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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志第二十七 百官四 执金吾太子太傅大长秋太子少傅将作大匠城门校

尉北 
  军中候司隶校尉执金吾一人,中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宫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二]月三绕行宫外,及主兵器。吾犹御也。[三]丞一人,比千石。[四]缇骑二百人。本注曰:无秩,比吏食奉。[五] 
  注[一]汉官秩云比二千石。 
  注[二]胡广曰:“韂尉巡行宫中,则金吾徼于外,相为表里,以擒奸讨猾。” 
  注[三]应劭曰:“执金革以御非常。”汉官曰:“员吏二十九人,其十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二人斗食,十三人佐学事,主缇骑。” 
  注[四]汉官秩云六百石。 
  注[五]汉官曰:“执金吾缇骑二百人,*[持戟]*五百二十人,舆服导从,光满道路,髃僚之中,斯最壮矣。世祖叹曰;‘仕宦当作执金吾。’”武库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兵器。丞一人。 
  Uc右属执金吾。本注曰: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车驾出,掌在前清道,还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中兴但一人,又不常置,每出,以郎兼式道候,事已罢,不复属执金吾。又省中垒、寺互、都船令、丞、尉及左右京辅都尉。 
  太子太傅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职掌辅导太子。礼如师,不领官属。[一] 
  注[一]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唐、虞官。” 
  太长秋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将行,宦者。景帝更为大长秋,或用士人。 
  中兴常用宦者,职掌奉宣中宫命。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中宫出则从。[一]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 
  注[一]张晏曰:“皇后卿。” 
  中宫仆一人,千石。本注曰:宦者。主驭。本注曰:太仆,秩二千石,中兴省“太”,减秩千石,以属长秋。 
  中宫谒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中宫谒者三人,四百石。本注曰: 
  宦者。主报中章。 
  中宫尚书五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文书。 
  中宫私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藏币帛诸物,裁衣被补浣者皆主之。[一]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注[一]丁孚汉仪曰:“中宫藏府令,秩千石,仪比御府令。” 
  中宫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宫人。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中宫黄门□从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黄门□从。[一] 
  注[一]丁孚汉仪曰:“给事中宫侍郎六人,比尚书郎,宦者为之。给事黄门四人,比黄门侍郎。给事羽林郎一人,比羽林将虎贲官骑下。” 
  中宫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宫清署天子数。女骑六人,丞、复道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复道丞主中阁道。 
  中宫药长一人,四百石。本注曰:宦者。 
  Uc右属大长秋。本注曰:承秦,有詹事一人,位在长秋上,亦宦者,主中诸官。成帝省之,以其职并长秋。是后皇后当法驾出,则中谒、中宦者职吏权兼詹事奉引,讫罢。宦者诛后,尚书选兼职吏一人奉引云。其中长信、长乐宫者,置少府一人,职如长秋,及余吏皆以宫名为号,员数秩次如中宫。[一]本注曰:帝祖母称长信宫,故有长信少府,长乐少府,位在长秋上,及职吏皆宦者,秩次如中宫。长乐又有韂尉,仆为太仆,皆二千石,在少府上。[二]其崩则省,不常置。 
  注[一]长乐五官史,朱瑀之类是也。 
  注[二]丁孚汉仪曰:“丞,六百石。” 
  太子少傅,二千石。本注曰:亦以辅导为职,悉主太子官属。[一] 
  注[一]汉官曰:“员吏十二人。” 
  太子率更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庶子、舍人更直,职似光禄。 
  太子庶子,四百石。本注曰:无员,如三署中郎。 
  太子舍人,二百石。本注曰:无员,更直宿韂,如三署郎中。[一] 
  注[一]汉官曰:“十三人,选良家子孙。” 
  太子家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仓谷饮食,职似司农、少府。 
  太子仓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仓谷。 
  太子食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饮食。 
  太子仆一人,千石。本注曰:主车马,职如太仆。 
  太子厩长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车马。 
  太子门大夫,六百石。[一]本注曰:旧注云职比郎将。旧有左右户将,别主左右户直郎,建武以来省之。 
  注[一]汉官曰:“门大夫二人,选四府掾属。” 
  太子中庶子,六百石。本注曰:员五人,职如侍中。 
  太子洗马,比六百石。本注曰:旧注云员十六人,职如谒者。太子出,则当直者在前导威仪。[一] 
  注[一]汉官曰:“选郎中补也。” 
  太子中盾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周韂徼循。 
  太子韂率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门韂士。 
  Uc右属太子少傅。本注曰:凡初即位,未有太子,官属皆罢,唯舍人不省,领属少府。 
  将作大匠一人,二千石。[一]本注曰:承秦,曰将作少府,景帝改为将作大匠。 
  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木土之功,并树桐梓之类列于道侧。[二]丞一人,六百石。 
  注[一]蔡质汉仪曰:“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谒者领之,章帝建初元年复置。” 
  注[二]汉官篇曰“树栗、漆、梓、桐”,胡广曰:“古者列树以表道,并以为林囿。四者皆木名,治宫室并主之。”毛诗传曰:“椅,梓属也。”陆*(机)**[玑]*草木疏曰:“梓实桐皮曰椅,今*(民)**[人]*云梧桐是也。梓,今人所谓梓楸者是也。” 
  左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左工徒。丞一人。[一] 
  注[一]安帝复也。 
  右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右工徒。丞一人。[一] 
  注[一]安帝复也。 
  Uc右属将作大匠。[一] 
  注[一]前书曰属官又有左、右中候,*(右)**[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成帝省。 
  城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雒阳城门十二所。[一] 
  注[一]周礼:“司门。”干宝注曰:“如今校尉。” 
  司马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兵。城门每门候一人,[一]六百石。[二]本注曰: 
  雒阳城十二门,其正南一门曰平城门,[三]北宫门,属卫尉。其余上西门,[四] 
  雍门,[五]广阳门,[六]津门,[七] 
  小苑门,开阳门,[八]秏门,[九]中东门,[一0]上东门,[一一]谷门,[一二] 
  夏门,[一三]凡十二门。[一四] 
  注[一]周礼每门下士二人。干宝曰:“如今门候。” 
  注[二]蔡质汉仪曰:“门候见校尉,执板不拜。” 
  注[三]汉官秩曰:“平城门为宫门,不置候,置屯司马,秩千石。”李尤铭曰: 
  “平城司午,厥位处中。”古今注曰:“建武十四年九月开平城门。” 
  注[四]应劭汉官曰:“上西所以不纯白者,汉家初成,故丹*[漆]*镂之。”李尤铭曰:“上西在季,位月惟戌。” 
  注[五]铭曰:“雍门处中,位月在酉。” 
  注[六]铭曰:“广阳位孟,厥月在申。” 
  注[七]铭曰:“津名自定,位季月未。” 
  注[八]应劭汉官曰:“开阳门始成未有名,宿昔有一柱来在楼上,琅邪开阳县上言,县南城门一柱飞去。光武皇帝使来识视,怅然,遂坚缚之,刻记其年月,因以名焉。”铭曰:“开阳在孟,位月惟巳。” 
  注[九]铭曰:“秏门值季,月位在辰。” 
  注[一0]铭曰:“中东处仲,月位当卯。” 
  注[一一]铭曰:“上东少阳,厥位在寅。” 
  注[一二]铭曰:“谷门北中,位当于子。” 
  注[一三]铭曰:“夏门值孟,位月在亥。” 
  注[一四]蔡质汉仪曰:“雒阳二十四街,街一亭;十二城门,门一亭。” 
  Uc右属城门校尉。 
  北军中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监五营。[一] 
  注[一]汉官曰:“员吏七人,候自得辟召,通大鸿胪一人,斗食。” 
  屯骑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一]司马一人,千石。[二] 
  注[一]汉官曰:“员吏百二十八人,领士七百人。” 
  注[二]蔡质汉仪曰:“五营司马见校尉,执板不拜。” 
  越骑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卫兵。[二]司马一人,千石。 
  注[一]如淳曰:“越人内附以为骑也。”晋灼曰:“取其才力超越也。”案纪,光武改青巾*(右)**[左]*校尉为越骑校尉。臣昭曰:越人非善骑所出,晋灼为允。 
  注[二]蔡质汉仪亦曰掌越骑。汉官曰:“员吏百二十七人,领士七百人。” 
  步兵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卫兵。[二]司马一人,千石。 
  注[一]初置掌上林菀门屯兵,见前书。 
  注[二]汉官曰:“员吏七十三人,领士七百人。” 
  长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卫兵。[二]司马、胡骑司马各一人,千石。本注曰:掌宿卫,主乌桓骑。 
  注[一]如淳曰:“长水,胡名也。”韦昭曰:“长水校尉典胡骑,厩近长水,*(胡)**[故]*以为名。”长水盖*[关]*中小水名。 
  注[二]蔡质汉仪曰:“主长水、宣曲胡骑。”汉官曰:“员吏百五十七人,乌桓胡骑七百三十六人。” 
  射声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宿卫兵。[二]司马一人,千石。 
  注[一]服虔曰:“工射也。冥寞中闻声则射中之,故以为名。” 
  注[二]蔡质汉仪曰:“掌待诏射声士。”汉官曰:“员吏百二十九人,领士七百人。” 
  Uc右属北军中候。本注曰:旧有中垒校尉,领北军营垒之事。有胡骑、虎贲校尉,皆武帝置。中兴省中垒,但置中候,以监五营。胡骑并长水。虎贲主轻车,并射声。[一] 
  注[一]案大驾卤簿,五校在前,各有鼓吹一部。 
  Uc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真二千石,丞、长史六百石。比二千石,丞比六百石。令、相千石,丞、尉四百石;其六百石,丞、尉三百石。长、相四百石及三百石,丞、尉皆二百石。诸侯、公主家丞,秩皆比百石。诸边鄣塞尉、诸陵校尉长,皆二百石。有常例者不署秩。 
  司隶校尉一人,比二千石。[一]本注曰:孝武帝初置,[二]持节,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三]元帝去节,成帝省,建武中复置,并领一州。[四] 
  从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五]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觽事。别驾从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觽事。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其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主兵事。其余部郡国从事,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录合下事,省文书。 
  门亭长主州正。门功曹书佐主选用。孝经师主监试经。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主平法律。簿曹书佐主簿书。其余都官书佐及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司隶所部郡七。 
  注[一]蔡质汉仪曰:“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封侯、外锪、三公以下,无尊卑。入宫,开中道称使者。每会,后到先去。” 
  注[二]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司隶校尉,周官也。征和中,阳石公主巫蛊之狱起,乃依周置司隶。”臣昭曰:周无司隶,岂即司寇乎? 
  注[三]前书曰:“置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蛊,督大奸猾,后罢其兵。” 
  注[四]蔡质汉仪曰:“司隶诣台廷议,处九卿上,朝贺处公卿下陪卿上。初除,谒大将军、三公,通谒持板揖。公仪、朝贺无敬。台召入宫对。见尚书持板,朝贺揖。” 
  注[五]蔡质汉仪曰:“都官主雒阳百官朝会,与三府掾同。”博物记曰:“中兴以来,都官从事多出之河内,掊击贵戚。” 
  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请。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雒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其余弘农、河内、河东三郡。其置尹,冯翊、扶风及太守丞奉之本位,在地理志。 
   校勘记 
  三六0五页六行无秩比吏食奉按:“吏”原斗“史”,径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六0六页一行*[持戟]*五百二十人据北堂书钞设官部引应劭汉官仪补。按: 
  五百即伍百。集解引李祖楙说,谓古今注云五百,一伍之伯也。五人曰伍,五长曰伯,一曰户伯。又校补谓宦者传注引韦昭辨释名,说五百义与古今注异。 
  三六0八页九行员吏十二人按:汲本、殿本“十二”作“十三”,孙辑汉官同。 
  三六0八页一0行太子率更令至职似光禄按:御览二百四十七引作“率更令秩千石,与庶子舍人更直,职似光禄勋,掌宫殿门户之禁,郎将屯卫之士”。校补谓此御览所据本异也。通典亦作“似光禄勋”,多“勋”字。 
  三六0九页九行太子洗马按:集解引李祖楙说,谓前书“洗”作“先”。 
  三六0九页九行太子出则当直者在前导威仪按:御览二百四十六引“者”作“一人”二字。 
  三六一0页四行树栗漆梓桐按:汲本、殿本作“树栗、椅、桐、梓”。 
  三六一0页五行陵*(机)**[玑]*据汲本、殿本改。 
  三六一0页五行今*(民)**[人]*云梧桐是也张森楷校勘记谓“民”当作“人”,疑是后人转改唐本而误者,观下文犹称“今人”可见。按:张说是,今据改。 
  三六一0页一一行*(右)**[石]*库据前志改。 
  三六一一页一行秏门按:御览一八三引李尤旄城门铭作“旄门”。沉家本谓门不当以秏名,作“旄”是。 
  三六一一页六行故丹*[漆]*镂之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三六一一页九行位季月未按:“未”原斗“木”,径改正。 
  三六一一页一二行秏门值季月位在辰按:御览一八三引作“旄门直季,位月在辰”。 
  三六一一页一三行中东处仲月位当卯按:御览引作“东处仲月,厥位当卯”。 
  三六一二页八行青巾*(右)**[左]*校尉集解引惠栋说,谓“右”当作“左”,青巾左校尉建武九年置,十五年改也。今据改。 
  三六一三页一行厩近长水*(胡)**[故]*以为名据汲本、殿本改。 
  三六一三页一行长水盖*[关]*中小水名集解引惠栋说,谓沉约引辨释名云盖关中小水名也。王先谦谓韦注“中”上夺“关”字。今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