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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部

    生产之顺易。全在一有胎孕。即加调养。诚水流之源也。要知妇人生子。与牝鸡覆卵相似。雏在卵壳中。临出。乃雏自啄破卵壳而出。儿在胞胎内。乃儿自吮开胞衣而生。凡有艰难延久者。多为胞衣坚浓。胎气肥大所致。孕妇能守淫佚诸戒。产自不难。且又保婴儿之寿康。若不从孕时谨护。犹舍源而逐流。乌可得哉。
    戒交媾
    妇一有孕之后。切戒交媾。所以昔人有孕。即居另室。不与共寝。恐动欲念也。大抵三个月以前犯之。则欲起而子宫复开。多有漏下。胎动。诸患。如三个月以后犯之。则胞衣浓而难产。要知欲火伤胎。必致污浊凝积。且儿身白滞痘毒疮疾。医治难痊。俱因父母不慎也。试以物观。其理易晓。牛马犬豕。胎胎顺易而无损。在人则未能矣。盖牛马犬豕一受胎后。绝不交合。遇牡逼身。辄蹄之不得近。谓之护胎。人受胎后。多不禁欲。每受此害。与其妇产艰难。子多病夭。何如戒一时之欲。受无涯之福。但妇难解。夫男当细与讲明。
    戒恼怒
    人有恼怒。最伤血气。血气既伤。自不能养胎。多有因此动胎者。即幸而不动。其怒气入胎。生儿多疾矣。
    戒安逸
    妇人怀孕。原赖血以养之。气以护之。宜当常行小劳。令血气周流。胞胎活动。则气强而胎旺。如久坐。久卧。久勤女工。纺织之类。不得行走散荡。以致气不营运。血不流润。胎必凝滞不活。致多难产。且又胎气微弱。生儿软弱多病。凡孕妇。虽欲小劳。但不可登高。上梯。举重妄作。恐有跌仆损伤之虞。常见田野辛苦之妇。必然途中腹痛。立便生产。在富贵之家。每多难产。此安逸太过之验也。
    戒暖热
    凡有胎孕。宜微凉。而忌太暖。北方火炕。南方火箱。皆不宜睡。凡胎动不安者。虚仅二三。热有八九。慎之哉。
    戒猛药
    有孕十日半月。脉微难辨。未曾过月。自亦不知。或过身体不快。医人不知。误投破胎之药。伤损甚多。前贤云。人知二三月堕胎。岂知月内伤胎者众也。
    戒惊骇
    受胎后。不可受惊骇。如涉险。傩神。以及入庙。见异奇鬼怪形像。俱宜谨戒。则肝能育魄。不致种胎毒胎惊。
    戒放纵
    受胎至三四月后。宜紧束其腹。勿令胎放则易产。此又不可束之太紧。恐胎难于长成。束至六七个月。八九个月。胎忽乱动。三两日间。或痛或止。或有水下。但腰不甚痛。胎未离经。名曰转胎。只要直身坐卧行立。不可惊忧逼迫。若论产期。必以腰痛为候。古云阵痛连腰。胎即立脱。言腰痛之急。一阵痛一阵也。
    调理脾胃
    常人身体康健。气血充足。皆由脾胃调和。饮食有节。若怀胎妇人。脾胃尤为紧要。盖胎元全赖气血以养。气血又藉脾胃饮食而生。若饮食不节。脾胃必然受亏。更或七情内伤。气血因而渐耗。则痰火发炽。恶阻痫症等病起矣。所以明医。一见孕妇脾胃不和。急先调理。虽有他症。以末治之。但怀孕至二三月。六七月。饮食多不甘美。不妨少进香美。扶助胃气。凡新米新面。粘硬难消之物。极伤胎元。切宜谨戒。至于食不可顿饱。应吃得十分者。只食六七分。频频多顿。乃调理脾胃之要法。
    常服条芩汤
    受胎三月后。宜服条芩汤。每日以条芩。煎淡汤当茶用。
    如气旺者。每日三钱。气弱者。每日二钱。服至生产时止。
    此汤最能除胎毒。免痘疡。且儿痘必稀。与其既生后。服稀痘药。孰若未生时。母服此汤。甚为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