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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法论第六十五篇

    篇中大旨,论六气升降不前,不迁正,不退位,及化运刚柔失守,民病疫疫,帝谋诸岐伯,欲预救生灵,详其刺治之法,以除民病,故曰《刺法论》。
    黄帝问曰∶升降不前,气交有变,即成暴郁,余已知之,何如预救生灵,可得却乎?
    六气以次主岁,有升有降,若升降不前,则气交有变,变则暴郁而为民病。帝欲详明刺治,以救生灵故问。
    岐伯稽首再拜对曰∶昭乎哉问!巨闻夫子言,即明天元,须穷刺法,可以折郁扶运,补弱全真,泻盛蠲余,令除斯苦。
    天元,天元纪大论也。夫子,鬼臾区也。天元纪大论帝曰,愿夫子推而次之,令有条理,而鬼臾区详悉言之,故曰闻夫子言,既明天元,而预救生灵,须穷刺法可除斯苦也。
    帝曰∶愿卒闻之。
    愿闻刺法。
    岐伯曰∶升之不前,即有甚凶也。木欲升,而天柱窒抑之,木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厥阴之井。
    六气以次相并,若升之不前,即有甚凶。如辰戌之岁太阳司天,则厥阴木气为司天左间,木欲升,而逢天柱之金星窒抑之,则木郁矣。郁而欲发,亦须待时,待时,待居位时也。欲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当刺足厥阴所出之井。
    火欲升,而天逢窒抑之,火欲发郁,亦须待时,君火相火,同刺包络之荥。
    巳亥之岁厥阴司天,则少阴火气为司天左间,丑未之岁太阴司天,则少阳火气为司天左间。火欲升,而逢天蓬之水星窒抑之,则火郁矣。郁而欲发,亦须待时,待居位时也。欲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则少阴君火,少阳相火,当同刺包络所淄之发。
    土欲升,而天冲窒抑之,土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太阴之俞。
    俞音输,下同。
    子午之岁少阴司天,则太阴土气为司天左间,土欲升,而天冲木星窒抑之,则土郁矣。
    郁而欲发,亦须待土气居位时。若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当刺足太阴所注之俞。
    金欲升,而天英窒抑之,金故发郁,亦须待时,当刺手太阴之经。
    寅申之岁少阳司天,阳明金气为司天左间,金欲升,而天英火星窒抑之,则金郁矣。郁而欲发,亦须待金气居位时。若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当刺手太阴所行之经。
    水欲升,而天芮窒抑之,水欲发郁,亦须待时,当刺足少阴之合。
    卯酉之岁阳明司天,则太阳水气为司天左间,水欲升,而天芮土星窒抑之,则水郁矣。郁而欲发,亦须待水星居位时。若扶运折郁,以却其病,当刺足少阴所入之合。
    帝曰∶升之不前,可以预备,愿闻其降,可以先防。
    升之不前,则先郁后发,各有取刺,可以预备,愿闻其降可先防乎?
    岐伯曰∶既明其升,必达其降也。升降之道,皆可先治也。木欲降,而地晶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发,散而可得位,降而郁发,暴如天间之待时也。降而不下,郁可速矣。降可折其所胜也,当刺手太阴之所出,刺手阳明之所入。
    间去声,余及下编同。
    惟左位升之不前,则右位降之不下,故皆可先治也。如丑未之岁太阳在泉,厥阴木气降为地之左间,木欲降,而地晶金司窒抑之,则降而不入,降而不入则木抑矣。抑之而郁发,必金气散而可得位,抑之郁发,散可得位,是降而郁发也。上文欲发其郁亦须待时,此降而郁发,其气之暴,亦如上文天间之时也。如当降而终不降,是降而不下矣,降而终不下,则不能待时,郁可速发矣。其发虽速,不可折之,必待降时,可折其所胜也。治之之法,当刺手太阴肺金所出之井,肺为脏,手阳明大肠为之腑,故更刺手阳明所入之合。
    火欲降,而地玄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发,散而可矣,当折其所胜,可散其郁,当刺足少阴之所出,刺足太阳之所入。
    寅申之岁厥阴在泉,少阴火气降为地之左间,火欲降而地玄水司窒抑之,则降而不入矣。火抑之而郁发,必水气散而可矣,斯时当折其所胜之水,可散其所郁之火,当刺足少阴肾水所出之井,肾为脏,足太阳膀胱为之腑,故更刺足太阳所入之合。
    土欲降,而地苍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折其胜,可散其郁,当刺足厥阴之所出,刺足少阳之所入。
    卯酉之岁少阴在泉,太阴土气降为地之左间。土欲降而地苍木司窒抑之,降而不下则土抑矣。抑之郁发,必木气散而土可入,斯时当折其所胜之木,可散其所郁之土,当刺足厥阴肝木所出之井,肝之脏,胆为腑,故更刺足少阳所入之合。
    金欲降,而地彤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折其胜,可散其郁,当刺心包络所出,刺手少阳所入也。
    巳亥之岁,少阳在泉,阳明金气降为地之左间。金欲降,而地彤火司窒抑之,则降而不下矣,火抑之而金郁发,必火气散而金可入。斯时当折其所胜之火,散其所郁之金,当刺心包络火气所出之井,包络三焦相为表里,故更刺手少阳所入之合也。
    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发,散而可入,当折其土,可散其郁,当刺足太阴之所出,刺足阳明之所入。
    子午之岁,阳明在泉,太阳水气降为地之左间。水欲降,而地阜土司窒抑之,则降而不下矣。土抑之而水郁发,必土气散而水可入,斯时当折其所胜之土,散其所郁之水,当刺足太阴脾土所出之井,脾为脏,胃为腑,故更刺足阳明所入之合。上文升之不前,皆取本气之郁而刺治之,此降之不下,皆取所胜之气而刺治之,是皆立教之法,以明刺治之不可执也。
    帝曰∶五运之至,有前后与升降往来,有所承抑之,可得闻乎刺法?
    上文木火土金水论上下左右升降不前,故曰五运之至有前后,与上下升降,左右往来,有所承制而抑郁之,因各有刺,可得闻乎刺法之义乎?
    岐伯曰∶当取其化源也。是故太过取之,不及资之。太过取之,次抑其郁,取其运之化源,令折郁气。不及扶资,以扶运气,以避虚邪也。资取之法令出密语。
    《六元正纪大论》云∶折其郁气,资其化源,化源,生化之源,故曰当取化源也。是故太过则取之,不及则资之。太过取之者,乃以次而抑其郁,取其五运之化源,令折其郁气也。不及资之者,乃不及扶资,以扶运气,以避虚邪也。下《本病论》岐伯有注玄珠密语之云,故曰资取之法会出《密语》。
    以上论上下左右间气升降不前,各有刺法也。
    黄帝问曰∶升降之刺,以知其要。愿闻司天未得迁正,使司化之失其常政,即万化之或其皆妄,然与民为病,可得先除,欲济群生,愿闻其说。
    上文论升降不前各有所刺,故曰升降之刺,以知其要。每岁司天,当其时而未得迁正,使司化失其五常之政,即万化之或其皆妄,时既不正,然必与民为病,欲济群生,故复问之。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问!言其至理,圣念慈悯,欲济群生,臣乃尽陈斯道,可申洞微。
    帝念慈悯群生,探其至理,伯因赞美而申陈之。
    太阳布复,即厥阴不迁正,不迁正气塞于上,当泻足厥阴之所流。
    巳亥厥阴司天,上年司天则辰戌太阳也。一岁既终,太阳有余复布,即厥阴不迁正矣。不迁正则木气塞于上,厥阴之气郁而不伸,故当泻足厥阴之所流。人身经气出于井,淄于荥,注于俞,行于经,入于合。流,谓荥俞经也,下流仿此。
    厥阴复布,少阴不迁正。不持正,即气留于上,当刺心包络脉之所流。
    子午少阴司天,上年司天则巳亥厥阴也。一岁既终,厥阴有余复布,则少阴不迁正矣。不迁正即火气留于上,少阴之气郁而不伸,故当刺心包络脉之所流。
    少阴复布,太阴不迁正。不迁正,即气留于上,当刺足太阴之所流。
    丑未太阴司天,上年子午少阴有余复布,则太阴不迁正矣。不迁正则土气留于上,太阴之气郁而不伸,故当刺足太阴之所流。
    太阴复布,少阳不迁正。不迁正,则气塞未通,当刺手少阳之所流。
    寅申少阳司天,上年丑未太阴有余复布,则少阳不迁正矣。不迁正,则火气塞而未通,郁而不伸,故当刺手少阳之所流。
    少阳复布,则阳明不迁正。不迁正,则气未通上,当刺手太阳之所流。
    卯酉阳明司天,上年寅申少阳有余复布,则阳明不迁正矣。不迁正则阳明金气未能通上,郁而不伸,故当刺手太阴之所流。手太阴,金也。
    阳明复布,太阳不迁正,不迁正则复塞其气,当刺足少阴之所流。
    辰戌太阳司天,上年卯酉阳明有余复布,则太阳不迁正矣。不迁正则上年终气之太阳,与本年司天之太阳,复塞其气。复,重复也。太阳重郁,故当刺足少阴之所流,足少阴水也。
    帝曰∶迁正不前,已通其要,愿闻不退,欲折其余,无令过失,可得明乎?
    上文论迁正不前,帝更欲详明不退之义。
    岐伯曰∶气过有余,复作布正,是名不退位也,使地气不得后化,新司天未可迁正,故复布化令如故也。
    不退位者,乃气过于有余,下年复作布政,是名不退位也。天气不退,使地气不得后化以迁正,地气不得后化,故新司天未可迁正,故复布化令如其故也。是知不退位,乃所以不迁正,不迁正,乃所以不退位也。
    巳亥之岁,天数有余,故厥阴不退位也,风行于上,木化布天,当刺足厥阴之所入。
    如巳亥之岁,天数有余,故厥阴不退位也。不退位,则子午云岁犹尚治天,风行于上,木化布天,厥阴之气有余也,当刺足厥阴所入之合穴以泻之。
    子午之岁,天数有余,故少阴不退位也。热行于上,火余化布天,当刺手厥阴之所入。
    凡本年司天之气,有余不退,则下年司天未得迁正,下义俱仿此。手厥阴,心包络也,刺之所以泻火热之有余。
    丑未之岁,天数有余,故太阴不退位也。湿行于上,雨化布天,当刺足太阴之所入。
    寅申之岁,天数有余,故少阳不退位也。热行于上,火化布天,当刺手少阳之所入。
    气同少阴。上文君火相火,同刺包络,至此则异,穴虽不同,理则一也。
    卯酉之岁,天数有余,故阳明不退位也,金行于上,燥化布天,当刺手太阴之所入。
    辰戌之岁,天数有余,故太阳不退位也。寒行于上,凛水化布天,当刺足少阴之所入。
    故天地气逆,化成民病,以法刺之,预可平 。
    总结上文,言六气不迁正,不退位,故天地气逆,化成民病,以法刺之, 可平也。以上论上下在中正位迁退失时,各有刺法也。
    黄帝问曰∶刚柔二干,失守其位,使天运之气皆虚乎?与民为病,可得平乎?
    上文升降迁退,乃司天之六气也,帝又问天干之气,有刚柔以化五运,如刚柔二干失守,使司天五运之气皆虚乎?真而为病,可得平乎?
    岐伯曰∶深乎哉问!明其奥旨,天地叠移,三年化疫,是谓根之可见,必有逃门。
    五运六气,乃天地叠移也。与民为病,是三年化疫也。三年化疫,是谓根之可见也。必有逃门,可得而平也。
    假令甲子,刚柔矢守,刚未正,柔孤而有亏,时序不令,即音律非从,如此三年,变大疫也,详其微甚,察其浅深,欲至而可刺,刺之,当先补肾俞,次三日,可刺足太阴之所注。又有下位己卯不至,而甲子孤立者,次三年作土疠,其法补泻,一如甲子同法也。其刺以毕,又不须夜行及远行,令七日洁,清净斋戒。所有自来肾有久病者,可以寅时面向南,净神不乱,思闭气不息七遍,以引颈咽气顺之,如咽甚硬物,如此七遍后,饵舌下津令无数。
    甲丙戊庚壬为刚干,乙丁己辛癸为柔干,子寅辰午申戌为刚支,丑卯巳末酉亥为柔支。此以下论刚柔二干,以甲丙庚壬戊五干,为在天上位,刚也。甲与己合,丙与辛合,庚与乙合,壬与丁合,戊与癸合。以己辛乙丁癸,为在地在位,柔也。其六气,则以子寅辰午申合五刚干,子司天则卯在泉,寅司天刚巳在泉,辰司天则未在泉,午司天则酉在泉,申司天则亥在泉。既以子寅辰午申为司天上位,合卯己未酉亥在地下位,六气合五运,丑戌不与焉。时序不令,天时失守则三年化疫也。地时失守,则三年作疠,各有补泻之治法。
    干支首立甲子,假令甲子司天,则甲为土运,甲与己合,甲为刚己为柔也。子午少阴司天,则卯酉阳明在泉,如甲己子卯,刚柔失守,刚未正则柔孤立有亏,致时序不令,即五音之太少,六律之阴阳,不与岁运相合,故曰非从。岁运如此,则甲乙丙三年当变大疫,而为民病也。详其郁之微甚,察其病之浅深,病欲至而可刺,刺之当先补肾俞,次三日可刺足太阴之所注。所以然者,丙为水运,故补肾俞,甲为土运,故补足太阴也。甲与己合皆为土运,子午司天则卯酉在泉,故兼论下位之己卯。下位,在泉之位也,刚柔失守者,又有下位己卯不至,而甲子孤立者。次三年则作土疠,天气病则为疫,地气病则为疠,疫病气而疠病形也。其补泻刺治之法,一如甲子先补肾俞,后刺足太阴,所谓同法也。刺毕又不须夜行及远行以养身,令七日洁清净斋戒以养心。夫疫疠之病皆乘虚入,故曰所有自来也∶若其人肾有久病者,又有导引吐纳之法,以补刺法之所不及也。
    假令丙寅,刚柔失守,上刚干失守,下柔不可独主之,中水运非太过,不可执法而定之,布天有余,而失守上正,天地不合,即律吕音异,如此即天运失序,后三年变疫。详其微甚,差有大小,徐至即后三年,至甚即首三年,当先补心俞,次五日,可刺肾之所入。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刚,亦名失守,即地运皆虚,后三年变水疠,即刺法皆如此矣。其刺如毕,慎其大喜欲情于中,如不意,即其气复散也,令静七日,心欲实,令少思。
    丙刚于也,寅刚之也。假令丙寅,丙为水运,与辛相合,寅申少阳司天,则巳亥厥阴在泉。如刚柔失守,夫上刚于既失守,则下柔干不可独主之而亦失守矣。丙为阳水之运,理应太过,今上刚失守,则中水运非太过矣。夫丙为刚干,而水运非太过,是不可执法而定之也。布天,司天也,寅年司天,则布天有余,而失守上正,如是则天地之气,不相和合,即阳律阴吕之音亦乘异矣。司天五运如此,即天运失序,则其后丙丁戊三年,民变疫病。详其病之微甚,大则甚,小则微,而病瘥有大小,其病徐至,即后三年至戊也,甚而即至,则首三年丙也。戊为火运,故当补心俞,丙为水运,故次五日可刺肾之所入也。下位,司地之位也,寅申司天则巳亥在泉。丙与辛皆为水运,故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刚,亦名失守,所谓上刚干失守,下柔不可独主之者是也。如此则司地与代运皆虚,后三年民病变为水疠,即刺法与丙寅同,故曰皆如此矣。其刺如毕,当慎其大喜,并慎欲情于中。
    如不意,虽补心俞即其气复散也,亦必令静七日。如心气欲实,当令少思,思伤心也。
    假令庚辰,刚柔失守,上位失守,下位无合,乙庚全运,故非相召,布天未退,中运胜来,上下相错,谓之失守,姑洗林钟,商音不应也,如此则天运化易,三年变疫。详其大数,瘥有微甚,微即微,三年至,甚即其,三年至,当先补肝俞,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刺毕,可静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气却散之。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即天运孤主之,三年变疠,名曰金疠,其至待时也,详其地数之等差,亦推其微其微甚,可知迟速尔。诸位乙庚失守,刺法同,肝欲平,即勿怒。
    假令庚辰干支皆刚,而庚与乙合,庚为刚乙为柔,刚柔失守,谓上位刚干失守,则下位柔干亦无合。是乙庚金运,而故非相招也。上年布天未退,则中运胜来,盖布天未退,而上年己卯司天之气未退也。己为土运在中,而中运又胜辰年太阳之水,到上下相错而失守。姑洗,阳律也,林钟,阴律也。庚为金运,其音商,上下相错,是以阳律阴律,而商音不应也。如此,即天运化易,言司天岁运变化易常也,庚辛壬三年变大疫矣。详其天数,瘥有微甚之不同,天气微者,民病即微,气病虽微,三年必至。天气甚者,民病即甚,气病虽甚,亦三年至。壬年运木,故当先补肝俞。庚年运金,故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行,经穴也。刺毕可静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气却散之矣。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乃庚与乙合,辰水太阳司天,则未土太阴在泉也。庚为刚于即乙为柔干,刚柔失守,即上庚独治之,而乙干之柔亦名失守者。即在地之未,与乙之代运,孤主之矣。至三年,民变疠,名曰金疠。三年至,故其至待时也。详其地数之等差,亦可推其病之微甚,微则病迟,甚则病速,故可知迟速耳。诸在地之位,若乙庚失守,其刺法同于上,所谓慎勿大怒者,三年交壬,壬为木运,肝气主之,肝欲平,即勿怒也。
    假令壬午,刚柔失守,上壬未迁正,下丁独然,即虽阳年,亏及不同,上下失守,相招其有期,瘥之微甚,各有其数也,律吕二角,失而不和,同音有日,微甚如见,三年大疫,当刺脾之俞,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出也。刺毕,静神七日,勿醉歌乐,其气复散,又勿饱食,勿食生物,欲令脾实,气无滞饱,无久坐,食无太酸,无食一切生物,宜食甘淡∶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未得中司,即气不当位,下不与壬奉合者,亦名失守,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刚,即地运不合,三年变疠,其刺法一如木疫之法。
    当,去声。
    假令壬午干支皆刚,而壬与丁合,壬为刚丁为柔,刚柔失守,刚失守则上壬未迁正,柔失守则下丁亦独然之。夫刚干合阳支,是为有余,柔干合阴支是为不及。即虽阳年与亏及不同,而上下既失守,则病之相招其有期也,相差之微甚亦各有其数也。阳律阴吕皆应角木,今律吕二角失而不和,虽同音有日,而此时失守之微甚则如见焉。三年之内当大疫矣,三年壬癸甲也。甲为土运,故当刺脾之俞以平土,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以平木也。刺毕须静神七日,勿大醉歌乐,致其气复散,又勿饱食,勿食生食,欲令脾实,须气无滞饱也。久坐而食则四肢不运,故无久坐食。酸为木味,大酸则木盛土虚,故无大酸。生物伤脾,故无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以养之。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木运有亏,未得中司,即上天气不当位,而下地不与壬运奉合者,亦名失守。不失守则上下合德,失守则非名合德矣。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刚,即下地中运不合,三年变疠,其刺法一如壬干木疫之法也。
    假令戊申,刚柔失守,戊癸虽火运,阳年不太过也,上失其刚,柔地独主,其气不正,故有邪干,叠移其位,差有浅深,欲至将合,音律先同,如此天运失时,三年之中,火疫至矣,当刺肺之俞。刺毕,静神七日,勿大悲伤也,悲伤则肺动,而真气复散也,人欲实肺者,要在息气也。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即柔失守位也,即上失其刚也,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即运与地虚,后三年变疠,即名火疠。
    假令戊申,干支皆刚。戊与癸合,戊为刚,癸为柔,刚柔失守,戊癸火运,申为阳年,今既失守,不太过也。上司天之阳即失其刚,则在地之柔独主之矣。上失刚地独主,则其气不止,其气不正故有邪干,且叠移其位。邪干移位,差有浅深矣。凡上下之气欲至将合,音律先同,今也不然,如此则司天中运失时,三年之中,大疫至矣。三年戊己庚也。庚为金运,故当刺肺金之俞,刺毕,静神七日勿大悲伤也,申明悲伤即肺动,肺动而其气复散也。由是而知人欲实肺者,要在息气也,息犹止也。
    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癸为柔干,亥为柔之,即柔失守位也。柔失守位,亦即上失其刚之义也。戊癸相合,今失守,失刚,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
    不相合德,即中运与在地皆虚矣,后三年民病变疠,戊癸运火,即名火疠。
    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失守,以穷法刺。于是疫之与疠,即是上下刚柔之名也,穷归一体也,即刺疫法,只有五法,是总其诸位失守,故只归五行而统之也。
    总结上文,言六气在天,地支主之,五行在地,天干主之。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刚柔之失守也,以穷治法之所刺也,于是知疫之与疠,即是上下刚柔之名也。虽有疫疠刚柔之名,穷究其极,总归一体也。所谓一体者,即刺疫之法,只有五法,而刺疠之法同于疫也。以上失守,俱曰假令,是六十年中,总其诸位之失守,故此只归五行而统之也。
    黄帝曰∶余闻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不施救疗。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
    时疫之病,传染移易,如何救疗,可得不相移易者。
    岐伯曰∶不相染者,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避其毒瓦斯,天牝从来,复得其往,气出于脑,即不邪干。气出于脑,即室先想心如日。欲将入于疫室,先想青气自肝而出,左行于东,化作林木。次想白气自肺而出,右行于西,化作戈甲。次想赤气自心而出,南行于上,化作焰明。次想黑气自肾而出,北行于下,化作水。次想黄气自脾而出,存于中央,化作土。五气护身之毕,以想头上如北斗之煌煌,然后可入于疫室。
    天牝即玄牝,人身真元之气也。天牝从来,从鼻息而下丹田,得其从来,复得其往,合五脏元真之气,上出头脑,然后可入疫室。盖邪之所至,其气必虚,真气内存,发见于外,则邪不能入,疫可却矣。
    又一法,于春分之日,日未出而吐之。
    所以清其胃脘也。
    又一法,于雨水日后,三浴,以药泄汗。
    所以通其肌表也。
    又一法,小金丹方∶辰砂二两,水磨雄黄一两,叶子雌黄一两,紫金半两,同入合中,外固,了地一尺,筑地宾不用炉,不须药制,用火二十斤 之也,七日终,候冷,七日取,次日出合子,埋药地中,七日取出,顺日研之三日,炼白沙蜜为丸,如梧桐子大,每日望东吸日华气一口,冰水下一丸,和气咽之,服十粒,无疫干也。
    紫金,紫色金也。合,盒也。固,以泥封固之也。了地,入地也。地宾,地穴也。顺日,就日,犹向日也。冰水,冷水也,小金丹,所以镇腑脏而和三焦也。以上言三年化疫,疠亦随之,与民为病,各有逃门,是以刺法之外,更有却疫之方也。
    黄帝问曰∶人虚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愿闻刺法。
    承上下失守之意,问人虚则神游失守,何以全真,不致夭亡。
    岐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问!谓神游失守,虽在其体,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寿。
    神游失守,虽本体内虚,然不致死,复有邪干,则夭寿矣。如下文三虚相搏,各有刺法。
    只如厥阴失守,天以虚,人气肝虚,感天重虚,即魂游于上,邪干厥大气,身温犹可刺之,刺其足少阳之所过,复刺肝之俞。
    厥阴,司天之气也。如厥阴失守,则天以虚,人气肝虚而感天之虚,是谓重虚。肝藏魂,即魂游于上。
    重虚而外邪干之,是为三虚。邪干,即病厥,厥,厥逆也,大气,肝气上逆也。身温,热气外浮也。邪干致病,犹可刺之,刺其足少阳之所过,以治身温。复刺肝之俞,以治厥气。少阳所过,刺其原也,六腑有原。《九针论》云∶所过为原。下过义俱仿此。
    人病心虚,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虚,遇火不及,黑尸鬼犯之,令人暴亡,可刺手少阳之所过,复刺心俞。
    人病心虚,心脏虚也,又遇少阴君火。少阳相火。司天失守,天气虚也。重虚感邪而三虚。火气不及,水制其火,故有黑尸水鬼犯之,令人暴亡,而有取刺之法也。
    人脾病,又遇太阴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遇土不及,青尸鬼邪犯之于人,令人暴亡,可刺足阴明之所过,复刺脾之俞。
    人虚天虚而感邪,是为三虚。木克土,故青尸鬼邪犯之,病之所在,即取刺之,下肝肾二段,其义一也。
    人肺病,遇阳明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遇金不及,有赤尸鬼于人,令人暴亡,可刺手阳明之所过,复刺肺俞。
    火克金,故犯赤尸鬼。
    人肾病,又遇太阳司天失守,感而三虚,又遭水运不及之年。
    有黄尸鬼干犯人正气,吸人神魂,致暴亡,可刺足太阳之所过,复刺肾俞。
    黄尸鬼,土克水也,所谓三虚相搏为暴疾,此之谓也。
    黄帝问曰∶十二岁之相使,神失位,使神彩之不园,恐邪于犯,治之可刺,愿闻其要。
    十二经脉,脏腑主之,腑能藏物,皆谓之藏。神游旋转则神彩周园,否则恐邪于犯,刺治何如?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问!至理道真宗,此非圣帝,焉究斯源,是谓气神合道,契符上天。
    帝屡问详悉,皆至理至道之真宗,人身气神合于天道,故曰契符上天。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可刺手少阴之源。
    合下十二官,解见《灵兰秘典论》。心为君主,出神明,故刺手少阴之源。手少阴,心也。上文升降之刺,有刺其流者,合溜注行而总摄之,则曰流。此则刺其源,盖出者入之基,入者出之本,合出入而总摄之,则曰源,下源俱仿此。
    肺者,相傅之官,治节出焉,可刺手太阴之源。
    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可刺足厥阴之源。
    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可刺足少阳之源。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可刺心包络之所流。
    手少阴心,既刺其源,故心包络刺其所流。
    脾为谏议之官,智周出焉,可刺脾之源。
    《灵兰秘典》合脾胃而总言之,故曰脾胃者仓廪之官五味出焉,此则分言之,故如此云云。磨运输散,犹谏议也,藏意藏智,智之周也,又土灌四旁也。
    胃为仓廪之官,五味出焉,可刺胃之源。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可刺大肠之源。
    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可刺小肠之源。
    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刺其肾之源。
    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刺三焦之源。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焉,刺膀脱之源。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十二官各有所司,相为传使,故不得相失,解见《灵兰秘典》。
    是故刺法有全神养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故要修养和神也。道贵常存,补神固根,精气不散,神守不分,然即神守,而虽不去,亦能全真。人神不守,非达至真,至真之要,在乎天玄,神守天息,复入本元,命曰归宗。
    \r刺法论附图\pt20a2.bmp\r刺法,所以全神养真也,是故刺法有全神养真之旨焉,亦其法有修真之道焉,非但治疾也。非治疾,故要修养和神也。道贵常存,常存则补神固根,能如是也,则精气不散,而神守不分。然即神守而疾虽不去,亦全真矣。所以然者,重内守之神,非治疾也。苟人神不守,非能达乎至真,以至真之要,在乎天玄,不在形身也。神守而天息根据,复入本元,命曰归宗。刺法有修真之道,有全神养真之旨,其洵然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