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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痹虚劳病脉证并治第六

    论一首 脉证九条(当作十条。) 方九首(当作十首)
    按医门法律曰。虚劳之证。金匮叙于血痹之下。可见劳则必劳其精血也。魏氏以为血痹当编次于中风之后。后人误叙。与虚劳同篇。喻氏强牵入虚劳中。可谓刻舟求剑。二说未知何是。程氏稍与喻同意。
    问曰。血痹病。从何得之。(圣惠方。盛重。作充盛。千金。 。作涩。在上。更有涩字。徐曰小字上。该有微尺中三字。此说难从。)
    按历节血痹。金鉴所辨不允。历节有风血相搏。即疼痛如掣文。则可知亦伤及血。血痹有针引阳气文。则可知阳气亦闭矣。又徐沈程周。并肌肤盛为句。重字接下读。魏鉴重字连上句。当考。稻叶元熙曰。重因。赵本作重困。
    似是。贾谊新书。民临事而重困。则难为上矣。仓公传。为重困于俞。忿发为疽。此皆言累困也。
    血痹阴阳俱微。
    按伤寒论所谓脉之阴阳。皆以部位而言。然此条则自有寸口关上尺中文。故金鉴以浮沉解之。亦犹六难阴盛阳虚阳盛阴虚之意。伤寒论多称脉阴阳。(桂枝汤条。不揭脉字。)而此无脉字。故沈氏以阴阳营卫俱微释之。盖此条阴阳。义可两通。故辑义并二说而存之。徐曰。阴阳。寸口人迎也。尤曰。阴阳俱微。该人迎趺阳太溪为言。
    并误。又圣济。尺中上。补或字。三因方曰。脉当阴阳俱微。尺中少紧。身体如风痹状。
    黄 桂枝五物汤方
    〔朱〕如桂枝汤。本为太阳中风和营卫之要药。兹特去甘草之和缓。而君以黄 之峻补者。统率桂芍姜枣。由中达外。俾无形之卫气。迅疾来复。有形之营血。渐次鼓荡。则痹可开。而风亦无容留之处矣。
    按此说稍是。然黄 取之托阳逐邪。不取峻补矣。
    夫男子平人。脉大为劳。
    医学纲目曰。胗脉浮而大。或大而弦。皆为虚劳者。盖阳盛阴虚之症也。暮多见之。
    男子面色薄者。(重。赵。作里。诸本同。宜从。鉴曰。脉浮者。里虚也。当是衍文。误矣。)
    按沈曰。色乃神之旗。营卫之标。若面色薄者。是白而娇嫩无神。乃气虚不统营血于面也。此说与魏氏异趣。
    男子脉虚沉弦。
    〔周〕此为劳伤元气。所以至此。然则仲景即不言治法。自当调以甘药培中土。以益元阳。不待言矣。若舍黄建中。又何以为法耶。
    按无寒热。又见短气。吐血。瘀血。及妊娠中。俱言无外邪。金鉴恐凿。瞑。眩。通用。后条云。目眩。然则目瞑。即目眩也。男子字。又出消渴。及黄胆中。宜参。
    医学纲目曰。诊脉虚微细弦。为虚劳者。盖阴阳俱虚之症也。晨多见之。
    劳之为病。其脉浮大。
    〔鉴〕手足烦。即今之虚劳五心烦热。阴虚不能藏阳也。阴寒精自出。即今之虚劳遗精。阴虚不能固守也。酸削不能行。即今之虚劳膝酸削瘦。骨痿不能起于床也。
    按兰室秘藏。举此条曰。以黄 建中汤治之。此亦温之之意也。
    夫失精家。少腹弦急。
    按据巢源。脉极虚芤迟以下。当为一截看。
    脉得诸芤动微紧。
    先兄曰。芤与微反。动与紧反。盖芤动与微紧。自是二脉。则上文脉大为劳。极虚亦为劳之意。故下一诸字也。
    按魏氏以为此上有假热。而下有真寒者。其说颇辨。然熟绎经文。似不必上热者。
    天雄散方
    按此方白术殊多。故徐氏以为中焦阳虚之治。(沈氏同)然天雄实为补下之品。则其说恐未核。要之配合之理。
    殆为难晰已。又朱氏曰。然使真阴亏损。亡血失精。二方皆非其任矣。须用八味肾气丸法。斯言殆然。
    男子平人。脉虚弱细微者。
    〔周〕至盗汗。则阳衰因卫虚。而所虚之卫行于阴。当目瞑之时。无气以庇之。故腠开而汗。若一觉。则行阳之气。复散于表。而汗止矣。故曰盗汗也。夫至盗汗。而其虚可胜道哉。
    人年五六十。其病脉大者。
    〔魏〕男子平人失精亡血之虚劳。年少而体方柔脆。故易至夭折。年五六十感邪成痹之虚劳。年老而体已坚硬。
    故可以终其天年。是虚劳而成痹。终是经络病。虚劳而成失精亡血。则为脏腑病矣。经络病可以引年。脏腑病难于延岁也。此仲景引虚劳之类。以明虚劳也。
    按沈氏曰。虚阳上浮则脉大。营卫不充于躯壳相循背之经隧。曰痹侠背行。朱氏曰。大为虚阳外鼓之大。而非真气内实之大也。三阳皆虚。痹而不用。并与尤魏异义。
    又按马刀。陶隐居曰。李云。生江汉中。长六七寸。禹锡等谨按蜀本图经云。生江湖中。细长小蚌也。长三四寸。阔五六分。侠缨。太素。作侠婴。杨上善注曰。颈前曰婴也。外台引。婴。作缨。考段氏注说文。缨。冠系也。
    。颈饰也。婴。绕也。益知作缨者为是。而侠缨者。侠冠系之谓。即颔骨下际。至人迎两旁也。(结缨必于颐下。
    段氏可考。)
    脉弦而大。弦则为减。大则为芤。(按此条。亦见于吐衄中。)
    按玉编。芤。苦候切。(集韵。此有病脉二字。)徐氏脉诀云。按之即无。举之来至。旁实中央空者。名曰芤。
    (徐氏不知何人。隋志。有徐氏脉经。崇文书目。有徐裔指诀。)此本于脉经。未为当。宜参先君子撰脉学辑要。(戴起宗脉诀刊误曰。芤。草名。其叶类葱中空。又本草纲目。以为葱一名。俱未审何据。)成氏曰。革者。言其既寒且虚。则气血改革。不循常度。又方氏。尤氏。并有说。俱未妥。
    虚劳里急。悸衄。
    按此条。即虚劳之正证。实属斫丧太过。虚火上亢者。筋失所养。故里急。血脉衰乏。故悸。(悸。即动筑。
    验之病者。知其非心动。)
    血随火上。故衄。寒盛于下。故腹中痛。下元不固。而心神不宁。故失精。血道涩滞。故四肢酸疼。(犹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新加汤证。身疼痛之理。)虚阳外泛。故手足烦热。上焦液枯。故咽干口燥。皆是莫不自阴虚所致。
    阴虚故不与阳相谐。是以用小建中汤。和调阴阳。盖桂枝汤。营卫均和。而此方则倍芍药。专滋其阴。以配于阳。
    为虚劳正对之治矣。
    又徐氏。沈氏。及汪缵功所论。颇为精凿。文繁不录。宜阅。(汪说。出吴医汇讲。)
    小建中汤方
    肘后。凡男女因积劳虚损。或大病后不复常。若四体沉滞。骨肉疼酸。吸吸少气。行动喘 。或小腹拘急。腰背强痛。心中虚悸。咽干唇燥。面体少色。或饮食无味。阴阳废弱。悲忧惨戚。多卧少起。久者积年。轻者才百日。
    渐至瘦削。五脏气竭。则难可复振。治之汤方。(即本方)
    劳虚腰痛。少腹拘急。
    按此证阴虚颇重。而无上炎之势。故纯补下元。而无取于建中和谐之法矣。
    又按寇宗 朱震亨王履李时珍并论此方之理。王李俱驳寇氏。然寇说似长。今具列于左。以备参考。盖茯苓泽泻。或引接桂附。以达下焦。如消渴所用。是也。或藉力桂附。以通水淤。如转胞所用。是也。今如此条。则引接通利。俱兼取之矣。五苓散之桂。或以发表。或以散寒。药与病对。其方则一。而其用有异者。是仲景方法之妙致也。
    寇氏本草衍义曰。泽泻。其功尤长于行水。张仲景八味丸用之者。亦不过引接桂附等。归就肾经。别无他意。
    朱氏本草衍义补遗曰。仲景八味丸。附子为少阴之向导。其补自是地黄。后世因以附子为补。误矣。附子走而不守。取健悍走下之性。以行地黄之滞可致远。亦若乌头天雄。皆气壮形博。可为下部药之佐。
    李氏本草纲目曰。仲景地黄丸。用茯苓泽泻者。乃取其泻膀胱之邪气。非引接也。古人用补药。必兼泻邪。邪去则补药得力。一辟一阖。此乃玄妙。后世不知此理。专一于补。所以久服必至偏胜之害也。(按此说。本于王氏HT洄集。王说文繁不录。)
    按先兄绍翁曰。牡丹皮之性。较诸桃人虻蛭。则不唯其力之缓。若单与之。难以溃坚破瘀。盖其为功。唯是行血通经。仍以配于桃仁大黄。可增除涤之力。合于当归地黄阿胶等。能引滋液和血之品。而荣养阴分。故参之补泻之药。未有所碍。复足以赞其不逮矣。此说能阐前古之秘。
    薯蓣圆方
    〔尤〕其用薯蓣最多者。以其不寒不热。不燥不滑。兼擅补虚去风之长。故以为君。谓必得正气理。而后风气可去耳。
    按本草。薯蓣。味甘温。主伤中。补虚羸。除寒热邪气。补中益气力。长肌肉。(白字)豆黄卷。别不着其功。
    然大豆则味甘平。逐水胀。除胃中热痹。伤中淋露。(黑字)麴。味甘大暖。疗脏腑中风气。调中下气。(新补)白蔹。味苦平。散结气。(白字)幼幼新书。养生必用。治风劳气冷百疾。薯蓣丸。并治风眩背拘倦。胸满短气。羸瘦饮食少。小儿泄利。多汗发热方。
    即本方。(内不用枣。)浓煎枣汤。空心嚼一丸。日午再服。有热人。即丸如桐子大。空心日午。米饮下二十丸。
    止于三十丸。
    酸枣汤方
    按此方释意。医通为优。(辑义所引。肝虚者三字。剩。)本草黑字。酸枣下云。烦心不得眠。补中益肝气。又茯苓之功。本草经。称主惊邪恐悸。孙真人曰。治心烦闷。及心虚惊悸。安定精神。盖以其质重。亦能镇缒。此方所取。正在于此。圣惠。治虚劳烦热。不得眠卧。黄芩散。
    于本方。去芎 。加黄芩。羚羊角屑。
    五劳虚极。羸瘦腹满。
    按此条证。即后世所谓劳瘵也。据程注。五劳虚极一句。是一章题目。羸瘦腹满。不能饮食。是其证候。食伤。
    忧伤。饮伤。房室伤。饥伤劳伤。是其所因。盖有一于此诸因。皆足以致经络营卫气伤。而血脉凝积。以致内有干血。遂为五劳虚极。更有肌肤甲错。两目黯黑二证。俱为干血之征。盖其脉数蒸热。亦可概知也。
    又按五劳。言五脏劳。盖忧伤。劳伤。以劳心肝。食伤。饮伤。饥伤。以劳脾。房室伤。以劳肾。而诸劳之极。
    又必劳肺。且此条所言。不是五劳兼备者。盖言有一所伤。而劳一脏。以致经络营卫气伤。遂为此病。(辑义引巢源。思劳下。刊脱心劳二字。)尔雅。 。 。注。谓木皮甲错。(辑义引山海经。文有讹脱。曰。 羊。其脂可以已腊。注。治体皴。腊。音昔。)又十四难。损其肝者。缓其中。滑氏曰。缓者。和也。(百劳丸。原出医垒元戎。
    曰。许州陈大夫传。张仲景百劳丸。)缓中补虚。程注甚当。张说非是。
    程氏曰。妇人虚劳。大半内有干血。男子亦间有之。审其可攻而攻之。则厥疾可愈。魏氏曰。此在妇人女子。
    寡妇女尼。因不月渐成虚劳者。尤所宜投也。
    大黄 虫丸方(大黄十分。宜作二两十二铢。黄芩一两。诸本。作二两。)
    按本草经。蛴螬。味咸微温。主恶血血瘀痹气。破折血在胁下坚满痛。月闭。图经云。张仲景治杂病方。大虫丸(按黄字脱。)中用蛴螬。以其主胁下坚满也。又 虫条。图经云。张仲景治杂病方。主久瘕积结。有大黄虫丸。
    又大鳖甲丸中。并治妇人药。并用 虫。以其有破坚积下血之功也。
    医学纲目曰。结在内者。手足脉必相失。宜此方。然必兼大补剂琼玉膏之类服之。
    幼幼新书。婴孺。治小儿身体面目悉黄。此是荣卫气伏热于内所为。蛴螬丸方。
    于本方。去大黄。桃仁。干漆。加大枣。(按此证。犹用本方为佳。)
    附方
    千金翼。炙甘草汤。(宜参肺痿附方。)
    按此方。仲景滋阴之正方。而千金翼文。出于仲景。必有其征。故宋人取附于此也。医学入门。称一切滋补之剂。皆自此方而变化之者。其言为当。盖此方。炙甘为君。生姜。大枣。为臣。地黄。麻仁。阿胶。麦门为佐。专以滋阴润燥为务。然惧其粘腻凉湿。不利中土。故人参桂枝为使。更用清酒。并以扶护元阳。旁宣达诸药之力。与肾气丸之桂附。救肾中之阳。其趣似异而实同。如后世滋阴诸方。徒裒合群队凉润之品。诚非知制方之旨者矣。徐氏曰。后人只喜用胶麦等。而畏姜桂。岂知阴凝燥气。非阳不能化耶。此言得之。又按地黄。此方。及大黄 虫丸。
    肾气丸等。比之他药。分两殊多。盖以体重之故。不必君药之谓。宜参药治通义。方剂分量下。
    小儿卫生总微论。国老丸。治瘦瘠虚羸。 少气。右以甘草。炙焦黄。杵末。炼蜜和丸绿豆大。每服五丸。
    温水下。日三服。一岁儿五丸。以上者七八丸。以意加减。无时。
    肘后。獭肝散。〔朱〕獭为阴邪之兽。而肝独应月增减。是得太阴之正气。其性独温。故宜于冷劳。又主鬼疰一门相染者。以阴入阴。以邪逐邪。同气相求之义也。
    按本草。图经云。张仲景有治冷劳獭肝丸方。又主鬼疰一门相染者。取肝一具。火炙之。水服方寸匕。日再。
    崔氏治九十种虫疰。(云云)獭肝丸。二方俱妙。又圣惠方。载冷劳证。文繁不录。
    又按本草诸条。图经云。肚。主骨蒸热劳。血脉不行。补羸助气。四季宜食。张仲景有猪肚黄连丸。是也。猪肚黄连丸。未详其方。当考。
    〔余述〕魏氏曰。失精于下者。可成虚劳矣。脱气则成虚劳于上者焉。秦越人之论虚损。其言阳虚而阴盛。损则自上而下。一损损于肺。二损损于心。三损损于胃。即仲景所谓脱气之虚劳也。其言阴虚而阳盛。损则自下而上。
    一损损于肾。二损损于肝。三损损于脾。即仲景所言失精之虚劳也。(右节文)念庭之说是也。盖五劳六极七伤。
    其目虽殊。要其指归。不出于阳虚阴虚二端。且不啻不出于此二端。而阴虚阳亢者。实为居多。今篇首既冠以男子二字。而细检各条。大抵莫不属阴虚矣。小建中汤。扶脾之剂也。而其证则亦是上盛下虚。其用此汤。亦取于和阳就阴。顾脱气一条。犹系于阴虚阳随衰者。酸枣汤。治火亢虚烦。心神不宁者。然则谓仲景所云虚劳者。皆属阴虚可乎。如大黄 虫丸证。即骨蒸之类。而肺痿一证。是劳嗽之谓。则今之虚损劳瘵者。实不外于仲景所举之数件矣。
    (愚撰药治通义。于补法下。以建中肾气二证。对待为辨。然今更考之。其方则为补阳补阴之分。而其证。则不必胃虚肾虚之别。旧见不免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