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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精

    (《拾遗》)
    【释名】水晶(《纲目》)、水玉(《纲目》)、石英。
    时珍曰∶莹澈晶光,如水之精英,会意也。《山海经》谓之水玉,《广雅》谓之石英。
    【集解】时珍曰∶水精,亦颇黎之属,有黑、白二色。倭国多水精,第一。南水精白,北水精黑,信州、武昌水精浊。性坚而脆,刀刮不动,色澈如泉,清明而莹,置水中无瑕、不见珠者佳。古语云水化,谬言也。药烧成者,有气眼,谓之硝子,一名海水精。《抱朴子》言∶交广人作假水精碗,是此。
    【气味】辛,寒,无毒。
    【主治】熨目,除热泪(藏器)。亦入点目药。穿串吞咽中,推引诸哽物(时珍)。
    【附录】火珠 时珍曰∶《说文》谓之火齐珠。《汉书》谓之玫瑰(音枚回)。《唐书》云∶东南海中有罗刹国,出火齐珠,大者如鸡卵,状类水精,圆白,照数尺。日中以艾承之则得火,用灸艾炷不伤人。今占城国有之,名朝霞大火珠。又《续汉书》云∶哀牢夷出火精、琉璃,则火齐乃火精之讹,正与水精对。
    石(音软)时珍曰∶出雁门。石次于玉,白色如冰,亦有赤者。《山海经》云∶北山多石。《礼》云∶士佩 玫,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