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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证(六十三)

    目虽肝之窍,而实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故其赤脉属心,瞳子属肾,白珠属肺,黑珠属肝,裹约属脾。又太阳为上网,阳明为下网,少阴循外 ,太阳出内 ,此其部分各有所主,故可因证以察其本也。然痘疮之病目而为障为翳者,多由火炎于内而热以生风,风热散于诸经,因多红赤肿痛之患。故治此者,亦当察其所属而因证以调之也。
    戴眼证,凡痘疮灌脓之后,或大汗大泻之后,多有目睛上吊,或露白者,谓之戴眼。
    此精气为脓血汗液所耗,乃太阳少阴真阴亏竭大虚之证。盖太阳为上网,血枯则筋急,所以上吊也,速宜大补气血,以六物煎、六气煎,或十全大补汤之类主之。其有以此为风热而散之解之者,是皆速其死也。若七日以前见此者多不治,或无魂失志,不省人事者亦不治。
    痘疮目赤肿痛翳障等证,无不谓之风热,故古方亦多用清火散风等剂。夫痘疮之火由中生,目为肝窍,肝主风木而病在目,故云风热,实以风生于火由内热也。所以凡治目赤目痛者,不必治风,但治其火,火去则风自息矣。何也?盖内生之风与外感之风不同,外感之风,升之散之则解散而去,内生之风而再加升散,则火愈炽而热愈高矣。常见治目多难救而寒凉反以伤脾者,正以升降相杂,而用药有不精耳。经曰:高者抑之,果何谓乎。今如古方之治火眼,凡用洗肝散,及洗肝明目散、芍药清肝散之类,总不如《良方》龙胆泻肝汤,而《良方》泻肝汤又不如加味龙胆泻肝汤之为得宜也。
    痘疮眼中流浪赤痛,或多眼眵,此肝火之盛也,宜清解之,以加味龙胆泻肝汤或抽薪饮,加木贼、蝉蜕之类主之;若大便结闭不通者,亦可少加大黄。
    痘疮入眼肿痛,或痘后生翳膜者,宜蒺藜散、蝉菊散,或通神散,外以秦皮散洗之。
    痘疮目病,热少风多而昏暗涩痛,眵泪羞明翳障者,宜密蒙花散,亦以秦皮散洗之。
    痘后眼闭泪出不敢见明者,此内火不清而阳光烁之,故畏明也,宜洗肝明目散。
    痘后眼皮风毒赤烂,或痛或痒,燥涩羞明多眵泪者,秦皮散洗之。
    痘疮靥后,精血俱耗,而眼涩羞明,光短倦开,或生翳障者,宜四物汤,甚者六物煎加木贼、蝉蜕、白蒺藜。
    痘斑入眼,在白珠上者不必治,久当自去,惟在黑珠上宜治之,当清肝火。
    凡病目热者,最宜忌酒及椒、姜、牛、羊、鸡、鹅、鸭一应热物,并鸡鹅鸭蛋皆不可用,以防连绵不愈之患。
    痘疮热毒伤目,凡必用之药,如生地、芍药、麦门冬、山栀、玄参、草决明、连翘、黄芩、黄运,肝热者龙胆草,阳明实热者石膏、石斛,肾火盛者黄柏、知母,三阴俱热者地骨皮,火浮不降者木通、泽泻,翳障不去者木贼草、蝉蜕、白蒺藜,气虚者人参、黄 ,血虚者当归、熟地。但火炎于上者不宜升,阴虚于下者不宜泄,是皆治眼之大法。
    痘疮护眼法,宜钱氏黄柏膏为佳,从耳前眼皮上下颧面间,日涂三四次,可以护眼稀痘。
    用点药者,凡目中生痘,或食发物,或热毒太盛,上蒸目窍,以致热毒或生翳障,切不可妄用一切点药。盖其非毒即冷,必致寒热相激,反以为害。惟余之金露散乃为相宜,可间用之以解热毒之急。
    徐氏曰:痘之毒气自里达表,故有目病,治宜活血解毒而已。活血不至热,解毒不至寒,但得血活毒散,则目疾自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