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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郁证

    王安道曰:《内经》帝曰:郁之甚,治之奈何?岐伯曰:木郁达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总十三句,通为一章,当分三节。火郁以上九句为一节,治郁之问答也。
    然调其气为一节,治郁之余法也。过者抑之,以其畏也,所谓泻之三句为一节,调气之余法也。夫五法者,经虽为病由五运之郁所致而立,然扩而充之,则未尝不可也,且凡病之起也,多由乎郁,郁者滞而不通之义。
    或所乘而为郁,或不因所乘而本气自郁,皆郁也。郁既非五运之变可拘,则达之、发之、夺之、泄之、折之之法,固可扩焉而充之矣。
    木郁达之,达之者,通畅之也。如肝性急,怒气逆,HT 胁或胀,火时上炎,治以苦寒辛散而不愈者,则用升发之药,加以厥阴报使而从治之。又如久风入中为飧泄,及不因外风之入,而清风在下为飧泄,则以轻扬之剂举而散之。凡此之类,皆达之之法也。王氏谓吐之令其条达,以吐训达,则是凡为木郁皆当吐矣,可乎?至于东垣所谓食塞太阴,金旺克木,夫为物所伤;岂有反旺之理?若吐伸木气,则是反为木郁而施治,非为食伤而施治矣。且食塞胸中而用吐,正《内经》所谓其高者因而越之之义耳,恐不烦木郁之说以 之也。
    火郁发之,发者汗之也,升举之也。如腠里外闭,邪热怫郁,则解表取汗以散之。又如龙火郁甚于内,非苦寒降沉之剂可治。则用升浮之药,佐以甘温,顺其性而从治之,使势穷则止,如东垣升阳散火是也。
    凡此皆发之之法也。
    土郁夺之,夺者攻下也,劫而衰之也。如邪热入胃,用咸寒之剂以攻去之。又如中满腹胀,温热内甚,其人壮气实者,则攻下之。甚有势盛而不能顿除者,则劫夺其势而使之衰。又如湿热为痢者,有非力轻之剂可治者,则或攻或劫,以致其平。凡此皆夺之之法也。
    金郁泄之,泄者渗泄而利小便也,疏通其气也。如肺金为肾水上源,金受火烁,其令不行,原郁而渗道闭矣,宜整肃金化,滋以利之。又如肺气满,胸凭仰息,非利肺气之剂,不足以疏通之。
    凡此皆泄之之法也。王氏谓渗泄、解表、利小便,使解表二字,间于渗泄、利小便之中,是渗泄、利小便为二治矣。未当于理,宜删去。
    水郁折之,折者制御也,伐而挫之也,渐杀其势也。如肿胀之病,水气淫溢,而渗道以塞。夫水之不胜者土也,今土气衰弱不能制之,故反受其侮,治当实其脾土,资其运化,俾可以制水而不敢犯,则渗道达而后愈。或病势既旺,非上法所能遽制,则用泄水之药以伐而挫之,或去菀陈 、开鬼门、洁净腑,三治备举,选用以渐平之。王氏谓抑之制其冲逆,虽俱为治水之法,乃不审病者之虚实、久近、浅深,妄施治之,其不踣者寡矣。
    然邪久客,正气必损,今邪气虽去,正气岂能遽平?苟不平调正气,使各安其位,复其常,于治郁之余,优未足以尽治法之妙,故又曰然调其气。苟调之而其气犹或过而未服,则当益其所不胜以制之。如木过者当益金,则木斯服矣。所不胜者,所畏者也,故曰过者抑之以所畏也。物顺其欲则喜,逆其欲则恶。今逆之以所恶,故曰所谓泻之。王氏未尽厥旨,余故推明之。若应变之用,则又未必尽然矣。
    朱丹溪曰:郁者积聚而不能发越也,当升者不得升,当降者不得降,当变化者不得变化也。其郁有六,气、湿、痰、热、血、食。气郁者,胸胁痛,脉沉涩。湿郁者,周身走痛,或关节痛,遇阴寒则发,脉沉细。
    痰郁者,动则喘,寸口脉沉滑。热郁者,督闷,小便赤,脉沉数。血郁者,四肢无力,能食便红,脉沉。食郁者,暖酸腹饱,不能食,人迎脉平和,气口紧盛。苍术、抚芎总解诸郁,随症加入药。凡郁在中焦以苍术、抚芎开提其气以升之,假如食在气上,提其气则食自降矣。又方,气郁香附、苍术、抚芎,湿郁白芷、苍术、抚芎、茯苓,痰郁海石、香附、南星、栝蒌,热郁山栀、青黛、香附、苍术、抚芎,血郁桃仁、红花、青黛、香附、川芎,食郁苍术、香附、山楂、神曲、针砂醋炒七次,并越鞠丸解诸郁。
    王节斋曰:丹溪先生治病不出乎血、气、痰三者,故用药之要有三:气用四君,血用四物,痰用二陈。
    又云久病属郁,立治郁之方,曰越鞠丸。盖气、血、痰三病,多有兼郁者,或郁久而生病,或病久而生郁,或误药杂乱而成郁,故予每用此三方治病时,以郁法参之。故四法治病,用药之大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