有余也。杨氏言二十八脉。误矣。
    经脉十二。络脉十五。何始何穷也。然。经脉者。行血气。通阴阳。以荣于身者也。其始从中焦注手太阴阳明。阳明注足阳明太阴。太阴注手少阴太阳。太阳注足太阳少阴。少阴注手心主少阳。少阳注足少阳厥阴。厥阴复还注手太阴。别络十五。皆因其原。如环无端。转相溉灌。朝于寸口人迎。以处百病而决死生也。
    丁曰。此者天地阴阳一岁终始于二十四气。日月晓昏。终始于二十四时。人之荣卫行经络二十四条。故复会于寸口人迎。其言寸口者。手太阴脉口也。其穴名曰太渊。故脉会于太渊。其十二经十五络。皆辅三焦而生。故始从中焦注手太阴阳明。所以处百病决死生也。
    杨曰。行手太阳讫。即注手阳明。行手阳明讫。即注足阳明。输转而行。余皆仿此也。
    虞曰。其始从中焦者。谓直两乳间。名曰膻中穴。亦名气海。言气从此而起注太阴肺也。肺行讫。传之与手阳明也。素问曰。膻中为臣使之官。谓胃化味为气。自此上传于肺也。
    杨曰。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法三九之数。天有九星。地有九州岛。人有九窍是也。其经络流行。皆朝会于寸口人迎。所以诊寸口人迎。则知其经络之病。死生之候矣。
    虞曰。厥阴还注手太阴。如此推寻丈尺。则前后经义相违。离圣久远。难为粗述。
    经曰。明知终始。阴阳定矣。何谓也。然。终始者、脉之纪也。寸口人迎阴阳之气通于朝使。如环无端,故曰始也。
    杨曰。经脉流行。应于天之度数。周而复始。故曰如环无端也。
    终者。三阴三阳之脉绝。绝则死。死各有形。故曰终也。
    杨曰。阴阳气绝。其候亦见于寸口人迎。见则死矣。其死各有形诊。故曰终也。
    丁曰。所言三阴三阳之脉绝。绝则死。死各有形。其义本经自解在二十四难中。
    二十四难曰。手足三阴三阳气已绝。何以为候。可知其吉凶不。然。足少阴气绝即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温于骨髓。故骨髓不温。即肉不着骨。骨肉不相亲。即肉濡而却。肉濡而却。故齿长而枯。发无润泽者。骨先死。戊日笃。己日死。
    丁曰。足少阴之经。肾脉也。属水。王冬。内荣于骨髓。外华于发。其气绝则齿本长。骨枯。发无润泽。故戊日笃而己日死也。此足少阴绝之形也。
    杨曰。足少阴。肾脉也。肾主冬。故云冬脉也。肾主内荣骨髓。故云伏行而温于骨髓也。肾气既绝。则不能荣骨髓。故肉濡而却。却、结缩也。谓齿龈之肉结缩。而(按此而字疑衍。)故齿渐长而枯燥也。谓齿干燥色不泽也。肾为津液之主。今无津液。故使发不润焉。戊己、土也。肾、水也。土能克水。故云戊日笃。己日死也。
    虞曰。阴阳有少壮。故有三阴三阳。以通气血。以养人身。是故三阴乃有离合。太阴为开。厥阴为阖。少阴为枢。开者、司动静之基。阖者执禁固之权。枢者、主动转之微。三经不得相失。今足少阴肾脉已绝。是故一经相失。少阴不得为枢。动转之微不主矣。故曰死也。诊要经终论曰。少阴终者。面黑齿长而垢。腹胀闭。上下不通而终矣。此之谓也。
    足太阴气绝。则脉不荣其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泽。则肉满。肉满则唇反。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
    丁曰。足太阴经者。脾之脉也。属土。王季夏。其气内养肌肉。外华卫于口唇。其气绝则唇反肉满。故甲日笃而乙日死也。此是足太阴绝之形也。
    杨曰。足太阴。脾脉也。脾主肌肉。其气既绝。故肌肉粗涩而唇反。甲乙、木也。脾、土也。木能克土。故云甲日笃乙日死也。
    虞曰。口唇、肉之所终。亦曰脾之华。今唇反色青。木贼土也。故曰死矣。阴阳之离合。以太阴为开。谓司动静之基。今脉已绝。则动静之基乃失司存。故曰死也。素问曰。太阴终者。腹胀闭不得息。善呕。呕则逆。逆则面赤也。
    足厥阴气绝。即筋缩引卵与舌卷。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故脉不荣。则筋缩急。筋缩急。即引卵与舌。故舌卷卵缩。此筋先死。庚日笃。辛日死。
    丁曰。足厥阴经者。肝之脉也。属木。王春。气内养于筋。外则上系舌本。下环于阴器。其气绝。则舌卷卵缩。故庚日笃而辛日死也。此足厥阴绝之形也。
    杨曰。足厥阴。肝脉也。肝主筋。其气既绝。故筋缩急而舌卷卵缩。庚辛、金也。肝、木也。金能克木。故云庚日笃而辛日死也。
    手太阴气绝。即皮毛焦。太阴者、肺也。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气弗荣、则皮毛焦。皮毛焦、则津液去。津液去、即皮节伤。皮节伤、则皮枯毛折。毛折者。则气先死。丙日笃。丁日死。
    丁曰。手太阴经者、肺之脉也。属金。王秋。其气内主于气。外荣于皮毛。其气绝。则津液去。皮毛焦。故丙日笃而丁日死也。
    杨曰。手太阴。肺脉也。肺主行气。故曰温皮毛。丙丁、火也。肺、金也。火能克金。故云丙日笃丁日死也。
    虞曰。肺行卫气以养皮毛。今皮毛焦。则知火来烁金。皮枯毛折脉绝。其为离合。与足太阴同法也。
    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色泽去。故面黑如梨。此血先死。壬日笃。癸日死。
    丁曰。手少阴经者。真心脉也。属君火。王夏。主于荣。通于脉也。其经非不言手厥阴心包络为主相火。相行君命。主通荣气。今真心气绝。则荣气不行。荣气不行。则血不流行。是以色泽去。故面黑如黧。壬日笃而癸日死。此者是病。非老惫也。梨字当作此黧字。
    杨曰。经云手三阴。今此惟释太阴少阴。而心主一经不言之。何也。然。心主者、心包络之脉也。少阴者、心脉也。二经同候于心。故言少阴绝则心主亦绝,其诊既同。故不别解也。本经云。面黑如漆柴。此云如梨。漆柴者、恒山苗也。其草色黄黑。无润泽。故以为喻。梨者、即人之所食之果也。亦取其黄黑焉。言人即无血。则色黄黑。似此二物无光华也。壬癸、水也。心,火也。水克火。故云壬日笃癸日死也。
    虞曰。心主血。血乃为荣。荣华人身。故有光华之色。今脉已绝。血乃不行。故人色夭。面黑如梨。是知水来贼火。离合与足少阴同。
    三阴气俱绝者。则目眩转目瞑。目瞑者为失志。失志者、则志先死。死即目瞑也。
    丁曰。所言三阴者。独是言足三阴也。足少阴者。肾也。肾藏精与志。足厥阴。肝也。肝藏魂。通于目。故绝则失志而乱。魂去目眩也。
    杨曰。三阴者、是手足三阴脉也。此五脏之脉也。五脏者、人之根本也。故三阴俱绝。则目瞑。瞑、闭也。言根绝于内。而华现于外。目者、人之光华也。眩、乱也。言目乱不识人也。肾藏精与志。精气已竭。故曰失志也。三阴绝。皆止得一日半死也。
    虞曰。五脏之脉皆属三阴。五脏之脉。皆会于目。今三阴俱绝。故目眩目瞑也。人之五志皆属于阴。谓肝志怒。心志喜。脾志思。肺志忧。肾志恐。今三阴已绝。五脏皆失其志。故无喜怒忧思恐。五志俱亡。故曰失志也。杨氏言失志。乃止言肾一脏也。本经曰。阴阳相离则怅然失志。此之谓也。
    六阳气俱绝者。则阴与阳相离。阴阳相离。则腠理泄。绝汗乃出。大如贯珠。转出不流。即气先死。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丁曰。所言六阳。是手足三阳也。后言阴与阳相离者。谓手三阳通天气。故曰阳也。足三阳通地气。故云阴也。天地阴阳痞隔。所以言阴阳相离也。是故腠理泄。绝汗乃出。大如贯珠。故其死不移旦夕也。
    杨曰。此六阳气绝。不出日死。六阳气绝之状。今略条之。经云。太阳脉绝者。其绝也。戴眼、反折、瘛瘲。其色白。绝汗乃出。出则终矣。少阳脉绝者。其绝也。耳聋、百节尽纵、目环绝系、绝系一日半死。其色青者乃死。阳明脉绝者。其绝也。口耳张、善惊、妄言、色黄、其上下经盛而不仁则终矣。此是三阳绝之状也。前云六阳。今经曰三阳绝状者。手足诸阳脉绝。其绝状并同。所以不别出。阴与阳相离者。阴阳隔绝不相朝使也。腠理泄者。阳气已下。毛孔皆开。所以然也。绝汗。乃汗出如珠。言身体汗出着肉。如缀珠而不流散。故曰贯珠也。旦占夕死。夕占旦死者。正得半日也。惟少阳绝得一日半矣。
    虞曰。阴阳相离。气位隔绝。腠理开疏。汗乃大出。夫如是。则六阳皆绝。其死明矣。况三阳之脉。亦有离合。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少阳为枢。开者、司动静之基。阖者、执禁固之权。枢者、明转动之微。三经不得相失。今六阳已绝。失其动静之司。弛其禁固之枢。止其动转之微。三经相失。故曰死也。六阳者。素问曰。上下经乃成六也。
    二十五难曰。有十二经。五脏六腑。十一耳。其一经者。何等经也。然。一经者、手少阴与心主别脉也。心主与三焦为表里。俱有名而无形。故言经有十二也。
    丁曰。言少阴与心主别脉者。谓心与小肠为表里。心主与三焦为表里也。少阴是真心脉。为君火。心主者。共三焦相火。故别也。相行君命。故有心名无位也。
    杨曰。手少阴。真心脉也。手心主。心包络脉也。二脉俱是心脉。而少阴与小肠合。心主与三焦脉合。三焦有位而无形。心主有名而无脏。故二经为表里也。五脏六腑各一脉为十一脉。心有两脉。合成十二经焉。据此而言。六腑亦止五腑耳。
    虞曰。心主者、手厥阴脉也。三焦者、手少阳脉也。二经合为表里。乃合为十二经也。手厥阴心包络脉者。起于胸中。出属心包。下膈。历络三焦。其支者。循胸中。出胁下腋三寸。上抵腋下。下循臑内。行太阴少阴之间。入肘中。下臂行两筋之间。入掌中。出中指之端。准此推之。心包外有经脉。出于中指。内相维络于三焦。归于少阴之经。配手厥阴之脉。手少阳脉者。出于手小指次指之端。上出次指之间。循手表腕。出臂外两骨之间。上贯肘。循臑外。上肩。交出足少阳之后。入缺盆布膻中。散络心包。下膈。循属三焦。准此推寻。乃与心包更相维络。三焦配手少阳。心包配手厥阴。二经俱外有流行经脉。内无脏腑。故配之为表里。诸家脉惟言命门与三焦为表里。在右手尺中。惟此经言。则三焦与心主为表里也。又左寸火。右寸金。左关木。右关土。左尺水。右尺火。左尺男。右尺女。可验之。经有夫妇对位。若三焦配命门为表里。则水火同位也。
    二十六难曰。经有十二。络有十五。余三络者、是何等络也。然。有阳络。有阴络。有脾之大络。阳络者、阳跷之络也。阴络者、阴跷之络也。故络有十五焉。
    丁曰。十二经十五络者。谓每一经各有一络。其肝、心、肾。经在左即络右。其脾、肺、心包。经在右即络左。其阳跷。经在左足外踝。络在右足外踝。其阴跷。经在右足内踝。络在左足内踝。此者是阴跷阳跷之络也。脾之大络者。脾象土。主中宫。王四季。分养四脏。故曰脾之大络。是名大包穴。在渊液下三寸。布胸中。出九肋间是也。
    杨曰。十二经各有一络。为十二络耳。今云十五络者。有阴阳之二络。脾之大络。合为十五络也。人有阴阳两跷。在两足内外。男子以足外者为经。足内者为络。女子以足内者为经。足外者为络。故有阴阳跷二络也。经云。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当数者为经。不当数者为络。此之谓也。脾之大络。名曰大包。此则脾有二络也。凡经脉为里。(按为下原衍表字。依灵枢脉度篇删。)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也。
    二十七难曰。脉有奇经八脉者。不拘于十二经。何谓也。然。有阳维。有阴维。有阳跷。有阴跷。有冲、有督、有任、有带之脉。凡此八脉者。皆不拘于经。故曰。奇经八脉也。经有十二。络有十五。凡二十七气。相随上下。何独不拘于经也。然圣人图设沟渠。通利水道。以备不然。天雨降下。沟渠溢满。当此之时。霈妄行。圣人不能复图也。此络脉满溢。诸经不能复拘也。
    丁曰。前言十二经十五络。二十七气相随上下。流通气血。相贯无有休息。今此八脉谓别道而行。故曰奇经八脉也。其所起言在后章。
    杨曰。奇、异也。此之八脉。与十二经不相拘制。别道而行。与正经有异。故曰奇经也。其数有八。故曰八脉也。
    虞曰。奇音基也。奇、斜也。奇、零也。不偶之义。谓此八脉。不系正经阴阳。无表里配合。别道奇行。故曰奇经也。所以经言八脉不拘于经。以此可验矣。杨氏言奇异之义。非也。
    二十八难曰。其奇经八脉者。既不拘于十二经。皆何起何继也。然。督脉者。起于下极之俞。并于脊里。上至风府。入于脑。(别本入下有属字。)
    丁曰。督脉起于下极之俞者。长强穴在脊。肾脉络任脉络会之所。并于脊里上至风府。穴在发上一寸。肾脉阳维所会。奇经之一脉也。
    吕曰。督脉者、阳脉之海也。
    杨曰。督之为言都也。是人阳脉之都纲。人脉比于水。故吕氏曰阳脉之海。此为奇经之一脉也。下极者、长强也。
    虞曰。经言督脉起于下极。上入属于脑。
    吕氏曰。诸阳之海也。
    杨氏曰。阳脉之都纲。据其督脉流行。起自会阴穴。循脊中上行至大椎穴。与手足三阳之脉交会。上至喑门穴。与阳维会其所。上至百会穴。与太阳交会。下至于鼻柱下水沟穴。与手阳明交会。准此推之。实谓为诸阳之海。阳脉之都纲也。
    任脉者。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
    丁曰。中极者、穴名也。在脐下四寸。其中极之下者。曲骨穴也。是任脉所起。其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者。天突穴也。是任脉之所会。奇经之二脉也。
    杨曰。任者、妊也。此是人之生养之本。故曰位中极之下。长强之上。此奇经之二脉也。
    虞曰。据针经推寻。任脉起于会阴穴。上毛际者。乃是曲骨穴。在少腹下毛际。与足厥阴会于此。上至关元。乃脐下三寸也。至咽喉。与阴维脉会也。素问曰。女子二七天癸至。任脉通。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能有子也,故杨氏曰。生养之本。良由此也。
    冲脉者。起于气冲。并足阳明之经。挟脐上行。至胸中而散也。
    吕曰。冲脉者阴脉之海。
    丁曰。冲脉起于气冲。并足阳明之内。挟任脉之外。上行至胸中而散。皆起于两间。此者是三焦行气之府也。故吕氏云。一本曰冲者。此之谓也。
    杨曰。经云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也。如此则不独为阴脉之海。恐吕氏误焉。冲者、通也。言此脉下至于足。上至于头。通受十二经之气血。故曰冲焉。此奇经之三脉也。
    虞曰。素问曰。冲脉起于气街。难经曰。起于气冲。又针经。穴中两存其名。冲街之义俱且通也。素问曰。并足少阴之经。难经却言并足阳明之经。况少阴之经。挟脐左右各五分。阳明之经。挟脐左右各二寸。气冲又是阳明脉气所发。如此推之。则冲脉自气冲起。在阳明少阴二经之内。挟脐上行。其理明矣。大体督脉任脉冲脉此三脉。皆自会阴穴会合而起。一脉分为三岐。行于阴阳。部分不同。故名各异也。
    带脉者。起于季胁。回身一周。
    丁曰。季胁下一寸八分。是其带脉之穴也。回身一周。是奇经之四脉也。
    杨曰。带之为言束也。言总束诸脉。使得调柔也。季胁在肋下。下接于髐骨之间是也。回、绕也。绕身一周。犹如束带焉。此奇经之四脉也。
    阳跷脉者。起于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
    丁曰。阳跷脉起于跟中。循外踝者、中冲穴也。上入风池穴者。项后发际陷中。是奇经之五脉也。
    杨曰。跷、捷疾也。言此脉是人行走之机要。动足之所由。故曰跷脉焉。此奇经之五脉也。
    阴跷脉者。亦起于跟中。循内踝。上行至咽喉。交贯冲脉。
    丁曰。阴跷脉亦起跟中。循内踝者、照海穴也。上行至咽喉。交贯冲脉。其又至目下承泣穴。是阴跷脉始终也。是奇经之六脉也。
    杨曰。其义与阳跷同也。此奇经之六脉也。
    虞曰。阴跷者、起于足然骨之后。上内踝之上。循阴股入阴。而循腹上胸里。入缺盆。出人迎之前。入頄内廉。属目内眦。合于太阳阳跷而上行。
    阳维阴维者。维络于身。溢蓄不能环流。灌溉诸经者也。故阳维起于诸阳会也。阴维起于诸阴交也。
    丁曰。阳维者。维络诸阳。故曰阳维。起于诸阳会也。阴维者、维络诸阴。故曰阴维。起于诸阴交也。
    杨曰。维者、维持之义也。此脉为诸脉之纲维。故曰维脉也。此有阴阳二脉。为奇经八脉也。
    比于圣人。图设沟渠。沟渠满溢。流于深湖。故圣人不能拘通也。而人脉隆盛。入于八脉。而不环周。故十二经亦不能拘之。其受邪气。蓄则肿热。砭射之也。
    丁曰。凡八脉为病。皆砭射取之。
    杨曰。九州岛之内。有十二经水以流泄地气。人有十二经脉以应之。亦所以流灌身形之血气。奉以生身。故比之于沟渠也。
    虞曰。十二经隆盛。入于八脉而不环周。邪在八脉肿热。蓄积。故以砭石射刺之。故曰砭射之也。
    二十九难曰。奇经之为病何如。然。阳维维于阳。阴维维于阴。阴阳不能自相维。则怅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持。
    吕曰。怅然者。其人惊。惊即维脉缓。故令人身不能收持。惊则失志善忘恍惚也。
    丁曰。阳维者。(按阳维下脱阴维二字)是阴阳之纲维也。而主持阴阳之脉。今不能相维者。是阳不能主持诸阳。阴不能主持诸阴。故言怅然失志也。溶溶者缓慢。所以不能收持也。
    阴跷为病。阳缓而阴急。阳跷为病。阴缓而阳急。
    吕曰。阴跷在内踝上。病则其脉从内踝以上急。外踝以上缓也。阳跷在外踝上。病则其脉从外踝以上急。内踝以上缓也。
    丁曰。奇经八脉者。而圣人图设沟渠之理。(按而字疑当作乃。)以备通水道焉。非自生其病。尽诸经隆盛而散入也。乃砭射取之。诸阳脉盛。散入阳跷。则阳跷病。诸阴脉盛。散入阴跷。则阴跷病。故阴跷阳跷乃为病耳。其阴阳缓急者。即是虚实之义。阴跷为病。则阳缓而阴急。即病阴厥。足劲直而五络不通。阳跷为病。则阴缓而阳急。即狂走不卧死。跷者、健也。
    冲之为病。逆气而里急。
    丁曰。逆气、腹逆也。里急、腹痛也。
    吕曰。冲脉从关元。上至咽喉。故其脉为病。逆气而里急。
    虞曰。冲脉并足少阴之经。挟脐上行。病故逆气里急矣。巢氏病源曰。肾气不足。伤于冲脉。故逆气而里急。
    督之为病。脊强而厥。
    吕曰。督脉在脊。病则其脉急。故令其脊强也。
    丁曰。督脉起于下极之俞。行脊里。上入风池。病则脊强。
    任之为病。其内苦结。男子为七疝。女子为瘕聚。
    吕曰。任脉起于胞门子户。故其脉结。为七疝瘕聚之病。
    丁曰。任脉起胞门子户。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病则男子内结为七疝。女子为瘕聚。
    虞曰。任脉当少腹上行。故其内苦结。男子病七疝者。谓厥疝、盘疝、寒疝、症疝、咐疝、狼疝、气疝。此七病。由气血虚弱寒温不调致之也。女子病为瘕聚。瘕有八瘕。谓青瘕、黄瘕、燥瘕、血瘕、狐瘕、蛇瘕、鳖瘕、脂瘕。瘕者、谓假于物形是也。
    带之为病。腹满。腰溶溶若坐水中。
    吕曰。带脉者、回带人之身体。病则其腹缓。故令腰溶溶也。
    丁曰。带脉者、回带人之身。病则腰溶溶也。
    阳维为病。苦寒热。阴维为病。苦心痛。
    吕曰。阳为卫。故寒热。阴为荣。荣为血。血者心。故心痛也。
    丁曰。阳维主于诸阳之经。病则苦寒热。阴维主于诸阴之经。病则苦心痛也。
    此奇经八脉之为病也。
    杨曰。一本云冲脉者。起于关元。循腹里。直上于咽喉中。任脉者,起于胞门子户。挟脐上行。至胸中。二本虽不同。亦俱有所据。并可依用。故并载之。吕氏注与经不同者。由此故也。
    虞曰。据素问言。冲脉起气街。挟脐上行至胸中。任脉起于中极谓当脐心上行也。以上吕杨氏所举。皆非也。
    三十难曰。荣气之行。常与卫气相随不。然。经言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乃传与五脏六腑。五脏六腑皆受于气。其清者为荣。浊者为卫。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荣周不息。五十而复大会。阴阳相贯。如环之无端。故知荣卫相随也。
    丁曰。夫人之生。禀天真之气。后饮水谷食入胃。传于五脏六腑。化为精血。其精血各有清浊。其精中清者。归肺以助天真。其浊者。坚强骨髓。故血中之清者。归心。荣养于神。血中之浊者。外华于肌肉。而清者行于脉内。浊者行于脉外。而卫者、卫护之义也。
    杨曰。营行作荣。荣者、荣华之义也。言人百骸九窍所以得荣华者。由此血气也。营者、经营也。言十二经脉常行不已。经纪人身。所以得长生也。二义皆通焉。卫者、护也。此是人之慓悍之气。行于经脉之外。昼行于身。夜行于脏。卫护人身。故曰卫气。凡人阴阳二气。皆会于头手足。流转无穷。故曰如环之无端也。心荣血。肺卫气。血流据气。气动依血。相凭而行。故知荣卫相随也。
    虞曰。经言人受气于谷。谷入胃。乃传与五脏六腑者。谓水谷入口。下至于胃。胃化谷为气。上传与肺。肺乃主气。气乃为卫。胃化水上传与心。心乃生血。血乃为荣。气为表。行于脉外。血为里。行于脉内。二者相依而行。故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复会于手太阴。如环之无端。转相溉灌也。经言清气为荣。浊气为卫。详此清浊之义。倒言之为正。恐传写误也。阴阳应象论曰。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即其义也。
    三十一难曰。三焦者。何禀何生。何始何终。其治常在何许。可晓以不。然。三焦者。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
    杨曰。焦、元也。天有三元之气。所以生成万物。人法天地。所以亦有三元之气。以养人身形。三焦皆有其位。而无正脏也。
    虞曰。天有三元。以统五运。人有三焦。以统五脏也。今依黄庭经配八卦属五脏法三焦。以明人之三焦法象三元也。心肺在上部。心法离卦。肺法兑卦干卦。主上焦。干为天。所以肺行天气。脾胃在中部。脾胃属土。统坤卦。艮亦属土。艮为运气。主治中焦。肾肝在下部。肾法坎卦。肝法震卦。巽卦。主下焦。主通地气。行水道。夫如是。乃知坎离震兑坤以法五脏。干艮巽乃法三焦。以合八卦变用。乃如下说。
    上焦者。在心下下膈。在胃上口。主内而不出。其治在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两乳间陷者是。
    杨曰。自膈以上。名曰上焦。主出阳气。温于皮肤分肉之间。若雾露之溉焉。胃上口穴在鸠尾下二寸五分也。
    虞曰。膻中者、穴名也。直两乳中是穴。任脉气之所发。素问曰。膻中为臣使之官。以主气布阴阳。气和志远。喜乐由生。谓布气也。故治其中矣。上焦主入水谷。内而不出。其为病止言冷热。虚则补其心。实则泻其肺。如此治者。万无一失。灵枢经曰。上焦如雾。谓行气如露溉灌诸经也。言胃气自膻中布气。与肺下溉灌诸脏。经曰。肺行天气。即此义也。
    中焦者。在胃中脘。不上不下。主腐熟水谷。其治在脐旁。
    杨曰。自脐以上。名曰中焦。变化水谷之味。生血以荣五脏六腑。及于身体。中脘穴在鸠尾下四寸也。虞曰。中焦乃脾胃也。中焦为病。止言冷热。虚则补其胃。实则泻其脾。如此治者。万无一失。灵枢经曰。中焦如沤。谓腐熟水谷也。其治在脐旁。脐旁左右各一寸。乃足阳明胃脉所发。挟脐乃天枢穴也。中焦主脾胃。故治在此经中。故曰脐旁也。
    下焦者。(按史记正义引。此下有在脐下三字。)当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主出而不内以传导也。其治在脐下一寸。
    杨曰。自脐以下。名曰下焦。脐下一寸。阴交穴也。主通利溲便以时下而传。故曰出而不内也。
    虞曰。下焦为病。止言冷热。虚则补其肾。实则泻其肝。如此治者。万无一失。灵枢经曰。下焦如渎。谓膀胱主水也。素问曰。三焦为决渎之官。水道出焉。脐下一寸。乃足三阴任脉之会。其治在兹。乃下纪也。
    故名曰三焦。其腑在气街(一本曰冲。)。
    丁曰。灵兰秘典论曰。三焦者。决渎之官。引导阴阳水谷。故言三焦者、水谷之道路也。布气于胸中。故治在膻中穴也。其腑在气街而或曰冲者。二义俱通。言气街者、即阴阳道路也。言气冲者、气冲脉也。气冲者、十二经根本诸经行气之腑也。故言腑在气冲也。
    杨曰。气街者、气之道路也。三焦既是行气之主。故云腑在气街。街、衢也。衢者、四达之道焉。一本曰冲。此非扁鹊之语。盖吕氏再录之言。别本有此言。于义不可用也。
    虞曰。气街在少腹毛中两旁各二寸。是穴。乃足阳明脉气所发。言其三焦主三元之气。其腑在气街。其气街者、针经本名气冲。冲者。通与四达之义不殊。两存之亦可也。以气街为腑者。何也。谓足阳明胃。化谷为气。三焦又主三元之气。故以气街为腑也。
    三十二难曰。五脏俱等。而心肺独在膈上者。何也。然。心者血。肺者气。血为荣。气为卫。相随上下。谓之荣卫。通行经络。营周于外。故令心肺在膈上也。
    丁曰。心肺主通天气。故在膈上。
    杨曰。自脐以上通为阳。自脐以下通为阴。故经曰。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天阳地阴。即其义也。今心肺既居膈上而行荣卫。故云荣周于外。
    虞曰。心为帝王。高居远视。肺为华盖。位亦居膈。心主血。血为荣。肺主气。气为卫。血流据气。气动依血。血气相依而行。故心肺居在上焦也。
    三十三难曰。肝青象木。肺白象金。肝得水而沉。木得水而浮。肺得水而浮。金得水而沉。其意何也。然。肝者。非为纯木也。乙、角也。庚之柔。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释其微阳而吸其微阴之气。其意乐金。又行阴道多。故令肝得水而沉也。
    丁曰。五行既定。即有刚柔。配合夫妇。柔纳其刚。今经举肝青象木。木性本浮。今肝得水沉者。谓又怀金性也。又木七月受气。正月临官。行其阴道多。是故肝得水而沉也。
    杨曰。四方皆一阴一阳。东方甲乙木。甲为阳。乙为阴。余皆如此。又甲为木。乙为草。丙为火。丁为灰。戊为土。己为粪。庚为金。辛为石。壬为水。癸为池。又乙带金气。丁带水气。己带木气。辛带火气。癸带土气。此皆五行王相配偶。故言肝者、非为纯木也。阴阳交错故也。木生于亥而王于卯。故云行阴道多。东方甲乙木。畏西方庚辛金。故释其妹乙。嫁庚为妇。故曰庚之柔。柔阴也。乙带金气以归。故令肝得水而沉也。
    虞曰。乙与庚合。从夫之性。故得水而沉也。
    肺者。非为纯金也。辛。商也。丙之柔。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释其微阴。婚而就火。其意乐火。又行阳道多。故令肺得水而浮也。
    丁曰。肺白象金。金性本沉。今肺反浮。谓辛纳火性。又正月受气。七月临官。行其阳道多。是故肺得水而浮也。
    杨曰。金生于己。王于酉。故云行阳道多。西方庚辛金。畏南方丙丁火。故释其妹辛。嫁为丙妇。故曰丙之柔。辛带火气以归。故令肺得水而浮也。
    虞曰。丙与辛合。随夫之性。炎上而浮。故云也。
    肺熟而复沉。肝熟而复浮者。何也。故知辛当归庚。乙当归甲也。
    丁曰。皆归本性也。
    杨曰。肝生沉而熟浮。肺生浮而熟沉。此是死则归本之义。熟喻死矣。如人夫妇有死亡者。未有子息。各归其本。极阴变阳。寒盛生热。壅久成通。聚而必散。故其然也。义之反复。故浮沉改变也。
    三十四难曰。五脏各有声色臭味。可晓知以不。然。十变言肝色青。
    虞曰。五色之变在于木也。五脏五色。由肝木之气更相溉灌。故各从其类见其色。黄庭经云。肝者水之精。震之气。其色青。位居东方。
    其臭臊。
    虞曰。得火之变。故其臭则臊也。
    其味酸。
    虞曰。土受木味则酸。洪范曰。曲直作酸。酸取其收敛也。
    其声呼。
    虞曰。金木相配。发声为呼。呼亦啸也。
    其液泣。
    虞曰。泣则言泪也。此乃水行气。溉灌于子。故生泣也。
    心色赤。
    虞曰。木之布色。在火乃赤也。
    其臭焦。
    虞曰。五臭之变在于火。五脏五臭。火盛则焦苦出焉。故曰其臭焦也。
    其味苦。
    虞曰。火性炎上。故生焦苦。故洪范云。炎上作苦。本经云。脾主甘。受味。火由土受之。则味苦。取其燥泄也。
    其声言。
    虞曰。金火相当。夫妇相见。发声为言。素问云笑。
    其液汗。
    虞曰。水火交泰。蒸而成汗。
    脾色黄。
    虞曰。脾土在中央。其色黄。此乃木之布色。在土乃黄也。
    其臭香。
    虞曰。火之化土。其臭则香也。
    其味甘。
    虞曰。脾土。味甘。甘能受味以取宽缓。行五味以养五脏。各从其数以配其味。在本性则甘。故洪范云。稼穑作甘也。
    其声歌。
    虞曰。金土相生。母子相见。发声为歌。
    其液涎。
    虞曰。水之行液。在脾成涎。
    肺色白。
    虞曰。木之布色。在肺乃白也。
    其臭腥。
    虞曰。火之变。在金则腥也。
    其味辛。
    虞曰。土之受味。在肺为辛。辛取其散润也。
    其声哭。
    虞曰。凡五音之发在于金。金发五音以出五脏。各从其类以发其声。金在本性为哭者。谓肺属金。金、商也。商、伤也。主于秋。秋、愁也。故在志则悲哭。此之谓也。
    其液涕。
    虞曰。水之行液。在肺成涕。
    肾色黑。
    虞曰。水之布色。在肾。乃黑。淮南子云。水者、积阴之气而成水也。取其积阴。故其色乃黑。
    其臭腐。
    虞曰。火主臭。在水为腐臭也。启玄子云。因水变为腐也。
    其味咸。
    虞曰。土之受味。在水作咸。咸、取其柔耎也。
    其声呻。
    虞曰。子之见母。乃发娇呻之声也。
    其液唾。
    虞曰。凡五液皆出于水。水行五液。分灌五脏。故诸脏各有液也。在本宫则为唾也。
    是五脏声色臭味也。
    丁曰。其言五声五色五味五音五液。此者是五脏递相荣养。过此则病也。
    杨曰。五脏相通各有五。五五合为二十五。以相生养也。
    五脏有七神。各何所藏耶。然。脏者、人之神气所舍藏也。故肝藏魂。肺藏魄。心藏神。脾藏意与智。
    虞曰。心有所亿谓之意。水从其夫。故有智也。
    肾藏精与志也。
    丁曰五脏七神者。宣明五气篇注云。心藏神。精气之化成也。肺藏魄。精气之匡辅也。灵枢经云。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肝藏魂。神气之辅弼也。灵枢经曰。随神而往来者谓之魂。脾藏意与智。意主所思。智主其记。肾藏精与志。专意而不移者也。灵枢经曰。意之所在谓之志。又云守其精者谓之志也。
    虞曰。气之所化谓之精。意之所存谓之志。
    杨曰。肝心肺各一神。脾肾各二神。五脏合有七神。
    三十五难曰。五脏各有所。腑皆相近。而心肺独去大肠小肠远者。何谓也。经言心荣肺卫。通行阳气。故居在上。大肠小肠传阴气而下。故居在下。所以相去而远也。又诸腑者。皆阳也。清净之处。今大肠小肠胃与膀胱。皆受不净。其意何也。然。诸腑者谓是。非也。
    丁曰。经言诸府皆阳、清净之处者。为手足三阳为行气之府。故言清净之处也。今大肠小肠胃膀胱为传化之府。故言非也。
    杨曰。谓是非者、言诸府各别其所传化。此为是也。小肠为府。此为非也。何为如此。然。小肠者。虽配心为表。其治则别。其气则通。其气虽通。其所主又异。所以虽曰心病。而无心别位。故曰非也。
    经言小肠者、受盛之府也。大肠者、传泻行道之府也。胆者、清净之府也。胃者。水谷之府也。膀胱者、津液之府也。
    杨曰。此各有此传也。
    一腑犹无两名。故知非也。小肠者、心之腑。大肠者、肺之腑。胃者、脾之腑。胆者、肝之腑。膀胱者、肾之腑。
    杨曰。此是小肠与心通气也。余并同矣。
    小肠谓赤肠。大肠谓白肠。胆者谓青肠。胃者谓黄肠。膀胱者谓黑肠。下焦所治也。
    丁曰。皆谓随五脏之色相配而言也。
    杨曰。肠者、取其积贮热治之义也。故以名之。然六腑五脏之正色也。
    三十六难曰。脏各有一耳。肾独有两者。何也。然。肾两者。非皆肾也。其左者为肾。右者为命门。命门者诸神精之所舍。原气之所系也。故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故知肾有一也。
    丁曰。命门者诸神精之所舍。原气之所系也。故男子藏精。女子系胞也。是知肾有一也。其言命门者。非右尺也。为人之生命之门也。肾属水。故知以其右尺为相火。行君火之命。今亦名命门。即非肾之命门也。盖同名而异义也。
    杨曰。肾虽有两而非一肾。故脉经曰。左手尺中为肾脉。右手尺中为神门脉。此其义也。肾者、人生之根本。神门者、元气之宗始。故云精神之所舍也。神门亦命门也。
    虞曰。经云。右为命门。元气之所系也。脉经言与三焦为表里。三焦又主三元之气。准此推之。三焦自命门之所起也。属手少阳火。配心包手厥阴火为表里。其理明矣。
    三十七难曰。五脏之气。于何发起通于何许。可晓以不。然。五脏者、当上关于九窍也。故肺气通于鼻。鼻和则知香臭矣。肝气通于目。目和则知白黑矣。脾气通于口。口和则知谷味矣。心气通于舌。舌和则知五味矣。肾气通于耳。耳和则知五音矣。
    杨曰。七窍者、五脏之门户。脏气平调。则门户和利矣。
    五脏不和。则九窍不通。
    杨曰。五脏失和于内,九窍壅塞于外也。今上有七窍而云九者。二窍幽隐。所以不言。肾气上通于耳。下通于二阴。故云九窍也。
    六腑不和。则留结为痈。
    丁曰。不和者、为腑与脏不和者。邪气不得外泄。则害其九窍。六腑不得内通。则留结为痈。凡人脏腑阴阳和。即如水之流不得息也。如环之无端。莫知其纪。周而复始也。
    杨曰。六腑、阳气也。阳气不和。则结痈肿之属。故云为痈也。邪乘气来。先游于腑也。
    邪在六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脉盛矣。邪在五脏。则阴脉不和。阴脉不和。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脉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得相营也。故曰格。阳气太盛。则阴气不得相营也。故曰关。阴阳俱盛。不得相营也。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其命而死矣。
    丁曰。内外不相济。是为关格。故知死矣。
    杨曰。人之所有者。气与血也。气为阳。血为阴。阴阳俱盛。或俱虚。或更盛。或更虚。皆为病也。
    经言气独行于五脏。不营于六腑者。何也。然气之所行也。如水之流不得息也。故阴脉营于五脏。阳脉营于六腑。如环之无端。莫知其纪。终而复始。其不覆溢。人气内温于脏腑。外濡于腠理。
    丁曰。诸阴不足。阳入乘之。为覆。诸阳不足。阴出乘之。为溢也。此者是气之独行也。
    杨曰。覆溢者。谓上鱼入尺也。若不如此。当行不止。故云终而复始焉。
    三十八难曰。脏唯有五。腑独有六者。何也。然。所以腑有六者。谓三焦也。有原气之别焉。主持诸气有名而无形。其经属手少阳。此外腑也。故言腑有六焉。
    丁曰。其言五脏六腑者。谓五脏应地之五行。其六腑应天之六气。其言天之六气。谓三焦为相火。属手少阳。故言腑独有六也。
    杨曰。三焦无内腑。惟有经脉名手少阳。故曰。外腑也。
    三十九难曰。经言腑有五。脏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正有五腑也。然五脏亦有六脏者。谓肾有两脏也。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谓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气与肾通。故言脏有六也。腑有五者。何也。然。五脏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属于五脏。故言腑有五焉。
    丁曰。五脏正有五腑。今曰三焦。是为一腑。配心包络为脏。即脏腑皆有六焉。其二经俱是相火。相行君命。故曰命门也。
    杨曰。五脏六腑皆五。有五六之数。或俱五。或俱六。或一五。或一六。并应天地之数也。若以正脏腑言之。则脏腑俱有五也。脏五以应地之五岳。腑五以应天之五星。若以俱六言之、则脏六以应六律。腑六以应干数。若以脏五腑六言之。则脏五以应五行。腑六以法六气。若以腑五脏六言之。则脏六以法六阴。腑五以法五常。所以脏腑俱五者。手心主非脏。三焦非腑也。脏腑俱六者。合手心主及三焦也。其余例可知也。
    虞曰。天以六气司下。地以五行奉上。天地交泰。五六之数而成也。人法三才。所以脏腑以法五六之数。谓人头圆象天。足方象地。以脏腑五六之数以象人。则三才备矣。十一之数。相因而成。故不离于五六也。汉书云。五六乃天地之中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