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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志第二十五 百官二 太常光禄勋韂尉太仆廷尉大鸿胪

  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一]本注曰:掌礼仪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礼仪; 
  及行事,常赞天子。[二]每选试博士,奏其能否。大射、养老、大丧,皆奏其礼仪。每月前晦,察行陵庙。[三]丞一人,比千石。[四]本注曰:掌凡行礼及祭祀小事,总署曹事。[五]其署曹掾史,随事为员,诸卿皆然。 
  注[一]卢植礼注曰:“如大乐正。” 
  注[二]汉旧仪曰:“赞飨一人,秩六百石,掌赞天子。” 
  注[三]汉官曰:“员吏八十五人,其十二人四科,十五人佐,五人假佐,十三人百石,十五人骑吏,九人学事,十六人守学事。”臣昭曰:凡汉官所载列职人数,今悉以注,虽颇为繁,盖周礼列官,陈人役*(放)*[于]前,以为民极,寔观国制,此则宏模不可阙者也。 
  注[四]卢植礼注曰:“如小乐正。” 
  注[五]汉旧仪曰:“丞举庙中非法者。” 
  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一]丞一人。明堂及灵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曰:二丞,掌守明堂、灵台。灵台掌候日月星气,皆属太史。[二] 
  注[一]汉官*(仪)*曰:“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三人龟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人,医一人。” 
  注[二]汉官曰:“灵台待诏四十*(二)**[一]*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风,十二人候气,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钟律。一人舍人。” 
  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仆射,中兴转为祭酒。[一]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 
  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尚书三,欧阳、大小夏侯氏。诗三,鲁、齐、韩氏。礼二,大小戴氏。春秋二,公羊严、颜氏。掌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本四百石,宣帝增秩。[二] 
  注[一]胡广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长者也。古礼,宾客得主人馔,则老者一人举酒以祭于地,旧说以为示有先。” 
  注[二]本纪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 
  太祝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凡国祭祀,掌读祝,及迎送神。[一]丞一人。 
  本注曰:掌祝小神事。 
  注[一]汉旧仪曰:“庙祭,太祝令主席酒。”汉官曰:“员吏四十一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人佐,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九人有秩。百五十人祝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六十人。” 
  太宰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宰工鼎俎馔具之物。凡国祭祀,掌陈馔具。[一] 
  丞一人。 
  注[一]汉官曰:“明堂丞一人,二百石。员吏四十二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三人佐,九人有秩,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宰二四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韂士一十五人。” 
  大*(子)**[予]*乐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一]丞一人。[二] 
  注[一]汉官曰:“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卢植礼注曰:“大*(子)*[予]令如古大胥。汉大乐律,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关内侯到五大夫子,取适子高五尺已上,年十二到三十,颜色和,身体修治者,以为舞人。” 
  注[二]卢植礼注曰:“大乐丞如古小胥。” 
  高庙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守庙,掌案行扫除。无丞。[一] 
  注[一]汉官曰:“员吏四人,韂士一十五人。” 
  世祖庙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如高庙。[一] 
  注[一]汉官曰:“员吏六人,韂士二十人。” 
  先帝陵,每陵园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守陵园,案行扫除。丞及校长各一人。本注曰:校长,主兵戎盗贼事。[一] 
  注[一]应劭曰汉官名秩曰:“丞皆选孝廉郎年少薄伐者,迁补府长史、都官令、候司、马。” 
  先帝陵,每陵食官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望晦时节祭祀。[一] 
  注[一]汉官曰:“每陵食监一人,秩六百石。监丞一人,三百石。中黄门八人,从官二人。”案:食监即是食官令号。 
  右属太常。本注曰:有祠祀令一人,后转属少府。有太卜令,六百石,后省并太史。 
  中兴以来,省前凡十官。[一] 
  注[一]案前书,十官者,太宰、均官、都水、雍太祝、五畤各一尉也。东观书曰:“章帝又置祀令、丞,延平元年省。” 
  光禄勋,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宿韂宫殿门户,典谒署郎更直执戟,宿韂门户,考其德行而进退之。[一]郊祀之事,掌三献。[二]丞一人,比千石。 
  注[一]胡广曰:“勋犹□也,易曰‘为□寺’。*(官)**[宦]*寺,主殿宫门户之职。” 
  注[二]汉官曰:“员吏四十四人,其十人四科,三人百石,一人斗食,二人佐,六人骑吏,八人学事,十三人守学事,一人官医。韂士八十一人。” 
  五官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五官郎。[一]五官中郎,比六百石。 
  本注曰:无员。[二]五官侍郎,比四百石。本注曰:无员。五官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无员。凡郎官皆主更直执戟,宿韂诸殿门,出充车骑。唯议郎不在直中。[三] 
  注[一]蔡质汉仪曰:“中郎解,其府对太学。” 
  注[二]郎年五十以属五官,故曰六百石。 
  注[三]蔡质汉仪曰:“三署郎见光禄勋,执板拜;见五官左右将,执板不拜。于三公诸卿无敬。” 
  左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左署郎。[一]中郎,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二]本注曰:皆无员。 
  注[一]蔡质汉仪曰:“*(郎)*中*[郎]*解,其府*(府)*次五官*[府]*。” 
  注[二]三郎。 
  右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右署郎。中郎,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 
  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皆无员。[一] 
  注[一]三郎,并无员。 
  虎贲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虎贲宿韂。[一]左右仆射、左右陛长各一人,比六百石。本注曰:仆射,主虎贲郎习射。陛长,主直虎贲,朝会在殿中。 
  [二]虎贲中郎,比六百石。虎贲侍郎,比四百石。虎贲郎中,比三百石。[三] 
  节从虎贲,比二百石。[四]本注曰:皆无员。掌宿韂侍从。自节从虎贲久者转迁,才能差高至中郎。 
  注[一]前书武帝置期门,平帝更名虎贲。蔡质汉仪曰:“主虎贲千五百人,无常员,多至千人。戴鹖冠,次右将府。”又虎贲旧作“虎奔”,言如虎之奔也,王莽以古有勇士孟贲,故名焉。孔安国曰“若虎贲兽”,言其甚猛。 
  注[二]汉官曰:“陛长,墨绶铜印。” 
  注[三]荀绰晋百官表注曰:“虎贲诸郎,皆父死子代,汉制也。” 
  注[四]四郎。 
  羽林中郎将,比二千石。本注曰:主羽林郎。[一]羽林郎,此三百石。本注曰: 
  无员。掌宿韂侍从。常选汉阳、陇西、安定、北地、上郡、西河凡六郡良家补。 
  本武帝以便马从猎,还宿殿陛岩下室中,故号岩郎。[二] 
  注[一]案:汉末又有四中郎将,皆帅师征伐,不知何时置。董卓为东中郎将,卢植为北中郎将,献帝以曹*(操)**[植]*为南中郎将。 
  注[二]前书曰初置名建章营骑,后更名。出补三百石丞、尉。荀绰晋百官表注曰:“言其严厉整锐也。”案此则为岩郎,与志不同。蔡质汉仪曰:“羽林郎百*(一)**[二]*十八人,无常员,府次虎贲府。” 
  羽林左监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羽林左骑。[一]丞一人。 
  注[一]汉官曰:“孝廉郎作,主羽林九百人。二监官属史吏,皆自出羽林中,有材者作。” 
  羽林右监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羽林右骑。丞一人。 
  奉车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一]掌御乘舆车。 
  注[一]汉官曰三人。 
  驸马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一]掌驸马。 
  注[一]汉官曰五人。 
  骑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一]本监羽林骑。 
  注[一]汉官曰一十人。 
  光禄大夫,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一]凡大夫、议郎皆掌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令所使。凡诸国嗣之丧,则光禄大夫掌吊。 
  注[一]汉官曰三人。 
  太中大夫,千石。本注曰:无员。[一] 
  注[一]汉官曰:“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六百石。本注曰:无员。[一] 
  注[一]汉官曰:“三十人,秩比二千石。” 
  谏议大夫,六百石。本注曰:无员。[一] 
  注[一]胡广曰:“光禄大夫,本为中大夫,武帝元狩五年置谏大夫为光禄大夫,世祖中兴,以为谏议大夫。又有太中、中散大夫。此四等于古皆为天子之下大夫,视列国之上卿。”汉官曰三十人。 
  议郎,六百石。本注曰:无员。[一] 
  注[一]汉官曰:“五十人,无常员。” 
  谒者仆射一人,比千石。本注曰:为谒者台率,主谒者,天子出,奉引。古重习武,有主射以督录之,故曰仆射。[一]常侍谒者五人,比六百石。本注曰: 
  主殿上时节威仪。[二]谒者三十人。其给事谒者,四百石。其灌谒者郎中,比三百石。本注曰: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问。将、大夫以下之丧,掌使吊。本员七十人,中兴但三十人。[三]初为灌谒者,满岁为给事谒者。[四] 
  注[一]蔡质汉仪曰:“见尚书令,对揖无敬。谒者见,执板拜之。” 
  注[二]汉官曰:“谒者三十人,其二人公府掾,六百石*(特)**[持]*使也。” 
  注[三]荀绰晋百官表注曰:“汉皆用孝廉年五十,威容严恪能宾者为之。明帝诏曰:‘谒者乃尧之尊官,所以试舜宾于四门,四门穆穆者也。’昔燕太子使荆轲劫始皇,变起两楹之闲,其后谒者持匕首刺腋,高祖偃武行文,故易之以板。” 
  注[四]蔡质汉仪曰:“出府丞、长史、陵令,皆选仪容端正,任奉使者。” 
  Ui右属光禄勋。本注曰:职属光禄者,自五官将至羽林右监,凡七署。自奉车都尉至谒者,以文属焉。旧有左右曹,秩以二千石,上殿中,主受尚书奏事,平省之。世祖省,使小黄门郎受事,车驾出,给黄门郎兼。有请室令,车驾出,在前请所幸,徼车迎白,示重慎。中兴但以郎兼,事讫罢,又省车、户、骑凡三将,[一]及羽林令。 
  注[一]如淳曰:“主车曰车郎,主户韂曰户郎。” 
  韂尉,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宫门韂士,宫中徼循事。[一]丞一人,比千石。 
  注[一]汉官曰:“员吏四十一人,其九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三人百石,十二人斗食,二人佐,十二人学事,一人官医。韂士六十人。” 
  公车司马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宫南阙门,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一]丞、尉各一人。本注曰:丞选晓讳,掌知非法。尉主阙门兵禁,戒非常。[二] 
  注[一]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议郎韂林为公车司马令,位随将、大夫。旧公车令与都官、长史位从将、大夫,自林始。” 
  注[二]胡广曰:“诸门部各陈屯夹道,其旁当兵,以示威武,交戟,以遮妄出入者。” 
  南宫韂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南宫韂士。[一]丞一人。 
  注[一]汉官曰:“员吏九十五人,韂士五百三十七人。” 
  北宫韂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北宫韂士。[一]丞一人。 
  注[一]汉官曰:“员吏七十二人,韂士四百七十一人。” 
  左右都候各一人,六百石。[一]本注曰:主□戟士,徼循宫,及天子有所收考。 
  [二]丞各一人。 
  注[一]周礼司寤氏有夜士,干宝注曰:“今都候之属。” 
  注[二]汉官曰:“右都候员吏二十二人,韂士四百一十六人。左都候员吏二十八人,韂士三百八十三人。”蔡质汉仪曰:“宫中诸有劾奏罪,左都候执戟戏车缚送付诏狱,在官大小各付所属。以马皮覆。见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皆执板拜,见丞、郎皆揖。” 
  宫掖门,每门司马一人,比千石。木注曰:南宫南屯司马,主平城门;[一]*(北)*宫门苍龙司马,主东门;[二]玄武司马,主玄武门;[三]北屯司马,主北门;[四] 
  北宫朱爵司马,主南掖门;[五]东明司马,主东门;[六]朔平司马,主北门:[七] 
  凡七门。[八]凡居宫中者,皆有口籍于门之所属。宫名两字,为铁印文符,案省符乃内之。[九]若外人以事当入,本*(宫)**[官]*长史为封棨传;其有官位,出入令御者言其官。 
  注[一]汉官曰:“员吏九人,韂士百二人。”古今注曰建武十三年九月,初开此门。 
  注[二]案雒阳宫门名为苍龙阙门。汉官曰:“员吏六人,韂士四十人。” 
  注[三]汉官曰:“员吏二人,韂士三十八人。” 
  注[四]汉官曰:“员吏二人,韂士三十八人。” 
  注[五]汉官曰:“员吏四人,韂士百二十四人。”古今注曰:“永平二年十一月,初作北宫朱爵南司马门。” 
  注[六]汉官曰:“员吏十三人,韂士百八十人。” 
  注[七]汉官曰:“员吏五人,韂士百一十七人。” 
  注[八]汉官曰:“凡员吏皆队长佐。” 
  注[九]胡广曰:“符用木,长*(可)**[尺]*二寸,铁印以符之。” 
  Ui右属韂尉。本注曰:中兴省旅贲令,韂士一人丞。[一] 
  注[一]汉官目录曰:“右三卿,太尉所部。” 
  太仆,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车马。天子每出,奏驾上卤簿用;大驾则执驭。[一]丞一人,比千石。 
  注[一]汉官曰:“员吏七十人,其七人四科,一人二百石,文学八人百石,六人斗食,七人佐,六人骑吏,三人假佐,三十一人学事,一人官医。” 
  考工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一]左右丞各一人。 
  注[一]汉官曰:“员吏百九人。” 
  车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乘舆诸车。[一]丞一人。 
  注[一]汉官曰:“员吏二十四人。” 
  未央厩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乘舆及厩中诸马。[一]长乐厩丞一人。[二] 
  注[一]汉官曰:“员吏七十人,卒驺二十人。” 
  注[二]汉官曰:“员吏十五人,率驺二十人。苜蓿菀官田所一人守之。” 
  Ui右属太仆。本注曰:旧有六厩,皆六百石令,[一]中兴省约,但置一厩。 
  后置左骏令、厩,别主乘舆御马,后或并省。又有牧师菀,皆令官,主养马,分在河西六郡界中,中兴皆省,唯汉阳有流马菀,但以羽林郎监领。[二] 
  注[一]前书曰,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车府、路軨、骑马、骏马四令丞。晋灼曰:“六厩名也,主马万匹。” 
  注[二]古今注曰:“汉安元年七月,置承华厩令,秩六百石。” 
  廷尉,卿一人,中二千石。[一]本注曰:掌平狱,奏当所应。凡郡国谳疑罪,皆处当以报。[二]正、左监各一人。[三]左平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平决诏狱。 
  注[一]应劭曰:“兵狱同制,故称廷尉。” 
  注[二]胡广曰:“谳,质也。”汉官曰:“员吏百四十人,其十一人四科,十六人二百石廷*(史)**[吏]*,文学十六人百石,十三人狱史,二十七人佐,二十六人骑吏,三十人假佐,一人官医。” 
  注[三]前汉有左右监平,世祖省右而犹曰左。 
  右属廷尉。本注曰:孝武帝以下,置中都官狱二十六所,各令长名世祖中兴皆省,唯廷尉及雒阳有诏狱。[一] 
  注[一]蔡质汉仪曰:“正月旦,石官朝贺,光禄勋刘嘉、廷尉赵世各辞不能朝,高赐举奏:‘皆以被病笃困,空文武之位,阙上卿之赞,既无忠信断金之用,而有败礼伤化之尤,不谨不敬!请廷尉治嘉罪,河南尹治世罪。’议以世掌廷尉,故转属他官。” 
  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一]本注曰: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其郊庙行礼,赞导,请行事,既可,以命髃司。诸王入朝,当郊迎,典其礼仪。及郡国上计,匡四方来,亦属焉。[二]皇子拜王,赞授印绶。及拜诸侯、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台下鸿胪召拜之。王薨则使吊之,及拜王嗣。丞一人,比千石。 
  注[一]周礼“象胥”,干宝注曰今鸿胪。 
  注[二]汉官曰:“员吏五十五人,其六人四科,二人二百石,文学六人百石,一人斗食,十四人佐,六人骑吏,十五人学事,五人官医。”永元十年,大匠应顺上言:“百郡计吏,观国之光,而舍逆旅,崎岖私馆,直装衣物,敝朽暴露,朝会邈远,事不肃给。昔*[晋]*,霸国盟主耳,舍诸侯于隶人,子产以为大讥。 
  况今四海之大,而*(百)**[可]*无乎?”和帝嘉纳其言,即创业焉大行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诸郎。[一]丞一人。治礼郎四十七人。[二] 
  注[一]汉官曰:“员吏四十人。” 
  注[二]汉官曰:“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学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学事,十二人守学事。”东观书曰:“主斋祠傧赞九宾。又有公室,主调中都官斗食以下,功次相补。”案卢植礼注曰:“大行郎亦如谒者,兼举形貌。” 
  右属大鸿胪。本注曰:承秦有典属国,别主四方夷狄朝贡侍子,成帝时省并大鸿胪。 
  中兴省驿官、别火二令、丞,[一]及郡邸长、丞,但令郎治郡邸。[二] 
  注[一]如淳曰:“汉仪注:‘别火,狱令官,主治改火事。’”注[二]汉官目录曰:“右三官,司徒所部。” 
   校勘记 
  三五七一页四行常赞天子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常”依注及袁山松百官志当作“掌”。 
  三五七一页一一行陈人役*(放)**[于]*前据汲本、殿本改。 
  三五七二页六行汉官*(仪)*曰据汲本删。 
  三五七二页七行医一人汲本、殿本“一”作“二”。按:医一人,正符三十七人之数。又按:上“三人易筮”,惠栋云北宋本“三”作“二”。若依北宋本,则“医一人”当作“医二人”,方符三十七人之数。 
  三五七二页八行灵台待诏四十*(二)**[一]*人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四十二”孙辑本作“四十一”,是。今按:舍人一人不在待诏之列,是“四十二”当作“四十一”也。今据改。 
  三五七二页一0行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仆射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本仆射”上当有“本注曰”三字。 
  三五七二页一二行春秋二公羊严颜氏按:钱大昭续汉书辨疑谓“公羊”二字疑衍,徐防传注引汉官仪亦无“公羊”。 
  三五七三页七行大*(子)**[予]*乐令按:汲本、殿本“大”斗“太”。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太子”当为“大予”。明帝纪永平三年改大乐为大予乐,注引汉官仪云大予乐令一人,秩六百石。又引惠栋说,谓“子”依北宋本当作“予”,注同。今据改。 
  三五七四页一一行*(官)**[宦]*寺主殿宫门户之职据汲本改。按:孙辑汉官解诂无“宦寺”二字。 
  三五七五页七行*(郎)*中*[郎]*解其府*(府)*次五官*[府]*按:“中郎”二字斗倒,据汲本、殿本乙。又孙星衍谓“府次五官”当作“次五官府”,斗倒。今据改。 
  三五七六页八行献帝以曹*(操)**[植]*为南中郎将校补引陈景云说,谓“操”当作“植”,见魏志植传。今据改。 
  三五七六页一0行言其严厉整锐也按:“锐”原斗“说”,径改正。 
  三五七六页一一行羽林郎百*(一)**[二]*十八人汲本“一”作“二”,孙辑本同。 
  今据改。 
  三五七七页五行唯诏令所使按:汲本、殿本“令”作“命”。 
  三五七八页七行六百石*(特)**[持]*使也据汲本、殿本改。 
  三五七九页五行戒非常按:“常”原斗“掌”,径据汲本、殿本改。 
  三五七九页一二行韂士四百七十一人按:汲本、殿本“七十一”作“七十二”。 
  三五八0页二行在官大小各付所属按:汲本“官”作“候”,通典注引作“宫”,未详孰是。 
  三五八0页二行以马皮覆汲本、殿本“皮”作“被”。校补谓“以马被覆”四字不知何指,通典注省。今按:盖以宫中之人,故以马皮覆之,不欲人见。各本“皮”斗“被”,遂令人不知何指矣。 
  三五八0页四行*(北)*宫门苍龙司马主东门据汲本删。按:校补谓北宫三门,另列在后,此皆南宫门,不应有“北”字。 
  三五八0页七行若外人以事当入本*(宫)**[官]*长史为封棨传据殿本改。按: 
  校补谓外人谓无官位者,受本官所遣,当封棨传为信也。作“官”是。 
  三五八一页一行长*(可)**[尺]*二寸据汲本、殿本改。 
  三五八二页一行后置左骏令厩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令厩”二字当乙。黄山谓今案承上“但置一厩”言,重在厩,疑令、厩本同时置,兼言之也。 
  三五八二页一0行十六人二百石廷*(史)**[吏]*据汲本、殿本改。按:孙辑汉官作“吏”。 
  三五八二页一五行蔡质汉仪曰按:“质”原斗“贺”,径改正。 
  三五八三页一0行昔*[晋]*霸国盟主耳舍诸侯于隶人按:事见左襄三十一年,此脱“晋”字,遂不知所指矣。今依何焯校本补一“晋”字。 
  三五八三页一0行而*(百)**[可]*无乎据汲本改。 
  三五八四页三行中兴省驿官别火二令丞按:沉家本谓“驿”当作“译”。