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 > 中医

<- 上一篇 下一篇 ->

寒热杂说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五第二十一《寒热病篇》。又自篇首至“骨厥亦然”,见《甲乙经》卷八第一上篇。又自“骨痹”至“补之”,见《甲乙经》卷十第一下篇。又自“身有所伤”至“关元也”,见《甲乙经》卷十第二下篇。又自“厥痹者”至“阴经”,见《甲乙经》卷十第一下篇。又“暴瘖”一节,见《甲乙经》卷十二第二。“暴聋”一节,见《甲乙经》卷七第一中篇。“暴瘅”一节,见《甲乙经》卷十二第七。又自“臂阳明”至“盛泻虚补”,见《甲乙经》卷十二第六。又自“足阳明有侠鼻”至“则瞑目”,见《甲乙经》卷十二第四。又自“寒厥”至“足太阴、少阳”,见《甲乙经》卷七第三。又“舌纵”一节,见《甲乙经》卷十二第六。又“振寒洒洒”一节,见《甲乙经》卷七第一中篇。又自“春取络脉”至“治骨髓五脏”,见《甲乙经》卷五第一上篇。又自“身有五部”至“有痈疽者死”,见《甲乙经》卷十一第九下篇。又自“热病始手臂者”至“止之于阴”,见《甲乙经》卷七第一中篇。又自“病始手臂者”至“项太阳而汗出”,见《素问•刺热篇》,亦见本书《五脏热病篇》。又自“凡刺之害”至末,见《甲乙经》卷五第四。
    皮寒热,皮不可附席,毛发焦,鼻槁腊,不得汗,取三阳之络,补手太阴。
    肺主皮毛,风盛为寒热,寒热之气在皮毛,故皮毛热不可近席。以热甚,故皮毛焦。鼻是肺官,气连于鼻,故槁腊,不得汗也。腊,肉干也。三阳络在手上大支脉,三阳有余,可泻之。太阴气之不足,补之也。
    平按:“皮不可附席”,“皮”字《灵枢》作“者”。《甲乙》“太阴”作“太阳”,恐误。注“寒热之气”,“寒”字袁刻脱。“肺官”,“官”字原不全,因下注“唇口为脾官”,当是“官”字,袁刻作“宫”。
    肌寒热,肌痛,毛发焦而唇槁腊,不得汗,取三阳于下以去其血者,补太阴以出其汗。
    寒热之气在于肌中,故肌痛毛发焦也。唇口为脾官,气连肌肉,故肌肉热,唇口槁腊,不得汗也。是为足三阳盛,故去其血也。足太阴虚,故补之出汗。
    平按:“寒热”下,《灵枢》有“者”字,《甲乙》有“病”字。“太阴”上,《灵枢》有“足”字。“以出其汗”《甲乙》“出”作“去”。
    骨寒热,病无所安,汗注不休,齿未槁,取其少阴于阴股之络;齿已槁,死不治。骨厥亦然。
    寒热之气在骨,骨热故无所安,汗注不休也。齿槁,骨死之候。齿不槁者,可取足少阴阴股间络,以足少阴内主于骨故也。
    平按:《甲乙》“寒”下有“骨”字;“病”作“痛”;“未槁”作“本槁痛”;“已槁”作“色槁”。注“内主于骨”,袁刻“主”误作“寒”。
    骨痹,举节不用而痛,汗注烦心,取三阴之经补之。
    寒湿之气在于骨节,肢节不用而痛,汗注烦心,名为骨痹,是为手足三阴皆虚,受诸寒湿,故留针补之,令湿痹去之矣。
    身有所伤血出多,及中风寒,若有所堕坠,四肢懈不收,名曰体解,取其少腹齐脐下三结交。三结交者,阳明、太阴也。齐下三寸,关元也。
    因伤出血多,一也;中风寒,二也;有堕坠,三也。体者,四肢也。三者俱能令人四肢解堕不能收者,名曰体解之病,可取之足阳明、足太阴于脐下小肠募关元穴也。三结者,足之三阴太阴之气,在脐下与阳明交结者也。
    平按:《甲乙》“血出多”作“出血多”;“堕坠”作“坠堕”。《灵枢》“懈”作“解惰”。“齐”《灵枢》、《甲乙》作“脐”。
    厥痹者,厥气上及腹,取阴阳之络,视主病者,泻阳补阴经。
    失逆之气,从足上行,及于少腹,取足之阴阳之络,所主之病,泻去其血,补足三阴经也。
    颈侧之动脉人迎。人迎,足阳明也,在婴筋之前;婴筋之后,手阳明也,名曰扶突;次脉,手少阳脉也,名曰天牖;次脉,足太阳也,名曰天柱;掖下动脉,臂太阴也,名曰天府。
    膺前当中任脉,谓之天突。任脉之侧动脉,足阳明在婴筋之前,人迎也。名足阳明等者,十二经脉,足太阴属脾络胃,上膈侠阳明连舌本。足少阴从肾上贯膈入肺,循喉咙侠舌本。足厥阴属肝络胆,循喉咙后上入颃颡连目系,上额与督脉会颠,支者从目系下颊里。此足三阴至颈项之中,所行处深,故不得其名。足厥阴虽至于颊,不当颈项冲处,故其穴不得脉名。手少阴心脉虽循胸①系目系,以心不受邪,其气不盛;手心主脉从心包循胸出胁腋,不至颈项,又是心包,其气更不盛,故此二脉之穴,不得脉名。手太阴肺脉,以肺居脏上主气,其气强盛,虽不至颈项,发于气穴,得于脉名。手足三阳,手太阳脉虽循颈上颊,至目兑眦,以是心腑,其气不盛,故穴不得脉名。足少阳胆腑脉起目兑眦,下行至胸,以胆谷气不盛,故其穴不得脉名。唯手、足阳明谷气强盛,手少阳三焦之气(有本为足少阳,检例误耳),足太阳诸阳之长,所以此之四脉,并手太阴,入于五部大输之数也。与彼《本输》之中脉次多少不同,彼中十二经脉之中,唯无足之三阴、手之少阴,手足诸阳皆悉,奇经八脉之中有任、有督,以为脉次。此中唯取五大要输,以为差别。
    平按:注“所行处深”,袁刻作“行处深深”。又注“皆悉”下所缺二字,细玩余文,似“具,于”二字。
    ①“胸”,人卫本注曰:据本书卷八首篇,疑当作“咽”。
    阳逆头痛,胸满不得息,取人迎。
    足阳明从大迎循发际至额颅,故阳明气逆头痛也。支者下人迎循喉咙属胃络脾,故气逆胸满不得息,可取人迎。人迎胃脉主水谷,总五脏之气,寸口为阴,此脉为阳,以候五脏之气,禁不可灸也。
    暴瘖气鲠,取扶突与舌本出血。
    手阳明别走大络乘肩髃上曲颊,循齿入耳中,会宗脉五络皆入耳中,故耳中脉名宗脉也。所以人暴瘖气鲠,取此手足之阳明扶突之穴,出血得已。气在咽中,如鱼鲠之状,故曰气鲠。舌本一名风府,在项入发际一寸督脉上,今手阳明正经不至风府,当是耳中宗脉络此舌本,以血有余,故泻出也。
    平按:“气鲠”《灵枢》“鲠”作“鞕”,《甲乙》作“硬”。“取”作“刺”。
    暴聋气蒙,耳目不明,取天牖。
    手少阳从膻中上系耳后,支者从耳后入耳中,走出耳前至目兑眦,故手少阳病,耳暴聋不得明了者,可取天牖,在头②筋缺盆上,天容后,天柱前,完骨下,发际上也。
    平按:《甲乙》“蒙”下有“瞀”字;“不明”作“不开”,下有“头颔痛,泪出鼻衄,不得息,不知香臭,风眩喉痹”十八字;“取天牖”作“天牖主之”。
    ②“头”,人卫本注曰:据《甲乙》卷三第十二及《素问•气穴论》王注,疑当作“颈”。
    暴挛痫眩,足不任身,取天柱。
    足太阳脉起目内眦,上额交颠,入络脑,下侠脊抵腰,循膂过髀枢,合腘贯腨出外踝后,至小指外侧,故此脉病,暴脚挛,小儿痫,头眩足痿①,可取天柱。天柱,侠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者中也。
    平按:《甲乙》“挛”上有“拘”字。
    ①“痿”,萧本误作“瘘”。今据仁和寺本改。
    暴瘅内逆,肝肺相薄,血溢鼻口,取天府。此为大输五部。
    热盛为瘅。手太阴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故此脉病,腹暴瘅,脾胃气逆,肝肺之气相薄,致使内逆,血溢鼻口,故取天府。天府,在腋下三寸臑内廉动脉。此为颈项之间脏腑五部大输。
    平按:“瘅”《甲乙》作“痹”。“大输”《灵枢》作“天牖”,《甲乙》此句作“此为胃之大腧五部也”,注云:“五部,按《灵枢》云:‘阳逆头痛,胸满不得息,取人迎。暴瘖气鞕,刺扶突与舌本出血。暴聋气蒙,耳目不明,取天牖。暴拘挛痫痓,足不任身者,取天柱。暴痹内逆,肝肺相薄,血溢鼻口,取天府。此为胃之五大俞五部也。’今士安散作五穴于篇中,此特五部之一耳。”据此则大输五部,《灵枢》、《太素》经文本相连属,士安撰《甲乙》散见于各篇中。又此注所引“刺扶突”,今本《灵枢》作“取扶突”。“暴拘挛”今本《灵枢》作“暴挛”。“痫痓”,今本《灵枢》作“痫眩”。“此为胃之五大俞五部也”今本《灵枢》作“此为天牖五部”。与所引略有不同,想有别本也。
    臂阳明有入鼽遍齿者,名曰人迎,下齿龋,取之臂,恶寒补之,不恶寒泻之。
    臂阳明,手阳明也。手阳明脉从手上行,循臂入缺盆下络肺,支者从缺盆行婴筋后上颈,入至下齿中,还出侠鼻,起足阳明,交额中,下入上齿中,遂出循颐至大迎,支者从大迎下行婴筋之前至人迎,至婴筋时,二经皮部之络,相至二经,故臂阳明之气亦发人迎,故称有入。所以下齿龋,取于手之商阳穴也。恶寒阳虚,故补之。不恶寒者阳实,故泻之也。
    平按:《灵枢》“入鼽”作“入”。《甲乙》“齿”上无“遍”字。“人迎”《灵枢》、《甲乙》作“大迎”,《甲乙》注云:“《灵枢》名曰禾窌,或曰大迎。详大迎乃是阳明脉所发,则当云禾窌是也。然而下齿龋又当取足阳明禾窌、大迎,当试可知耳。”据此,则《灵枢》、《甲乙》所称,未能确定,玩杨注自明。又注“侠鼻”,“侠”字袁刻误作“喉”。
    足之大阳有入颊遍徧齿者,名曰角孙,上齿龋,取之在鼻与鼽前,方病之时,其脉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一曰取之出眉外,方病之时,盛泻虚补。
    徧,音遍。足太阳经起目内眦上额,其太阳皮部之络,有下入于颊后徧上齿,又入于耳,气发角孙之穴,故曰有入。所以上齿龋者,取之鼻及鼽骨之前,有络见者,刺去其血;虚则补络,补络可饮补药。眉外,谓足阳明上关穴也。上关,在耳前上廉起骨,开口有空,亦量虚实以行补泻也。
    平按:“足之太阳”《甲乙》作“手太阳”。“入颊”《灵枢》、《甲乙》作“入”。《灵枢》“鼽前”作“前”;“眉外”作“鼻外”,下无“方病之时,盛泻虚补”八字。
    足阳明有侠鼻入于面者,名曰悬颅,属口对入系目本,视有过者取之,损有余,益不足,反者益甚。
    足阳明大经起鼻交,下鼻外入上齿中,还出侠口交承浆,循颐出大迎,上耳前循发际,气发悬颅之穴,有皮部之络与口相当,入系目系。对,当也。视此足阳明有余不足,可损益之。取之失者,反益甚也。
    平按:《甲乙》“有侠”作“又侠”。《灵枢》“侠”作“挟”。《甲乙》“目本”下有“头痛引颔取之”六字;“益不足”作“补不足”。
    足大阳有通项入于脑者,正属目本,名曰眼系,头目固痛,取之在项中两筋间,入脑乃别。
    足太阳经起目内眦,上额交颠上,其直者从颠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有络属于目本,名曰目系。太阳为目上纲,故亦是太阳与目为系。今别来属于头,其气是通,故头与目有固痛者,取于项中足太阳筋两间别下项者气之所发大椎穴者。大椎,在第一椎上陷者,三阳督脉之会也。
    平按:“固痛”《灵枢》、《甲乙》作“苦痛”。注“筋两”,据经文应作“两筋”。
    阴乔、阳乔,阴阳相交,阳入阴出,阴阳交于兑眦,阳气盛则瞋目,阴气盛则瞑目。
    二乔皆起于足,行至于目,是为二乔同向上行,何以称阳入阴出也?人之呼气出为阳也,吸气入为阴也,故呼气之时,在口为出,于头足亦出;吸气之时,在口称入,于头足亦入。今于目眦言阴阳出入,以相交会目得明也。所以阳盛目张不能合,阴盛则目瞑不得开,宜取此二乔也。
    平按:“乔”《灵枢》、《甲乙》作“蹻”。“阳入阴出”《灵枢》作“阳入阴,阴出阳”;“兑”作“锐”。《甲乙》作“阳气绝乃瞑,阴气绝则眠”。
    寒厥,取阳明、少阴于足,留之。
    失逆寒气从足而上,令足逆冷,可取足少阴脉太溪,太溪在足内踝后骨上动脉陷中;取足阳明脉解溪,解溪在足冲阳后一寸半。
    平按:《灵枢》、《甲乙》“寒厥”一节在“热厥”后。
    热厥,取足太阴、少阳;
    失逆热气从足起者,可取足少阳络光明,在外踝上五寸别走厥阴者,及足太阴脉疗主病者也。
    舌纵涎下烦悗,取足少阴。
    足少阴脉从足心上行属肾络膀胱,贯肝膈入肺,循喉咙侠舌本,支者从肺络心注胸中,故其脉厥热,涎下心中烦悗,取足少阴然谷穴。然谷,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也。
    平按:《甲乙》“涎”作“”;“悗”作“闷”;“取足少阴”作“阴交主之”。
    振寒洒洒鼓颔,不得汗出,腹胀烦悗,取手太阴。
    洒,音洗。手太阴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别者上出缺盆,循喉咙合手阳明,从缺盆上颈贯颊入下齿中。肺以恶寒故虚,病振寒鼓颔也。循胃属肺,故腹胀烦悗。悗,音闷。可取手太阴少商穴。少商,在手大指端内侧,去爪甲角如韭叶。
    平按:《甲乙》“洒洒”作“凄凄”;“悗”作“闷”。注“循胃口”,“循”,袁刻作“从”。
    刺虚者,刺其去也;
    谓营卫气已过之处为去,故去者虚也,补之令实。
    刺实者,刺其来也。
    谓营卫气所至之处为来,故来者为实,泻之使虚也。
    春取络脉,
    春时肝气始生,风疾气急,经气尚深,故取络脉分肉之间,疗人皮肤之中病也。
    夏取分腠,
    夏时心气始长,脉瘦气弱,阳气流于经隧沟洫,熏热分腠,内至于经,故取分腠,以去肌肉之病也。
    秋取气口,
    秋时肺气将敛,阳气在合,阴气初胜,湿气及体,阴气未盛,故取气口,以疗筋脉之病,气口即合也。
    冬取经输,
    冬时肾气方闭,阳气衰,少阴气紧,太阳沉,故取经井之输以下阴气,取荥输实于阳气,疗于骨髓五脏之病也。
    平按:“输”《甲乙》作“俞”,下同。
    凡此四时,各以为齐。络脉治皮肤,分腠治肌肉,气口治筋脉,经输治骨髓、五脏。
    齐,音剂也。
    身有五部:伏菟一;
    伏兔在膝上六寸起肉,足阳明气发,禁不可灸,又不言得针,此要禁为第一部,故生痈疽者死也。
    腓二,腓者踹也;
    腓,音肥。承筋一名踹肠,一名直肠,脉在踹中央陷中,足阳明太阳气所发,禁不可刺,故踹为要害之处,生痈疽者死也。
    平按:《甲乙》“腓”作“踹”,无“腓者踹也”四字。《灵枢》“踹也”作“腨也”。
    背三;
    自要输已上二十一椎两箱称背,去脏腑甚近,皮肉至薄,若生痈疽,陷而必死也。
    五脏之输四;
    五脏手足二十五输,当于输穴生痈疽者死也。
    项五,
    项之前曰颈,后曰项。三阳督脉在项,故项生痈疽致死也。
    五部有痈疽者死。
    痈疽害甚,故生人之要处致死。
    病始手臂者,先取手阳明、太阴而汗出;
    以下言疗热病取脉先后。热病等所起,起于四肢及头,故病起两手者,可取手阳明井商阳,在手大指、次指内侧,去爪甲角如韭叶,以手阳明谷气盛也;及手太阴郄孔最,在腕上七寸也。
    病始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
    有热等病起于头者,可取于项足太阳脉天柱之穴,天柱在侠项后发际大筋外陷也。
    病始足胻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
    病起足者,可取阳明合三里穴,三里在膝下三寸胻外廉。
    平按:《灵枢》、《甲乙》“胻”作“胫”。
    臂太阴可出汗,
    手太阴脉主气,故出汗取之也。
    平按:“出汗”《灵枢》作“汗出”,下同。
    足阳明可出汗。
    足阳明主水谷,多气血,故出汗取之。
    取阴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阴。
    取阴脉出汗不止,可取阳脉所主之穴止;若取阳脉出汗不止,可取阴脉所主之穴止之也。
    平按:《甲乙》无两“于”字。
    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不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甚恇惧①,致气则生为痈疡。
    凡行针要害,无过二种:一种者,刺中于病,补泻不以时去针,则泄人精气;刺之不中于病,即便去针,以伤良肉,故致气聚。精泄益虚,故病甚虚恇。恇,怯也。气聚不散,为痈为疡也。
    平按:“恇惧”《灵枢》、《甲乙》作“而恇”。
    ①“惧”字,仁和寺本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