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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一孔穴注解。以甲乙经。为古。千金方。外台秘要。次之。至后世。随意增减。诸说纷纭。使人茫然。故此编务。辨诸家之谬。令学人知所适从。
    一今世言经穴者。率皆奉滑氏。十四经发挥穴歌。以为金科玉条。乃就各经。揣摩以认俞穴。或自手而到于头。或自足而到于头。唯其流注是视。不更审各体全穴。故至数穴相接之处。动致混错。如下廉。丰隆。耳门。听宫。听会。重取一穴。而莫之能省。盖发挥穴注。虽据资生经为文。然其部分穴名。不主各体。而主各经。盖仿外台秘要。更于手足十二经之外。加奇经任督二脉。创设十四经之目。因配以诸穴。学人由是而学焉。所以失也。今取俞穴。先就头面腹背项颈各部。悉详其处所。然后推求络经上下前后。犹指掌。故此据甲乙。千金。以分诸部为图。若其流注。则具之于后。
    一经络流注交会。及穴歌。尽具十四经发挥。其与经脉篇有异同。则冈本为竹。着脏腑详解悉之。奇经八脉。亦同。今诸经俞穴。有异同者。外台秘要。移肺经中府云门入脾经之类。必记之备参考。灸壮刺分。则诸书异同稍少。而至攻病。则有不可守者。故不载穴下。举具于续编主治部中。如禁刺灸穴。亦不可不知焉。载在各穴下。
    一此编。一主甲乙经。故系诸本注。但内经文。可征者。先记而后及甲乙。使学人知古书可目者。又从其古者。
    一千金方曰。吴蜀多行灸法。有阿是之法。阿是。天应穴。取病患称快者。自是陷中而经脉所历也。故奏验。不鲜。乃古所谓痛所为 之义也。然徒执阿是。而谓经穴之似迂者。去大道。而从快捷方式也。疗其病不知其所以愈也。所谓阿是而无名称者。皆载之续编主治部中。
    一凡奇穴。别分部。其阿是穴而无名目者。不收录。
    本邦之灸法。传异域者。载在圣济总录。神应经等。又如九曜点之类。乃今不录。详诸一同身寸者不必用。只急卒之际。或用之。而其法不一。诸说载在开卷第一者。所以先一孔穴注解。资生经等。引他书者。就其所引之书校之。若不见其文者。直书资生经。
    一阅书之际。遇其异名。则不易知。乃细书异称于目录穴名下便其搜索。
    一引书目录。只载其孔穴下。所引据者。于考案条中。所证订。如素难诸注。诸史注疏。总不注于穴下者。皆不列目录而夸博洽。且偶有目录外书而注穴下者。则正录题名。若癸辛杂识。幼幼新书五云抄等。是也。引书省题名。例细书目录下。
    一家藏圣济总录。誊写本也。其分寸字画。不能无疑。故多不取征于此。吴文炳。针灸大成。无注于穴下者。杨继洲。针灸大成。往往载其说于穴下。单记大成者杨氏之大成也。氏。针灸大成。只记吴文炳。不言大成。以别之。
    一流注编中。穴下所细注一载甲乙经文。故不记甲乙经。若有引他书者。则必记其所引书名。又不曰。某经之所发某经之所溜。单记所发所溜者。省本经之字也。但肺经一条。悉加太阴经之字。以示之。其经络别走某经之类。亦省本经字。
    一奇穴部。所载穴名。注文不同而其穴相同者。不敢改论焉。以其不拘经络流注也。
    一凡奇穴同名异穴者。于各条。不下注说。但如与 穴同名者。必注曰。与某部某穴。同名异穴。教读者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