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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解深密经 第七章 三法相
  三法相简称三相,又叫三性。相是相状、体相义,性是体性,其含义一样。为唯识宗核心理论。
  三相是:遍计所执相、依他起相、圆成实相。如本经《一切法相品》说:云何诸法遍计所执相,谓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别,乃至随起言说;云何诸法依他起相,谓一切法缘生自性,则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谓无明缘行乃至招集纯大苦蕴;云何诸法圆成实相?谓一切法平等真如。
  遍计所执相是在一切有为无为法上,假立的种种自性差别以及言说概念;依他起相是杂染的缘生现象;圆成实相是真实的本体。
  三相自本经提出后,在后来的许多唯识论典中,都有详细的论述,但其内容与本经有一定的出入。 有以所执杂染无倒建立三性:如《楞伽经》说:“大慧!彼名及相是妄相自性;大慧,若依彼妄相生心心法名俱时生,如日光俱,种种相各别,分别持,是名缘生自性。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坏故,名成自性”。
  随主观施设的名和相,是遍计所执性;依妄心缘起的有漏杂染法,是依他起相;一切有为无漏圣智及诸无为,是圆成实相。
  有以所执缘生不变建立三性:如《瑜伽师地论-摄抉择分说:
  问:三种自性,相等五法,初自性五法中几所摄?答:都非所摄。问:第二自性中几所摄。问:第二自性中几所摄。问:若依他起自性亦正智所摄,何故前说他起自性缘遍计所执自性执应可了知?答:彼意唯说依他起自性杂染分非清净分。若清净分当知缘彼无执应可了知。
  依他起性具有杂净两个方面,在五法中包括了名、相、分别、正智四法;圆成实相在五法中唯指真如。
  有以所执缘生无倒建立三性。如《成唯识论》说:分别缘所生应知且说染分依他,净分依他亦圆成故;或指染净心心所法皆名分别,能缘虑故,是则一切染净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摄。
  依他起相包括染净二种,但净分依他起相也可以摄在圆成实相中。
  以上机种说法中:《深密》只从杂染说依他,依不变立圆成实;《楞伽》依杂染立依他,从无倒立圆成实;《瑜伽》从缘生有染有净,说圆成则摄无漏正智真如。
  三相在佛陀教法中,揭示了诸法空有问题。如本经《一切法相品》说:
  若诸菩萨能于诸法依他相上如实了知遍计所执相,即能如实了知无相之法;若诸菩萨如实了知依他起相,即能如实了知一切杂染相法;若诸菩萨如实了知圆成实相,即能如实了知一切清净相法。
  三相中遍计所执相是无体相法,依他起相是杂染相法,圆成实相是清净相法。同《经》中《分别瑜伽品》说:
  若于依他起相及圆成实相中,一切品类杂染清净,遍计所执相毕竟远离性,及于此中都无所得,如是名为于大乘中总空性相。
  大乘瑜伽所说空有,就是认识到三性中,依他起相及圆成实相是有,遍计所执是空。
  三相理论在修证上也有重要意义。如《一切法相品》说:若诸菩萨能于依他起相上,如实了知无相之法,即能断灭杂染相法;若能断灭杂染相法,即能证得清净相法。
  三相的修证次第是:先认识到遍计所执相的空无,于依他相上下起遍计所执相;进而断除杂染的依他起相,由此证入清净的圆成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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